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APH黑塔利亚同人)[APH/仏英]Je t;aime

分卷阅读1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

    《[aph/仏英]je t;ai》作者:月筱筱歌

    文案:

    文章名是je t≈ap;ldquo;ai ,法語的我愛你。

    正文2w8k+

    推荐阅读时长三十五分钟——

    预警:

    1、第一次写,入坑不久,本家设定还没有太研究明白,ooc可能有(有我也看不出来)

    2、渣文笔,废话忒多

    3、非国设,职员英仏私设

    3、有联五轴三恶友出没,有微量红色组、亲子分(微到看不出来)

    4、主英sir视角,可以接受的话请——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弗朗西斯·波諾弗瓦;亞瑟·柯克蘭 ┃ 配角:聯五軸三惡友友情客串 ┃ 其它:dover

    一句话简介:我愛你,是一句耗盡一生的謊言

    ==================

    ☆、chapter1

    云彩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中慵懒地舒卷,狂风无法阻挠改变它的脚步,烈日也无法叫它屈服,它就像一个四处流浪、居无定所却无忧无虑随心所欲的旅者,固执而优雅的坚持着自己的路,就算不知道终点会在何方。

    孤独。孤独且浪漫。

    亚瑟一个人坐在九月的风里,他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像个鸟窝,而他毫无知觉,他像个总是被人们当成疯子的行为艺术家一样在一棵梧桐树的荫庇下发呆,乱七八糟地想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他天马行空地想着深海、宇宙、甚至时空器,没有一件事能够和他产生什么实质性的联系,可是他的大脑不肯安分地放空,总是拖着他劳累而疲惫的身体东奔西走,仿佛他可以成为世界的英雄。

    而他像个无知无觉的木偶,大脑混沌得像一坨糨糊,似乎想了些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想,思绪零碎且模糊,像工业革命时期伦敦污浊的空气。

    他被推向拯救人类于水火的英雄宝座,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他混沌而麻木地俯视着前来朝拜他的、面孔模糊的人们,下意识地试图在千篇一律毫无生气的一群人脸中找到一张熟悉的、美丽的脸庞。

    他当然没有成功。

    于是他的思绪又被牵走,理所当然地从被拯救世界引到了另一个注定与他扯不上太多关系的人身上。

    哦,也是,怎么可能在一群像狗一样臣服、匍匐在他脚下的人里找到一个像维纳斯一样的人呢。

    他应该在在南方哪个庄园里肆无忌惮地奔跑,把墙壁当成画布,泼洒颜料,把世界装点成独属于他的、五彩斑斓的模样。

    这才是弗朗西斯该有的样子。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像云彩一样的人。

    他像所有可以象征自由的事物。他神圣、浪漫,简直像个神话里才能活的人。云彩、大海、宇宙,所有人类向往的神秘玩意,都像他,可又都无法简单地将他概括。

    人类一步一步探索、征服了海洋、天空、或许未来还有宇宙,但他永远都探索不了弗朗西斯,永远无法将他征服。

    他想探索他。

    他越是遥远、神秘,就越是让他心生向往,即便他大多数时候近在咫尺,他也时常觉得他仿佛是来自遥远的古希腊时候的人,绮丽得令人难以置信。

    好吧……好吧。

    时至今日,亚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对这位天性浪漫的法兰西人抱持着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真挚的感情,他爱着自由浪漫的弗朗西斯,爱着弗朗西斯的自由浪漫。

    于是他不得不在巴黎难得晴朗的天气里低下了他骄矜的头颅,透过透明的躯体看到了那颗涌流着热血的心,它的每一次搏动都在拼命地诉说:我爱他!我爱那个叫弗朗西斯的男人。

    他懊恼地弯下腰,把脑袋整个儿埋起来,仿佛这样就可以无视那颗不争气的心脏,他还是那个高傲的亚瑟·柯克兰,那个从未为任何一个人怦然心动的亚瑟柯克兰。

    爱情使人卑微如尘。他不愿在看到那个总是地笑着的、无差别的泼洒荷尔蒙的法国人的时候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样腾红了脸,不愿目光总是下意识追逐他,他不愿屈服于那该死的迷人心智的爱情。

    但现在已经没时间能让他思考了,爱情高贵而圣洁的光已经透过斑驳的梧桐树影投在他身上,纵使他再怎么自我欺骗也无法否认,有个叫弗朗西斯的该死的法国人无知无觉地勾走了他所有的魂魄。

    使他不得不在圣光之下跪伏在丘比特的脚下。

    或许他该试着像那个法国人一样遵从自己的内心。是的,遵从内心,解放灵魂,放纵地燃烧自己还年轻的血——去追求那些渺远的、只有诗歌里才有的梦幻之境。

    只好这么做了。是的,只能这么做了。他得去找弗朗西斯,去和他剖白自己的心意,告诉他“je t≈ap;ldquo;ai”,他得抓紧一切机会亲吻他、和他温存、做任何疯狂的事情……

    哦,见鬼,该死,他怎么就觉得弗朗西斯一定会答应他那疯子一样的请求呢?他可没有义务陪自己胡闹。

    总有办法的。对。毕竟那个家伙烂漫且博爱。

    如果把一切都告诉他,他一定会向他投以最温柔的、像巴黎的风一样的目光,他会无条件地答应他的一切无理取闹的请求,就算是再疯狂、再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他也会陪着他一起。

    或者他也愿意停下来,和他一起蜗居在某个角落,请求时间放慢脚步,安逸而甜蜜地度过余生。

    不……不!怎么能利用他的同情心?可恶,他为什么要这么卑微地去祈求他施舍自己那么点可怜的爱?难道他需要他的怜悯吗?

    临近傍晚的克劳德-韦勒福大道(avenue cude vellefaux),悠闲地漫步的人永远比匆忙的车流来的多,连灰尘似乎都比别的地方干净,周遭都是宁静温和,只有亚瑟柯克兰一个人陷在小男孩一样的幻想和厚重的负罪感的漩涡里挣扎。

    日子不温不火地过了一周,亚瑟到底没有冲动之下飞奔至南法去找弗朗西斯。

    总之,弗朗西斯还没有辞职,他早晚还得回来。为什么他非得自己去找他不可呢?就等着他吧,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一定下定决心向他表白。

    他一边满怀期待地等待着,一边又惴惴不安地忐忑着。他把那句简短的“je t≈ap;ldquo;ai”练习了不下一千遍,简直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哦,他就是。

    说起来可能没人信,即便是看上去再正派严肃的人,在躁动的青春时期也会为了某个心上人像个愣头青一样犯傻——但是亚瑟柯克兰,这个各种意义上的英国绅士,他竟然从来没在青春期、在学校谈过哪怕一场恋爱。

    不过如果是亚瑟的话,这么说起来好像也并不怎么令人吃惊,毕竟他看上去就仿佛从来没有过青春期一样——他大概从出生起就已经有三十岁以上了。

    而这只不过是大多数人对他刻板且愚蠢的印象而已。

    事实上,了解亚瑟曾经的人都知道,这家伙从前可是个不折不扣的不良——他就是个披着绅士外皮的流氓。(英——厨——饶——命!)

    大多数人的青春都不会比他的更加离经叛道,那时的亚瑟柯克兰成天一副“天是老大,我才老二?别他娘的放屁了,我才是老大。”的拽狂傻样,目中无人得可以,所有人在他眼里简直不配称人,都只是他的玩具。

    至于恋爱,呵,要他去和那群成天就只知道吵嚷的傻妞成天腻在一起?那还不如叫他吃该死的牛蛙吃到死——

    他是这么说的。来着。

    那时的亚瑟柯克兰看不起爱情,在他眼里,不管是“i love you”还是“je t≈ap;ldquo;ai”都只不过是一句粗劣的谎言——当然,就算是这样,“i love you”也比“je t≈ap;ldquo;ai”高贵一百倍。他认为爱情只不过是一群傻小子和小傻妞过分投入的游戏——嘛,这么说也没错,只不过在爱情这场令人上瘾的游戏里可没有防沉迷系统,它就像毒品一样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我的意思是对爱人说的那个“我爱你”的意思啦,当然不是对亲人而言的那个——那样就太过分啦……)

    【但就像王境泽未曾设想过他会对一碗炒饭直呼“真香”,亚瑟也没想过他会因为一个法国佬掉进这个他曾经嗤之以鼻的深坑里——

    “我王境泽就是死,也不会吃一口!”和“爱情?呵,爱情就是一坨shit。”一样,终归成了“真香”一言前令人不堪回首的过分自满的可笑宣言。

    ——这么看来,炒饭和爱情同等伟大。

    (请原谅我……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

    或许亚瑟也不是没有想过和谁在一起谈恋爱、结婚。但无论是和谁,也不该是弗朗西斯。

    什么?怎么可能是跟弗朗西斯那个家伙?那家伙那么讨人厌,那么……那么!为什么是弗朗西斯……会被他嘲笑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亚瑟柯克兰的名字就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绑定在了一起,他们层一起度过了十几年的光阴,他们亲密无间,是对彼此而言的无可代替。

    他们彼此了解——正是因为对对方过于了解,知晓对方一切糟糕且丑陋的毛病,他们才更不可能在一起。

    可爱情总是这么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动心了,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没有理由,也无从追根溯源,大概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

    命中注定。这么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追根到底,竟然只能拿“命中注定”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概括。

    我真是无药可救了。亚瑟在纸页签名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轻轻地放下了手里的笔。我凭什么要因为他这么心神不宁。弗朗西斯那个混蛋一定是给他下了什么迷药。

    弗朗……那家伙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肯回来。他再不回来……再不回来……亚瑟到上司的办公室提交了辞呈,在上司遗憾的慈爱的目光下笑了笑,领走了属于自己的最后一份薪水。

    再不回来,一切就结束了,那份喜欢就永远搁置在他心里了。他会给自己上把锁,把弗朗西斯永远关在外面。

    “哟,亚瑟,听说你辞职了?终于发现自由的美好打算和哥哥我一起远走高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