狐狸轻笑,装作不小心的样子上前一步,让小兔子扑个满怀。
吸吸鼻子:小兔子真香。
后来狐狸剥了皮,滚回宿舍,欢腾地叫唤了好久,吵的人直想揍他。
可偏生这狐狸精明得不成样子,给他们带回了冰可乐,硬是以贿赂压制住了众人的怒火——其他舍友倒百分之百是直的,可难得能理解他。
从那之后,文书白就知道,他们宿舍那位作天作地八面玲珑的刺头,终于有人治了。
年轻时青涩的隐晦,偷偷摸摸地张扬。
恨不得天天抱着搂着,告诉朋友们我喜欢他。
我们都太世俗。
文书白所认识的齐殊,谈过不少朋友,有男有女,但从没有一个能像祝平叙一样,能让齐殊费尽心思请人吃了顿饭,就高兴得上窜下跳的。
齐殊当年说:“我好喜欢他,披着阳光的他和扯着夕阳的他,我都好喜欢。”
所以,文书白以为,齐殊真的会,永远永远那么的喜欢祝平叙。
实则不然。
齐殊没跟王谪同居,他这人对真正有决定性的事情向来严谨,在他这里同居显然是个“我已经打算要跟你过一辈子”的决定。
放在他这,对于王谪来说,还到不了那条线。
齐殊坐在床头耷拉着头,两手交叉握紧垂在分开的两腿之间,身下灰扑扑的蓝床单印着碎花,周围的墙壁也是脏兮兮的,角落上还挂着几条蜘蛛丝。
但总体,干净整洁。
他在想,自己,究竟应该是个什么态度。
就像文书白以为的一样,齐殊的脑子很好用。可惜这个好用,仅限于面对除情感以外的其他所有问题。
而对于情感,他还像个一窍不通的少年人。
他谈过的恋爱数不胜数,绝不是一个“少年人”所能及。但要问他真的认真过吗?答案干净利落:没有。
于是他可以游刃有余,因为他始终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要是哪天我不喜欢你了,我可以抽身而退,抽得毫不拖泥带水。
令人遗憾的是,现在他突然发现,这招在祝平叙身上,变得很不好用了。
齐殊在日夜相处中,渐渐地将自己的退路封死。好像只要遇到这个人,全身的细胞都会开始叫嚣:“就是他了!”
……
所以齐殊开始发慌,他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他……陷进去了?
从那之后,他觉察不对,便再次不服管教。好像自己越“自由”、招的蜂引的蝶越多,就越能向祝平叙——那个温柔细腻的祝平叙展现:我才没陷进去,我只不过是玩玩你。
又或者是迫切地想告诉祝平叙自己多么有魅力,要他珍惜自己。
……可是他到底没想过。
那个故意炒了好大碗饭吃不下留给流浪猫一些的祝平叙、那个为了他系着围裙炸厨房的祝平叙、那个缩在他怀里咯咯笑的祝平叙、还有那个陪了他足足九年,将一切习惯都掉了个头,此后全围着他转的祝平叙。
又怎么可能会像他那么幼稚。
明明是那么温柔而成熟的人。
第2章
那边,就在齐殊发呆之际,祝平叙已经在文书白明里暗里的劝说下,下定决心前往上海。
更确切地说,是逃离。逃离山省,逃离j市。
他坐在掉了漆的绿皮火车上,随着晃晃悠悠,一颠一颠的铁轨缓慢地向前行。他靠在窗边,凝视窗外景色,慢慢被拉长,慢慢消失在视线里。
被衬成黑蓝色的电线杆密密麻麻地布着电线,上头站了几只麻雀,扑腾几下飞远了。掉落的羽毛随着一阵狂风飘走,远去,远去……
祝平叙心神不宁地将头靠在玻璃上,试图分担一些硌人的硬座带来的痛楚。眼神放空。不料车子猛地一震,他倒霉的头“咚”地一声磕在了玻璃上。他倒吸一口冷气连忙捂住额头,只觉发冷。
此刻他真的、彻彻底底地,又孤又单又独了。
而这三个字随便两个凑起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七岁父母双亡、十五岁奶奶去世、二十五岁男朋友出轨、二十八岁分手,与发小不再见面,为了不倒胃口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
归途,且未知。
于是占据他心头的,除却难过,还不乏迷茫。
可他多明白——不论是回忆还是未来,都是他小心翼翼偷来的。故而不止一次地、可悲地起了怨念,又不止一次地、硬生生地将怨念压下去,压下去。
文书白和陆材当时说要给他到那边找个能落脚的工作,他倒是少有骨气地拒绝了。
那时他摆了摆手,说:“写程序的,不太担心找工作的。”
文书白哀怨齐殊片刻,又叹自己多嘴:“你也不是不能待在j市,怪我多嘴。其实一想你到那里得重新适应一个环境,我就觉得挺心疼的——我就是总喜欢多说几句。”
祝平叙没说话,却知道他得感谢文书白——“我开始犹豫不决,其实也不想再待下去了。”
毕竟挤在这样狭小的一个城市中,低头不见抬头见。
而祝平叙知道自己自私……自私得不得了。
一个是他爱的人,另一个也是他爱的人。
所以。
放不下,扔不掉,又难过。
只能逃避。
拼命地逃避。
哪怕最后只剩自己,顾影自怜也不愿去看、不愿去想那些没有他的幸福画面。
哪怕,他借着幻想过一生,或寻到另一个能与他厮守终生的人。
祝平叙阖眼,他睡着之前忽的想到一句台词:倘若相逢即别离,迢迢千里遥无期。
他不是个爱做梦的人,因为听说做的梦越多,人就越没有安全感。可能是近日总爱胡思乱想,他也常做梦。
梦了过往。
那是祝平叙和齐殊刚在一起的时候,正值十九少年狂,做事也全凭一腔热血。
祝平叙自小不爱争,奈何他这“招人嫌”的长相,哪怕缩到角落里,也会被揪出来跟别人比较。只要他稍一出错,全天下的人都恨不得化身为他已故的父母,对他平头论足。
“以前不是学习挺好的吗,现在终于承认是个花瓶子了呗。”
老师出了教室,祝平叙收拾干净自己的东西,正要把书塞进包里时恰巧顺着春风听见了这话。
微微摇头,劝自己习惯就好。
今天刚跟齐殊在一起,他不想心情太差。
祝平叙又看向齐殊所在的方向,担心对方会按耐不住脾气,可又幼稚地带着些许期待。
后者看向他,只是温柔一笑。
他愣了愣。
扭回头装作无事。安了心,期待却落空。
两人一起离开教室。
那个年代的灯远没有现在的灯亮,顶多比煤油灯亮一点。脏兮兮的走廊里挤满了学生,从那头过来的和从这头过去的怼在一块。脚尖抵脚跟,一步都走不动。又恰逢春天回暖,等到好不容易能从教学楼里挤出来时,却又热出一身汗。
祝平叙包里装了个厚得不行的笔记本,小指使劲勾住齐殊修长的手指,自人群中艰难前行。那会儿还流行单肩背着包,哪怕压得肩痛也得这么着背。为啥?显帅。
可是祝平叙背的乖巧。
于是周围晃晃悠悠的包时不时地就会打在祝平叙身上,好生狼狈。
祝平叙轻蹙眉,心说这样出去怕是又得一身汗臭味了。于是他努力地避开周围的人,试图给自己周身留出一丝空隙。
正无奈着,忽然被搂到一人怀里。为他周身圈出一片空隙。
先是嗅觉起了作用,闻见一股淡淡的、独属于齐殊的体香味。心才刚安,就猛然想起周围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