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古剑同人)天弄(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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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丁隐,一身劲装,面容硬朗,自带一股英气,行走间脚步轻盈,一看就知是练家子。

    两人腻在一起,挟菜递水,说说笑笑,难免被人误会。

    丁隐喝着酒,笑而不语。

    “这两个混账东西!眼睛是用来出气的吗?”陵端一拍桌子,指着食客,怒道,“还有你们看什么看!”

    不远处的一桌,四个人坐在一起,其中一个壮汉侧身看着陵端,大声道:“哟~这兔爷也做出脾气了呀!”明摆着是为了让陵端听见。

    还没等陵端发作,一根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飚向壮汉,好巧不巧地穿过他的耳垂,咚的一声固定在了墙壁之上。

    壮汉反应过来时,捂着耳朵哀嚎。见状,食客们纷纷逃离了二楼。

    陵端也被这变故吓了一跳,看着丁隐说不出话来。

    丁隐微微一笑,凑到陵端耳边,轻声道:“我替你杀了他们可好?”

    陵端只觉得耳廓一热,他稍微离远了一点,“不过是一点小事罢了,何必动手。”

    那壮汉的一位朋友,精瘦干练,对着丁隐抱拳道:“敢问是哪位英雄?”

    另外两个人则扶着壮汉,怒视丁隐,却没有说话,显然他们是以这瘦子为首的。

    丁隐对这个问题置若罔闻,依旧看着陵端,用一种低沉温柔的声音诱惑道:“可是你生气了呀,难道不想报仇?杀了他们不就开心了嘛,哦对了,还有那两个读书人,这般不长眼睛,要那对招子也无甚用处,不如我这就去为你摘来。”

    “你还真是……”陵端苦笑,“想方设法地拖我下水。”

    见陵端二人并未将他们放在眼里,扶着壮汉的其中一人说道:“大哥,跟他们废什么话,杀了他们!”

    “住口!”瘦子厉声制止,以刚刚丁隐露的那一手,瘦子就知道合他们四人之力也敌不过对方,他朗声道:“这位英雄,我家三弟、四弟多有冒犯,我代他们赔个不是,今天这顿饭,我请了。”

    “大哥……”其余兄弟自然不服。

    “这是高人前辈,休得无礼。”

    瘦子还欲说些什么,但陵端和丁隐都不想听了,一前一后直接从窗户向外一跃,飞走了。

    “怎么生气啦?”丁隐追着陵端来到洛阳郊外,“我最后也没杀他们。”

    那张与陵越宛若双生的脸上带着三分邪肆、三分无辜、三分哀怨以及一分纯真,好像他所说所做是那么理所应当,取人性命也不过如呼吸一样平平无奇。

    陵端沉声问道:“你除了杀戮,还会什么?”

    “那可多了。”丁隐在陵端前面一点的位置上,倒着走,“打猎,哄人开心,给他们想要的东西,保护天下苍生。”

    听到最后,陵端露出一个惊疑的表情,“你?保护天下苍生?你刚刚想要把他们杀了!”

    丁隐展开双臂,给了陵端一个大大的笑脸,“对啊,把不听话的都杀掉,天下不就太平了吗?”

    陵端觉得自己果然是一个白痴!

    “陵端,我忽然想起来,那个什么公孙不是要到天墉城讨说法吗?你还管不管?”

    陵端停下脚步,被那几个混蛋一搅和,他把这事忘了……

    于是重回洛阳城,随便抓了一个骑马挎刀的武林人士,问了公孙家的住址,直奔而去。

    公孙山庄地处姑苏,距离洛阳不算远,也就半日工夫,陵端与丁隐就赶到了。

    陵端拍了一张隐匿符,直接大摇大摆地进了山庄,至于丁隐,呵呵,那是谁,不认识。

    而丁隐想要瞒过众人进入山庄自是简单,进入庄内,便见到许多侠士,于他看来,不过是乌合之众,因为这些莽汉的武功真的很一般。

    便是这群乌合之众与天下第一派对峙么?丁隐幻想了一下那个场景,好像也挺有趣的。

    陵端溜达了一圈后就出来了,这些人里倒是有一些武功高强的人,不过却是修为难以寸进,怪不得要走些歪门邪道了。

    不久,丁隐也越墙而出,只见他几个起落停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隐蔽之处,不过他知道这里肯定有一个人,“想到好办法了吗?”

    陵端撤了隐匿符,摇头,“他们无法对天墉城构成威胁,只是……太过影响天墉城的名誉了。”

    “那就把他们都杀了吧。”

    陵端用胳膊肘杵了丁隐一下,“你是不是和天墉城有仇?那真就这么把他们杀了,我天墉城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陵端摸了摸下巴,“不过,他们是如何猜到是天墉城的人带走了异宝呢?”

    “可能是某些妖物认了出来,散播的谣言吧。”

    陵端咬着自己的大拇指,含糊道:“也有这个可能。”

    “现在想这些也有没用,还是想想如何打消他们去天墉城的念头吧。”

    “我去承认自己抢了异宝?”

    “那异宝呢?”

    “唔,随便给他们一些强身健体的丹药喽。”陵端横了丁隐一眼,“总不至于要把你交出去吧,估计他们也不会信。”

    闻言,丁隐心中一动,笑道:“那你的丹药他们也未必会信。”

    “所以我才发愁啊。”

    丁隐伸手揽住陵端的肩,“其实也简单,一会儿你隐身跟在我身边,咱们一起进去……”

    听完丁隐的计划,陵端摇头,开什么玩笑,顶着陵越的脸去干这些事?“这太危险了,要不你先易个容?以后麻烦也少点。”至少不会给陵越添麻烦。

    丁隐并不知道陵端的真实想法,他略一思索,觉得陵端说的有道理,“可我不会易容……”

    “放心。”陵端贼笑着拍了拍丁隐的胸口,“我有易容的药啊,不过时间有限,只能撑三个时辰。”

    “可以。”

    于是易容丁隐在隐身陵端的陪同下,一起进了公孙山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攸翎的地雷 (づ ̄3 ̄)づ╭?~

    ☆、第十一章

    当下人禀报有人甘愿献宝时,公孙庄主公孙青云大喜过望,立刻来到前厅会见来人。

    公孙庄主已年过五旬,在武林当中颇有声望,也许是打理俗务太多,耗费了太多精力,他的功夫不过二流,子孙当中也没有可堪大任者,后继无人一直是他心中最大的痛苦,当听闻异宝现世时,他迅速召集人手,想要夺宝,但却被陵端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占了先机。正当苦恼之际,他收到线报称夺宝者可能是天墉城的人时,他也顾不得其他,直接广召武林豪杰意欲问责天墉城,哪怕得不到异宝,让天墉城给他一些提升功力、延长寿命、洗筋伐髓的丹药也是好的。却没想到,这英雄帖刚刚发出不久,竟有人甘愿献宝,不管是真是假,他都必须亲自过问。

    公孙青云见来人年纪有三十五六,看着倒是忠厚老实,会些拳脚功夫,但并非高手,他心下起疑,这样普通的人怎么会身怀异宝呢?

    “这位英雄如何称呼,今日又为何献宝呢?”公孙青云捻着自己花白的胡须问道。

    “在下钱慈飞,承蒙庄主不弃,可唤在下慈飞。”丁隐一拱手说道,而后看看聚在厅里的众人,“只因那宝物非我等粗人能够使用的,武林盛传庄主侠肝义胆、智慧过人,实乃吾等之楷模,此等宝物应为庄主这等英豪使用。”

    这明晃晃的马屁拍得贼响,但对于这样表面看起来是一个粗人的丁隐来说,用起来十分贴合,把那庄主哄得乐不可支。

    “慈飞过奖啦。老夫只不过做了些微末小事,当不得如此夸赞。”

    厅里的众人则说:“庄主哪里的话,公孙山庄又素有义名,天下皆闻,不必自谦。”

    丁隐等他们吹捧完,才继续说道:“说起来也是慈飞运气好,起初并不知晓异宝现世的消息。途经杭州城外时,刚好天降祥瑞,心中好奇,便想过去看看,哪料到从天而降一俊美男子,他道‘吾与你颇有机缘,今日这宝物便送与你吧’。”

    说到这里,丁隐停了下来。下人识相地奉上香茗,丁隐润了润喉咙,“此话说完,那人从怀中取出一个赤如鲜血的奇石,他告诉我那石头名曰‘赤魂石’,不仅能增长百年功力,还具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

    听到这里,众人议论纷纷,有的不太相信,有的则认为是在夸大其词,大家争论不休。

    公孙庄主轻咳一声,示意大家安静,这才向着丁隐问道:“那这奇石如今在何处?我等当一观,以辩真假。”

    丁隐从怀中掏出约鹌鹑蛋大小的石头,正如他所言,那石头表面红光流转、鲜艳异常。“这就是赤魂石。”当然是做过手脚的,这个赤魂石里只有两个元神,而那元神丁隐自是可以随时收回的。

    公孙青云走到丁隐身前,欲拿起赤魂石仔细观看,却不料想丁隐一下合拢掌心,将手收了回去。

    “慈飞这是何意?”

    “庄主,这赤魂石可以献给庄主,但慈飞有个要求。”丁隐假装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请庄主应允。”

    “只要这石头真有你所说的功效,什么要求本庄主都答应。”

    “慈飞行走江湖,居无定所,囊中羞涩……还希望庄主能给些方便。”丁隐脸上红成一片,好像真的是羞恼不已。

    “这是自然。”公孙庄主哈哈一笑,手一挥,已经又下人端着一个盘子走了上来,盘子以红绸覆盖。公孙庄主豪气地揭开红绸,盘子里码放的整整齐齐的五十锭黄金便露了出来,众人哗然。

    丁隐亦是格外惊喜,他瞪着那金灿灿的黄锭子竟是移不开眼。

    这个神情让公孙庄主鄙视不已。

    “庄主果然豪爽。”丁隐一笑,将赤魂石交了出去。

    公孙庄主小心接到手中,与自己的三个儿子仔细查看,没有瞧出所以然来。“慈飞,那人可教过你使用方法?”

    “这是自然。”丁隐将赤魂石再次拿到手中,掰下来一小块,众人一阵吸气声。“敢问哪位是大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