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影视同人)【初次】 燃烧吧,弟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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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阿次理所当然地点头。

    阿初一时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勉强说了句:“不错,挺惊喜……”

    第40章  爱的必修课

    搬回楼上卧室的第一夜,两人用自己的方式一番庆祝,折腾到很晚。

    阿次洗完澡,靠在床头边抽事后烟,边打量着置物架上的相框,里面的照片是侄子们百天时拍的全家福。他笑得很僵硬,阿初的表情也不算自然,两个孩子就更别提了——爱钟太过敏感,见到摄影机就开始扯着嗓子大哭,爱华则抓着小金锁往嘴里送。于是阿初耐着性子摇晃哄逗小哭包,显然已经烦透了,而阿次则全力跟怀里的小吃货拉扯小金锁,还要尽可能冲着镜头露出微笑……应该说,摄影师能抓拍到这个镜头已是极为难得。拍完之后,阿初就把哭出鼻涕泡的爱钟往沙发上一撂,抹着额头的汗对摄影师说了句“接着拍他们吧,反正我不照了!”,然后就溜达到院子里打电话谈公事,完全没有身为人父的自觉。阿次只得和刘嫂一同拿玩具转移孩子们的注意,勉强配合摄影师给小哥俩拍完照片。

    所以,这是他们一家四口目前唯一的合照了。即使四人的注意力都不在镜头上,也没别的照片可供选择,只能摆出这张了。

    不得不说,这次被父亲撇在沙发上的经历给爱钟幼小的心灵带来了重大创伤,从此之后,只要一见到阿初,他就开始抽泣,进而大哭起来,怎么哄都停不住。阿初被儿子嫌弃了两三次之后,远远看着在阿次怀里不哭不闹的爱钟,纳闷地说:“他才这么点儿,怎么就能分清楚咱们俩啊?”阿次也想不明白,只能理解为爱钟太敏感了,能感受到亲生老爸有多不靠谱。值得欣慰的是,爱华依旧是谁有食物冲谁乐,从来不记仇。

    相框旁边是那双精致的玻璃鞋,在灯光照射下显得越发晶莹剔透。

    阿初从浴室中走出来,腰上随意地围着大浴巾,仿佛随时会掉下来一般:“发什么愣呢?”

    “没有,我在看你那个宝贝玻璃鞋。”阿次抬手指指那个方向,“不是必须放在柜子里吗?以前挪一下你都跟我急,现在怎么肯摆出来了?”

    “哦,已经出柜了,就无所谓了。”

    “歪理。”阿次瞟了他一眼,忍不住一番品头论足,“干嘛把自己搞得跟个希腊男神似的?这浴巾裹得,再多走几步就得掉。”

    “反正没出屋,掉了也没事。”阿初自认为在卧室里加装浴室的决策相当英明,坏笑着说,“而且希腊神话里裹着单子的都是女神吧?掉了才是真男神!”

    “你够了。”阿次掐灭了烟,往被子里缩了缩,“晚安。”

    阿初蹭上床,侧头看着弟弟,突然伸手抚了抚他的嘴唇,一阵心疼,“啧啧啧,你看看,都咬破了!干嘛每回都死犟着不出声啊?”

    阿次不自在地抿了抿唇:“我不想吵到别人,闹得人尽皆知。”

    “怕什么?这屋子隔音的!”

    “我知道!可是睡客房时不隔音……我习惯了。”

    这个家不只住了他们两人,还有牛叔、刘嫂、刘阿四等佣人经常出入。所以在卧室以外的范围,两人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正常的距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虽然每天下班回到家里还要戴着面具表演给别人看,委实有些辛苦,但关起房门的刹那,总有种偷情的刺激感。

    自从阿次开上大切之后,每天就不用大哥顺路送他上班了。这使阿初纠结了好一阵子,总觉得相处的时间被无形中压缩了。为了改善这种局面,他得了空就跑去弟弟的单位小坐。虽然阿次泡的速溶咖啡在口感上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总比以前的劣质红茶上点档次。

    转眼到了春天,暗褐色的树枝上冒出绿芽,带来新的希望。

    “我最喜欢三月的天气了,万物复苏,春回大地。”阿初托着一次性纸杯,品着速溶咖啡望向窗外,似乎只是随口谈论天气,并无其他含义。

    “我觉得还有点冷。四五月份比较舒服,可以带着爱钟爱华去郊外踏青。”阿次也给自己沏了一杯咖啡,喝了几口之后,撇撇嘴,又加了两块糖进去,“你还加不加糖?”

    “不用。”阿初摇头,不再欣赏窗外的风景,走到阿次身旁,问:“你们单位今天怪怪的,怎么一个女的都没有?”

    阿次指了指日历:“今天三八妇女节,局里组织全体女警看电影去了。”

    “哦,这样啊!”阿初侧头望着弟弟,“都已经是3月8号了,16号还远吗?”

    难怪这家伙前一句夸三月天气好,后一句往妇女节上引,拐弯抹角绕来绕去就是为了提醒他生日快到了!阿次抬头看看大哥,直接问:“你想要什么礼物?”

    “我想要惊喜,所以提早一个星期提醒你,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吧!”阿初笑眯眯地强调,“惊喜就要意想不到的,打火机已经出局了。”

    阿次皱了皱眉:“你知道的,我并不擅长制造惊喜。这个太难为我了。”

    “上点心,你完全可以。我很期待的!加油!”阿初把空纸杯丢进垃圾桶,挥了挥手,迈着轻松的步伐扬长而去。

    他走后,阿次立刻用手机联网搜索,到底送男人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手表?可大哥已经有块百达翡丽了!手机?那家伙的手机是上个月刚换的啊!领带?好像已经有不少了,况且在服饰方面,阿初自有一套审美标准,别人挑的未必瞧得上眼……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失败,身为一个男人,居然不清楚送男人什么生日礼物比较惊喜,临时抱佛脚还要用百度的!

    以前留学时,也送过舍友钢笔之类的小礼物。可阿初明白提出要求,必须有惊喜,就不能送太传统保守的东西……不行,这法子行不通!阿次有些挫败地把手机丢到桌上,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脑子里还在想着礼物的事情——“惊喜”二字说来容易,却要同时满足创新与合意两项标准,还是从阿初的喜好出发比较妥当。大哥喜欢什么呢?阿次脑子里闪过的都是床上那档子事,大哥好像只对情|事比较热衷的样子。送情趣用品?不,那等于自己挖坑埋自己!充气娃娃呢?现在有点搞不清楚大哥的性取向了,这充气娃娃到底该送男版还是女版的?阿次拍了拍脑门,还是送点思想健康向上的吧!阿初还有很多正常的喜好啊,他喜欢喝咖啡,看原文书,性格里带着点小浪漫,还有些孩子气……阿次突然想起置物架上的玻璃鞋,来了灵感——灰姑娘有了玻璃鞋,又怎么少得了南瓜马车?

    打定主意,他立刻上淘宝搜索。遗憾的是,淘宝上有玻璃南瓜,玻璃马车,就是没有玻璃南瓜马车!倒是有塑料的,样子也不错,但是摆在玻璃鞋旁边就不搭了……

    记得辖区里有家工艺制品厂,说不定可以碰碰运气!这厂子去年有俩职工一言不合,打架闹事,还是阿次去处理平息的。所以厂领导也给杨警官行了方便,没提每次最低定制1000件的规矩,按着他的画的草图单独加工了一个玻璃南瓜马车的摆件。

    阿次坐在办公室里,掀开礼品盒的盖子,欣赏着这份独一无二的礼物,越看越有成就感。他试着想象阿初收到礼物时的惊讶表情,忍不住勾起了唇角。好像还少点什么?阿初有点文艺青年的小浪漫,再写个祝福语会更完美。他想了想,提笔在便笺纸上写下: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你现在连南瓜马车都有了,幸福还会远吗?

    这时刘云普突然走进来:“呦,阿次,怎么笑得这么温柔,写情书啊?”

    阿次立刻把字条塞进礼品盒,扣上盒盖,放到办公桌下面:“你进来怎么也不敲个门?”

    “你从没说过要敲门,今儿是怎么了?” 刘云普抻着脖子往桌子底下看,“藏什么吶?”

    如果刘云普把这事提前跟阿初汇报了,还有什么惊喜可言?阿次的心情直线下降,决不能让自己的一番心血毁于一旦。他直接站起来,绕过办公桌,扯着刘云普往门口走:“我刚好有事,要去后楼一趟,咱边走边聊!”

    “你到底藏了什么东西?让我看看行不行?你,你说你去后楼还锁什么门啊?万一阿成回办公室没带钥匙怎么办……”最终,刘云普挣扎着被阿次拖走了。

    ……

    生日当天晚上,阿次拎着单位发的蛋糕和礼品盒刚进门,阿初就迎上来接东西。

    阿次把蛋糕盒子递给他,坚持自己抱礼物:“晚点再给你。”

    “还挺神秘!”阿初撇撇嘴,抱着蛋糕盒子往楼上走,“咱俩在卧室吃。”

    阿次笑起来:“卧室越来越高能了,住宿洗浴餐饮一体化!”

    进屋后他还真吃了一惊,小桌上放着两份牛排,一瓶红酒,居然还点着蜡烛!

    “满意吗?”阿初走到一旁,挑了张cd放,悠扬的旋律使氛围更加浪漫。

    “你做的牛排?”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阿次挑眉,“今年的礼物没什么新意啊,和在医院做蛋糕那次差不多嘛。”

    “当然不能只是这样。”阿初从角落里抱起一大捧玫瑰花,“还有这个。送给你!”

    “为什么又是玫瑰啊?”阿次记得自己在住院时并没表现出对玫瑰的热爱。

    “因为玫瑰是带刺的!”阿初笑眯眯的,重点强调了“刺”的发音。

    阿次翻了个白眼,心中感慨大哥这些泡妹子的小伎俩,原封搬过来居然还能胡诌出理由!他接过花放到一旁,便开始吃牛排——消受不起鲜花的浪漫,还是牛排比较实际。

    阿初看他吃得挺香,便没再催他送礼物——都已经拿到家里了,还怕它飞了不成?

    两人喝着红酒,吃着牛排,又切了几块蛋糕吃。酒足饭饱后,阿次觉得已吊足了大哥的胃口,才把礼品盒奉上。

    阿初看到南瓜马车,果然很高兴:“你看,我就说你能制造惊喜的!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阿次也挺开心,得意地讲起这礼物的由来,“这是我设计好,找厂家定做的,全世界找不到第二个!”

    阿初看到弟弟写的字条,更是感动:“谢谢,我现在就已经感到很幸福了!”他把南瓜马车摆在玻璃鞋旁,左右看看,很是满意。回过头,冲阿次伸出一只手,“王子,跳支舞吧!”

    阿次摆摆手:“我不是王子,我只是赶马车的车夫,负责送你到城堡的。真正的幸福还要靠你自己去努力寻找。”

    阿初的笑容瞬间失去光彩,短暂的怔愣之后仍笑着说:“我今天想跳,别扫兴!快过来!”

    “我可不会跳女步。”阿次这样说着,却很配合地握住了大哥的手。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都有些不真实的感觉,随着舒缓的曲子轻轻晃动起身体。

    阿初拥着弟弟,歪头靠在他肩膀上:“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你送惊喜吗?”

    阿次察觉到,大哥今晚有些多愁善感:“为什么?”

    阿初似乎是醉了,没解释,自顾自说起别的:“你说王子为什么要兴师动众地找灰姑娘?”

    “他爱她,想与她相伴一生。”

    阿初轻笑:“她有什么可爱的?”

    “她美丽、勤劳又善良。”

    “不,王子见过世面,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勤劳和善良更不可能,他连她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看出她品德好坏?”阿初嘲讽地说,“知道吗?其实王子不爱灰姑娘。他只是没被人拒绝过,碰巧遇到一个在12点甩掉他的女人,觉得很与众不同罢了。”

    阿次并不赞同大哥的观点:“不,这不足以令他娶她。”

    “对,但找她像大海捞针一样。在一番挖空心思,劳神费力的寻找中,他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更加了解她,想要接近她,讨她欢心,这才产生了爱……所以,付出是爱的必修课。”

    阿次知道他在讲醉话,便顺着话往下问:“那灰姑娘呢?什么时候爱上王子的?”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爱他……只是生活得太辛苦,需要一个寄托,不然就过不下去了。”

    “你别想得这么现实。童话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不接地气……换个角度看,其实挺励志的。” 阿次拍拍他的后背,心想,也许我不该送南瓜马车,令他发散出这些,徒增伤感……瞧这生日搞的,明年送礼还是谨慎保守点吧。

    第41章  算你狠

    阿次的28岁生日没有和他哥一起庆祝——晋升一级警司,必须进行十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出发前他忙着把手头的工作汇总、移交,还要收拾行李,根本没空思考生日的事。到了警院,反而清闲下来,才开始为没给阿初准备生日礼物而暗暗后悔。

    培训的第二天,就是他俩的生日。晚上阿次走出宿舍楼,漫步在报告厅与操场间的路上,给自己点了支烟——同宿舍住的两人是其他分局的,并不抽烟。作为一个有素质的烟民,必须自觉跑出来再抽。

    不知道大哥在做什么?是不是又在管教爱钟和爱华?想起侄子们,阿次唇角不觉翘了翘。自从这两个小家伙学会叫“叔叔”之后,便追着他奶声奶气地喊个没完。他也好奇小孩们是如何区分开他和阿初的,仔细观察才发现,孩子们每次靠过来都先吸吸鼻子,闻不到烟味时才喊“爸爸”。然而,随着两个孩子一天天长大,孩子他爹的态度也越发冷硬。有天他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听到爱钟撕心裂肺的哭嚎,阿初却像没事人一样稳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翻着八卦杂志,看得津津有味。而小吃货爱华的日子过得也不舒心,他曾亲眼看到阿初指着地上的苹果皮对小儿子说:“如果你不把自己制造的垃圾捡干净,我们今天晚上就不做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