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你多大了。”
“二十二。”
“你比我大两岁?真心的,你说你是高中生我都信。”
“外表不能评判什么,你看上去也不只二十岁的样子。”
“……那你觉得我多大?”
“四分之一入土。”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他说完后便低下头暗自窃笑,睫毛遮住了眼睛。就像稚气未脱的孩子,在小把戏得逞后沾沾自喜。
那一刻我差点脱口而出——“你笑起来的样子很特别”,当然我没有说出口,此后也一直不曾说过,即便这句话常常涌到嘴边。
如果当时说了呢?
也对,“说‘如果’是没用的”。
此时门外进来一人,手捧一束玫瑰,亲昵地叫了一声护士。护士满面春风地迎上前去,接过了玫瑰花。他们俩相拥走出诊所,只剩地面上掉落的一片玫瑰花瓣。
我们接着又扯东扯西,聊了很多学校的事,直到天色不早,许之才提出要回学校。我目送他走出门口,思索片刻后,我捡起地上的玫瑰花瓣,又追了出去。
“咱俩顺道,我送你一程。”
师大门口华灯初上,他与我道了声再见,正准备走进去时,我叫住了他。
“许之!”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防备和敌意。
“送你个礼物。”
我拉过他的手,把刚才那片玫瑰花瓣放到他手心里。
“情人节快乐。”
我止不住笑了。
“情人节快乐。”
他也笑了。
第5章 part 5
“要一起住吗?”
就像是突然人被告知,自己其实是骨骼清奇的世外高人一样,我被陆振宇抛出的邀请砸得手足无措。
不过仔细想想,距离那件事发生已经有一年了。
这一年以来,他一直会出现在我学校门口,我不问他来做什么,他也不说,我们俩顺其自然地同道而行。
他在我旁边时颇像某位名人的贴身保镖,让我产生即使下一秒古惑仔提刀出现在了转角,我也能毫发无损地从他们中间穿过。
因此,当我在路上遇见吴婧,以及她身边怒目圆瞪的单勇时,我也只是致以亲切的招呼与微笑(可当我和吴婧被同一所高中录取为实习老师后,却再也没有看见单勇了。据说吴婧和他吵了一架,但争吵原因却不得而知)。
我和陆振宇时常也一起吃顿饭,聊聊最近发生过什么事。
他很健谈,谈的事情与我而言也很新奇。他总爱提他的师父,他口中的“师父”像极了一位举世无双的大英雄,能够百毒不侵、刀枪不入、赤手空拳以一敌百、全身而退闯入火海,最后还能娶到一位俏丽娘子,羡煞旁人。
一开始他会时不时冒出几个脏字,我只能我尴尬地一笑,久而久之他说的脏字也少了。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了解到我不喜欢烟味,每至饭后才会到门外抽一支,很快又踩灭了,继而从口袋里摸出随身携带的口香糖嚼上几口。
有好几次他都差点习惯性地把口香糖吐到地板上,但从窗口瞟我一眼后,又中规中矩地吐在了糖纸里,包好,并随着地上的烟头一起扔到垃圾桶里。
怎么说呢?他乖巧的言行给我一种学生陪老师出来吃饭的错觉,但他的体型与味道又像极了一位兄长,甚至有时表现得像位无微不至的慈父。
但唯独不像一位普通朋友。
因此,在他提出同居要求时,一种难以言喻的慌张将我淹没。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想要,和我,住在,一起,吗?”
他把嘴里叼着的棒棒糖拿出,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把话重复了一遍。我将眼神移开,不疾不徐地往前走。
“怎么突然问这个?”
“你现在不是个实习老师了吗?我住的地方是我爸留下的,刚好够大,还有个空房间。比起住在教职工宿舍,倒还不如搬来一块儿住,我还可以免你水电费。”
“你住哪儿?我还以为你一直住学校宿舍。”
“就在这附近,我没告诉你吗?那狗废之前是我舍长,和他打了一架后我就搬出来住了。”
听他这么说,于情于理我都没有拒绝的原因,干脆也就答应了。
“也可以,那我过几天搬过去。”
他只是“嗯”了一声,面上没有什么很大的反应,但嘴里却传来棒棒糖被用力咬碎的声音。路过垃圾桶,他两三口把糖嚼碎吞了,他原先准备把纸棍拿出来扔掉,但最后他还是塞回了嘴里。
“你等会儿有空吗?”他问。
“有空,怎么了?”
“带你去咱们家看看。”
边说着,他的手臂边突然勾上我的肩。那时我只觉心脏被什么力量重击了一下,那也许是共产主义铁拳的强大力量。
他的家确实很大,那不是普通的公寓楼房,而是类似四合院的朴素单层居室。
正厅里是的一间客厅和我的卧室,左偏房是一间客房和储物室(似乎原来是厨房,但他之前从不做饭,就干脆把杂物堆放在这里,久而久之这间屋子就成了储物室),右偏房则是他的卧室和一厅健身房。在这之前我从未见人把健身房放在家里的,甚至与卧室只有一墙之隔。
健身房里器材完备,铁器木材各型各式,我好奇他是从哪里得来这么多器材的,他自豪地说是他师父送他的。
此后,我们住在了一起。
他抽烟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少,有一段时间,家里四下没有一包烟。半年过后,甚至那间储物室也慢慢清空成了厨房。
在我生日当晚,他亲自下厨做了一顿大餐。虽然味道令人不堪回首,但心意却足以感人肺腑。后来他有空也会隔三差五做一顿,还一定要求我在一旁教他。
我搬走的前一天,他做了一桌送别餐,那是我二十几年来吃过最香的一顿饭。
他一直认为我锻炼太少,提出要和我一起健身。但平时我的工作朝九晚五,常常还需要兼管晚自习。回到住所时基本已经十点了,也就顾不上锻炼,只能回到卧室去准备课件。
卧室的窗户容得下偏房,因此总能看见他在健身房里运动的画面。
不知为何,我不愿意去看他,尤其是当他穿着薄薄的训练服汗流浃背时,我只会匆匆瞥上两眼,随即拉上窗帘。
一年后,陆振宇也毕业了,他软磨硬泡让我帮他考过公务员。
依稀记得是在双休日的某个午后,正值盛夏,窗外蝉声阵阵,还有不知从何处被窃来的玉兰花香。
我坐在他的书桌前,他则懒散地坐在书桌上,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我低头在改他刚写完的试题,抬起头时,他已经坐着睡着了。
他的样子,像极了一尊放在艺术馆中央的雕塑。浅灰色的底衫,惹人瞩目的身形,刀削斧凿的容貌,渗出薄汗的脖颈挂着一条细绳。一滴汗珠从额头划过,钻入浓眉。金庸小说里的江湖游侠若走进现实,大概也便是这般场景。
我从未全神贯注地凝视一个人这么久。
世上没有不会醒的梦。
他的眼睛也终是睁开了。
没有多余的情绪,只是看着我。
我们面面相觑,一言不发。
蝉鸣越来越响,花香越来越浓。
我感到安全,也感到害怕。
就像被依法□□一般。
半晌,我找了个堂皇的借口离开了卧室。
那是我第一次逃出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