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嬉笑着拿起那张报名表,放荡又郑重的向他亲爱的侯爵大人敬了个军礼。“遵命!我的大人。”
对于再一次进到学校,乔治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上学么,应付考试呗。
而关于乔治优秀的记忆、逻辑和战术上的能力,即使是最严苛的教官也无法不为此而惊叹。同时,他玩世不恭又桀骜不驯的性格,也成了所有教官最头疼的问题。特别是在军校这种,尤为需要恪守规则的地方。
“报告!”
“进来。”
两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乔治肃立在将军的书桌前,似笑非笑的样子却让这位阅人无数的将领,怎么看怎么头疼。他上下打量了乔治半天,终于深深的叹了口气。
“唉……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用两年的时间,能把你训练到这种地步,我只能说,看来全体教官真的是辛苦了。”将军表情严肃,语气却很揶揄。“乔治-威克汉姆,322期学员,恭喜你,你终于毕业了!”
乔治能听出来,将军说到“终于” 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松了口气。他拿起乔治的评定表,端详了一会,抬起头的时候表情有些惊讶,他挑着半边眉毛,说:“真想不到,连你这样的人,都能有那这么好的成绩,综合评定也那么高,我真的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贿赂了评委。”
“报告长官!”
“说。”
“我能稍息吗?”
“……”
不管怎样,乔治终于顺利的毕业了,即使很危险,但终究没有被开除。其实,他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就是有次出去泻火,回来的时候被教官抓了个正着。还有就是,有次一个人喝酒,不小心喝醉了,然后调戏了巡夜的教官……
“算了,你想怎么站就怎么站吧。反正你是军情六处的人,也不是用来上战场打仗的。”将军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乔治-威克汉姆,现在你是少校了,回去收拾好,就去二级作战指挥部报道吧。”
“谢谢您,长官!”乔治笑着接下将军递过来的委任状,而走之前那一枚轻佻的媚眼——好吧,这位比乔治父亲还大的高级将领表示,我年纪大了,看花了。
乔治回到军情六处,领取配枪,军装和狗牌。以前他是特工,除了枪以外,其他全都是不许带在身上的。
而枪……不是他非要说,把这种垃圾发给他……算了,回去改改就行了,怎么说都是纯银的。
议会,是个非常复杂的地方,充满了腐败和见不得光的明争暗斗,康斯坦丁侯爵也是议会的一员。乔治跟在侯爵身后,低调的做着他的小角色。
自由派冠冕堂皇的高呼,一切都是为了民主制度能够顺利推行——那绝对是扯淡。政治这种东西,乔治接触了以后才知道,大家其实都只是为了各自的利益,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要么各取所取,要么勾心斗角。
对于政治对手,暗杀这种方式,在这个时代,基本上是天方夜谭。有些人,即使糜烂到了骨子里,却依旧严格恪守着所谓的骑士精神。
乔治无所谓这个,本就做惯了亡命之徒,完全不在乎被人背后骂成是卑鄙下流的小人。制造几起事故,帮侯爵暗地里解决几个看不顺眼的人,对乔治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乔治阴狠毒辣、心思缜密,又无所不用其极,一些桃色绯闻,不入流的小道消息,全都能成为他手上的利器。比如,某某伯爵死在了情人的床上,或是从马上摔下来扭断了脖子,某男爵不小心染上了爱情病之后不治生亡,这些类似的事情,有一大半都是出自于乔治的手笔。
内阁里其他派系的人,背地里都称呼乔治为康斯坦丁的走狗。他们咬牙切齿,如鲠在喉,却又有口难言,无可奈何。
侯爵越来越赏识乔治,最后不仅升了他中校,还撮串着其他几个同一派系的人,要求陛下为乔治颁授了子爵的爵位。在乔治看来,其实他挺同情这位和他同名的乔治三世。就当下的局势,王权实际上早已名存实亡,几乎完全的沦为了几个重要议员手中,争权夺利的傀儡和砝码。
而他自己,则是他们手中,藏在暗处、浸满毒液、泛着凶光的利刃。那些他们想要清理,又找不到合适理由的绊脚石,现在通常都会交给乔治来处理。
乔治能升职为上校,却不是因为又做了什么不择手段的下作事。而是因为他在军情六部中,秘密推行使用了无线电,不仅方便于安全快捷的传递情报,还能远程遥控爆破,简直像是上帝之手……
乔治转眼就成了伦敦贵族圈里,炙手可热的新贵,无数待嫁闺中的贵族小姐们,开始争先恐后的往他身边凑。卑鄙无耻算什么,他可是国王陛下新加封的子爵,上议院的红人,前途不可限量;下流放荡有什么,一年七千英镑的俸禄,还不谈那些灰色收入,嫁给他想买什么买不起?
而且,才26岁,可谓是年少有为,还英俊潇洒的如同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作品!就连六处内部的很多女间谍,也忍不住总要多看他两眼。他的那些发明,改良过的武器——上帝啊,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人!
可惜乔治现在完全不敢随便碰身边的女人,那些他一手安排策划,死在床上的贵族老爷们,就是最好的警钟。
看来坏事真的不能干多了啊!乔治忍不住在心中打趣自己。贵族,嗤……上流社会中,将血统、爵位、出生视作生命的人,一抓一大把,现在看来,廉价的就像正在不停朝他抛着媚眼的那位交际花。
乔治是作为随行,陪侯爵一起来的,侯爵是为了陪某位大公。乔治笑了笑,全然没看见似的,从那位不停扇着扇子,对他调笑着的雅利安女人身边走过,听说还是某位破产子爵的女儿。
“乔治-威克汉姆!你怎么在这?”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乔治,乔治挑着眉,回头看去。
“咳咳,查尔斯-宾利。”乔治清了清嗓子,有点诧异。“你……来这种地方玩?”
“呃,我陪本杰明来的。”宾利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本杰明说你回来都一年多了,怎么也不跟我们联系啊?达西还一直在担心,你是不是壮烈牺牲了呢。”
“本杰明也来了?”乔治脸色一沉,说:“快去告诉他:快点回去,侯爵也来了。这次,要是再给侯爵抓到,我也保不住他。”
“玩玩嘛……有什么关系!”本杰明醉醺醺的走了过来,没骨头似的一把架在了乔治身上,一边打着酒嗝,一边说。“你,你们还不是也来了?我作为一名律师,嗝……这次是来谈生意的,查,查尔斯请我,帮,帮他,嗝……咨询、办理,购买尼日斐庄园的相关事宜……”
“行,谈完了没?谈完了就快点回家。”乔治一边扶住烂醉如泥的本杰明,一边几乎就快无语。“我现在没空跟你说这些,我再不进去,侯爵就要出来找了。”
“你,你快点进去吧……查尔斯会带我回去的!”说着,本杰明就趴到了宾利的身上。
“麻烦你了,查尔斯。”乔治对宾利笑了笑,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绅士礼。
“那么客气干嘛?”宾利不满的嘟囔。“既然回来了,有空的时候,就一起出去喝杯咖啡吧,听说你现在不仅升了上校,还当子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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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注1: 克吕提厄是海洋女神。她曾是赫利俄斯的情人,但后来赫利俄斯又爱上波斯公主琉科托厄。妒火中烧的克吕提厄向波斯王俄耳卡摩斯告发了琉科托厄与赫利俄斯的关系。俄耳卡摩斯下令将不贞的女儿活埋。赫利俄斯得知此事后,彻底断绝了与克吕提厄的来往。痴情的克吕提厄不吃不喝,凝望着赫利俄斯驾驶太阳车东升西落,日渐憔悴,最终化为一向日葵。
注2:这个年代的报纸价格昂贵,只有有钱人才会买,因为穷人不识字。一个散工一天的工资,大约只有2-3个便士,一周只赚1-2先令。
第17章 chapter 17
乔治一直都是个没有信仰的人,所以才什么事都敢做。但是,当他接到要去麦里屯执行的任务时,突然惊恐的发现,这世上可能真的有宿命这种东西,注定了谁也逃不开。
七年,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中,不过弹指一瞬的事。曾经20年的佣兵生涯,教会乔治最深刻的道理就是,人要随遇而安。今天他是人人争着交好的新贵,一掷千金也许就是为了一幅无聊的画,或是一瓶酒。也许明天,就要被迫再次踏上四处逃亡的生涯,连肚子都没办法填饱。
不过,即使这样,乔治认为自己依旧能活的很好。最糟糕的情况也不是没遇到过,就算被困在沙漠里,也还可以吃蛇、蝎子和仙人掌。漂泊在海上的话,可以吃鱼,同时想办法制作蒸馏水的装置……再不济,不过一死。
但这全都不及,他即将再次面对达西这件事,来的令人无措。乔治知道,达西肯定会来朗博恩,并邂逅聪慧美丽的伊丽莎白-班内特小姐,成就一段爱情佳话。就跟他注定要被派往麦里屯一样。
乔治挑挑眉,反身一跃,靠坐在宿舍的窗台上,双腿散漫的搭到外面,有一下没一下的乱晃着。一边抽着烟,一边无聊的数着星星:达西说过,为了继承人,他总会结婚的。
今天,到这个小镇刚落下脚,就有乡绅问乔治要不要买庄园,或者租房子,听得乔治直想笑。对,他现在确实是钱多的没地方花,也从未出现过舍不得花的情况,但这不代表他要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浪费。
乔治是习惯于享受漂泊生活的人,就连在伦敦,他都还租住于侯爵的府邸,也从不使用贴身仆人。上流社会崇尚的那些潜规则,他一直很难接受。
有些人,就算穷的像乞丐,却还是要花钱雇个仆人,不然会被认为有失身份,甚至连穿衣服都要由别人代劳。难道不认为,这是在暴露个人隐私吗?
封地,乔治也是有的,是侯爵治下的一个郡。那套房子,乔治至今也还没去看过。和伦敦一样,他一直住在侯爵的府邸,而侯爵也异常欢迎他这样做。
首先,侯爵的女儿全都出嫁了,夫人已经年过半百。而侯爵所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乔治几乎全都知道。对侯爵来说,乔治是最合心意的狗,最锋利的剑,只有让乔治全面了解这些信息,才能更好的为他服务。这么能干得力的部下,还愿意这么听话的时刻呆在他能看得见的地方,这真是太完美了。
这也是侯爵派乔治来麦里屯的原因之一,因为别人,他不放心。
乔治的任务是前往麦里屯某处,进驻刚修建的军事要塞,协助福斯托上校完成该基地的组建工作,并在暗中监视此人的一举一动,必要时可以除掉这个人,取而代之。
福斯托是保守派的人,三十二岁,长相一般,谈吐讲究,性格中庸。未婚,也没有情人,无太大的政治野心,这次来到麦里屯,似乎是做好了定居于此的打算。
为了平衡,两方势力都派出了手中的亲信。乔治接到的指示是,暗处搜集能让政敌失利的证据,做好展开一场争夺势力拉锯战的准备。不过,那些喜欢装腔作势,又迂腐之极的老派贵族,会不会放下骄傲和尊严,来干他们自己一直挂在嘴边的、最鄙夷的肮脏事,乔治就不知道了。
在保守派眼中,其实非常瞧不起乔治这类人,他们没有高贵的血统,完全是通过参军,或是一些下作的手段,窃取了高贵的身份,这简直是对真正贵族的侮辱!
不过,目前为止,福斯托除了非常讲究上流社会所拘泥的做派和风度以外,并没有任何冒犯乔治的举动。乔治很清楚这点,一些来自于威克汉姆的记忆,剑桥的经历,以及在伦敦的交际体验,绝对足够乔治掌握那些贵族之间的小动作和暗语。
其实,乔治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得体。他态度谦逊,谈吐优雅风趣,还像貌俊美。如果就不了解乔治的人看来,绝对会认为乔治是一位风度翩翩、气宇不凡的名门贵族。而他眼角眉梢那一抹若有似无的痞气,不仅没让朗博恩的太太和姑娘们认为他轻浮浪荡,反而都觉得他风流倜傥……
只有体制内的人才知道,军情六部来的人,全都是一些怪胎!
一般来说,但凡是有点头衔的军官,都会选择在镇上租房子住。离军营不远的梅里镇上,有好几栋出租中的房子,这些房子温暖舒适,方便出行,而且价格公道。只有军情六部的怪胎们,才会宁愿住在阴冷潮湿的军营里!
而实际上,这些怪胎是陛下直接委任的监军,他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好随时上报要塞的军官们,是不是存在偷懒的情况,或者私下有没有干些见不得人的小动作。并且,这些人还有一些小小的特殊权利,比如,临时处决某些犯了严重错误的中、低级军官,事后再予以上报。
不过,就算不知道真相,也没人敢随便招惹这些军情六部来的人。他们不仅看起来阴沉可怕,连配备的武器都比一般军官要高端一些。其中有一部分装备,要是说出来的话,恐怕超前得让一般的军官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陆军的制服为红色,海军是蓝色,但乔治隶属特殊部门。这个年代还没有空军。
本来,特工属于皇家卫队,制服是黑色的(注)。不过,一般他们喜欢低调行事,这次也一样。所以,乔治去领了一套红色的陆军军装。
“没想到你穿上这身皮,看起来还挺精神的!”丹尼尔中校,是与乔治一起执行任务的同僚,隶属同一个部门。
丹尼尔-邦德,第二代男爵,爷爷是商人。乔治第一次听人介绍他的时候,差点没忍住直接笑场,腹谤着:怎么不干脆叫詹姆斯-邦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