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见手青

分卷阅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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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第一个愿意和我趴在地上研究蘑菇的人。

    所以他注定不会在我身上空手而归。

    我们在y市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带着背篓去探望蘑菇的时候,他拿着本图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有时候看看蘑菇,更多的时候在看我。

    年轻人精力旺盛的缺点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我回去的时候永远是灰头土脸的,裹着满身的苔藓,仿佛被人按在土里滚了好几趟。

    有时候我刚发现一朵心仪的蘑菇,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他就着弯腰的姿势按住了。

    我疲倦得不行,屁股都发麻了,小腿肚抽筋了好几次,回来倒头就睡。

    渐渐的,我也就不太乐意出门了。

    但这种奇异的疲倦感有增无减,哪怕我不出门,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也会不知不觉睡死在他怀里,醒来还扯着他的领口不放。

    夏煜揽着我,也在懒洋洋地打哈欠。

    我总觉得不对劲,浑身上下透着点难以启齿的酸痛,像是被过度损耗又忘了润滑的零部件。我一边去推他,胳膊却酸得根本抬不起来,仿佛缠满了石膏绷带。

    袖子往上一推,我立刻吓了一跳,手肘上青青紫紫的一大片,还沾了点湿滑透亮的不明液体,简直像在睡梦中被猫踩过。

    我一看他偷瞄我的眼神,再看他餍足的神情,和嘴唇边若隐若现的两枚虎牙,当场就破案了。

    这家伙又偷偷啃我。

    我真生气了,他就一边看着我笑,一边低头舔我的手掌心,靠撒娇来蒙混过关。

    但这种行为变本加厉,我反锁了房门,裹着睡衣眯了一会儿,醒过来领子倒是严严实实的,两条腿却是光溜溜的,连内裤都乱七八糟地吊在脚背上了。我把过长的睡衣撩起来一点儿,盘膝看自己的腿弯,果然发现皮肤通红,沾了几滴精液。

    我发怒了,他却叼着牙刷,有点茫然地看着我。

    第22章

    傻逼弟弟消沉了几天。

    我身上乱七八糟的指印总算消退下去,菌柱也恢复成了干净的粉白色。再这么纵欲下去,我非得尿路分叉不可。

    他像被霜打了的小白菜似的,蔫蔫地看着我,一边把下颌搭在我大腿上,蹭来蹭去。

    旋即故态复萌,从我的衬衫下摆钻进去,细细密密地啃咬起来,我怎么赶都不出来。像一只讨人厌的厉眼雄蚊那样,哼哼唧唧地偷吃我的子实体。

    我的肚皮上滑溜溜的,晕着一朵朵藕粉色,像女孩子没涂匀的腮红那样,都是他舔吮出来的晶莹唾液。

    这谁遭得住啊。

    傻逼弟弟在我恼怒的边缘试探了一顿,又开始嘴巴抹了蜜似地哄我。

    他把我带到当地的热带植物园里,我们毫无章法地接吻,我的鼻子,我的眼角,我的耳垂,都被他落点不稳的亲吻弄得发红。

    棕榈叶油绿而稠密,在风中涨满,雨季难得一见的光照穿过这翠绿色的剑形叶片,齿序状的朗亮光影,一束束,一梭梭,被他高而挺直的鼻梁所横截。

    他年轻的脸颊在发光,眼睛明亮,鼻梁和唇线被照出了一种通透的肉红色,像是无数云母和石英矿石的集合。

    被棕榈叶影遮盖的部位,他的耳垂和脖颈,以及紧拥着我的手臂线条,则是黑沉沉的,黑影参差不齐,像是剑齿龙脊背上的角状骨板。

    我们像两头发光的剑齿龙那样接吻,无数脊椎动物的光影在我们的头发上、皮肤上闪烁变幻。

    我有一瞬间被这物种进化般的奇妙触感所击中,仿佛从孢子植物跨越了无数物种,一跃化成了人。

    这还是我第一次走正常流程谈恋爱。

    夏煜亲了我好一会儿,我气喘吁吁地靠在棕榈树大萝卜似的粗糙树干上,那地方已经坠满了棕榈核果,摇摇晃晃,像无数的扁平心脏,一时躁动起来。

    他又凑过来亲我的脖子。

    这个黏腻的吻之后,我们又开始原始而隐秘地交配。

    他把我的一条腿抬高,按在棕榈树上,用这种别扭的角度插了进来。

    我出了一身的汗,屁股里酸胀得厉害,乳头更是被粗糙的树皮蹭破了,大腿上被他掐得通红。

    我腿软得站不住,夹着一屁股的温热液体,像鸭子那样跪坐在地上,他从后面握着我的腰,抚摸我鼓起来的肚子,又漫不经心地做了一次。

    我跟他抗议,他就有点害羞地笑笑。

    结束之后,他帮我整好衣服,半抱着我往下一个地方走。

    “你真可爱。”他咬着我的耳朵,笑着说。

    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古怪,哪怕他只是轻轻地在我耳边说话,呵出一口热气,我也会不知所措地发抖,乳头又圆又硬,菌柱翘得笔直。

    他也越来越热衷于和我在各个景点消耗体力。

    我还是有点不自在,射进去的东西清理不干净,回来之后总是肚子疼。

    他像熊猫舔盆盆奶那样,色气地舔着我的下嘴唇,一边笑:“你不喜欢吗?”他用气音说:“你在外面的时候,总是咬得特别紧。”

    废话,那当然是吓的。

    他帮我揉了揉肚子,叹气道:“好吧。”

    他没有食言,那几大盒的草莓螺纹避孕套,一个不剩地用在了我的身上。

    我蔫蔫地蜷在沙发上,他用一张大毛毯把我裹成一张蘑菇饼,像幼犬护食那样,用湿润的脸颊和鼻尖来拱我,往我身上缠。

    然后揭起毛毯的一角,用那根不消停的东西来蹭我。

    我的内裤都被他剪坏了,一回头就能看到一块白花花的皮肉,他一边哄我,一遍又深又重地往那个红肿泥泞的地方挤,火热又粗硬的一根,裹着螺纹密布的光滑薄膜,摩擦着敏感的肠壁,我酸胀得哭出声来。

    我回过头去亲他,把温热的眼泪全蹭在他下巴上,他才顺势抱着我,和我一起窝在沙发里。

    我嗜睡的毛病又发作了。

    这一次,足足睡了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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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过来的时候,我的屁股很痛。

    我是半挂在床沿上的,双膝跪地,睡衣乱七八糟,连扣子都扣错了一个。

    我疼死了,把裤子褪下去看了一眼,从后腰到大腿根一片惨不忍睹的深粉色,像是被按在热汤里浸过。手指压上去,还有一道道肿得透亮的淤痕,红痧沿着淤痕大片晕开,我都怀疑我被老中医掳走刮了一趟痧。

    腰侧还有拔火罐似的一个个圆形红印,看起来惨不忍睹。

    我膝盖也疼,两条小腿都是麻痹的,站不起来,只好去拉傻逼弟弟的袖子。他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看着我,愕然道:“辜辜,你掉下去了?”

    我一抬头,他就被我眼里的两包眼泪给震住了,伸手把我抱了起来。

    我们住的是一家隐蔽的酒店,主打的是原生态的招牌,连地板都是原木材质,以粗糙的藤蔓编成网格,充作地毯,赤脚踩上去都又痒又麻。

    他把我抱起来一看,果然膝盖都青了。

    他居然还“咝”了一声。

    我本来都疼得麻木了,这下子痛觉神经瞬间激活,差点从他怀里窜起来了。

    我抱着大腿,给他看我肿得像个烂桃子的屁股。

    他比我还惊讶。

    “怎么肿得这么厉害?”他道,用温热的手掌覆盖在我起了红痧的皮肤上,捏了捏我的尾椎骨,我立刻打了个哆嗦,像只惊恐的鹌鹑那样缩成一团。

    “没伤到骨头,”他无奈道,“摔下床都不知道?”

    他把我展开,给我涂了点芦荟胶,让我披着他的外套,趴在床上晾屁股。

    他低着头,擦拭手指上沾染的芦荟胶,嘴角轻轻下压,因为光线的原因,显得有些阴沉。那种莓类腐败的甜腥气,盘旋不去,像无数细微的果蝇那样在光照里躁动。

    等我屁股上的芦荟胶差不多被吸收了,他突然道:“辜辜,我们再换个地方住吧。”

    我这个样子,连裤子都穿不上,他就给我折腾了一片难以启齿的布料,据说是当地少数民族男性的传统着装。

    那玩意儿长得像竹荪的菌裙,都是些松垮垮的雪白丝线,编织成网,垂到膝弯,穿上去简直衣不蔽体,隐约能看到红肿的屁股,和白花花的大腿。

    我穿着它,像棵光溜溜的竹荪,别提多难受了。

    我忍不住,一直伸手去抓那些凉丝丝的丝线:“我不穿了。”

    他就隔着布料,用滚烫的唇舌润湿下面发热的皮肤,我忍不住颤抖着,他像是渔夫亲吻网里不断弹跃的小鱼。

    他的嘴唇灵活地下移,开始吮吸我那两枚同样红肿的肉球。濡湿的唾液把我股间的丝线沾得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