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少年包青天同人)[少年包青天]世间事(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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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张知走上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个拜师礼,口中道:“包大人在上,请受学生张清和一拜。”包拯是本次科考的主考官,故此所有考生都算是他的弟子。

    “张清和……”包拯低声念道:“没有听说过啊。”

    “哦,是这样的。”张知说:“学生在临安时就听闻大人之名,对大人十分佩服,一直希望能结交大人,没想到今日能在这里遇见大人。学生,学生……”张知看起来十分激动,连话都说不清了。

    包拯和公孙策对看一眼,两人之前都没见过像张知这样狂热的人,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还是公孙策先说话了:“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包拯,这是张知张清和,临安人士,是我在京城结识的,也是参加本次科考的考生。清和兄,这是包拯,他的事迹我想你都知道了,就不多说了。”

    包拯反应过来,对张知笑了笑,态度甚是和善,说:“既然你是公孙的朋友,那么也是我的朋友。既然是朋友,就不要那么拘谨了。清和还是叫我包拯好了。”

    “包……拯?”张知还是有些不自然,忽的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不知包兄与束竹贤弟是什么关系?”

    “我们……”包策两人又对视,十分默契地说:“我们?同乡而已。”

    这还真不算是说谎,只是话没说全而已。包策二人同为庐州人,打小就相识。前文已经说过,公孙策很早就跟着包大娘学习医术,那时包大娘刚丧夫,公孙策的爹也去世不久,包拯和公孙策两人同时没了父亲,也算是同病相怜,彼此对对方有着特别的情感。直到后来两人各自长大,这种情感非但没有消散,反而愈发的深厚了。比如就像现在,只要对方的一个眼神,就明白各自心里所想。再比如,公孙策觉得这个张知不太对劲,包拯也觉得张知此人,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因此,对二人的关系,两人并不如实说。

    三人互通了姓名,也算融融泄泄。当下张知提议,去碎雪楼坐坐。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那个状元湖的传说,灵感来源于一个学长......

    据说高考第一天他数学考砸了,当天晚上心情特郁闷,去了当地一个水库,发泄了一个晚上,结果第二天理综超常发挥......

    ☆、第十章

    碎雪楼,取自唐代诗人杜甫的名句:“无声细下飞碎雪”。碎雪二字,形容厨子加工鱼片之高明,如碎雪般清透轻盈。顾名思义,这碎雪楼里的吃食,特别是鱼,做的算是京中一绝。

    包拯不是个挑嘴的人,但公孙策和张知是。公孙家世代制竹扇,还是御用的竹扇,家底很是丰厚。故而自小锦衣玉食,非新鲜的菜不吃,非陈年的酒不喝。而张知就更不用说了,自古茶业就是个暴利的行业,这公孙家比起张家,绝对是小巫见大巫。张知从小就生活在朱门红墙里,吃的穿的是顶顶好的。如今出门在外,虽说一切从简,但张知怎么也不会亏待自己。

    由此可见,公孙策和张知能成为朋友,也不算是偶然。起码在吃喝用度上,他们还是所见略同的。

    三人一进碎雪楼,便有小二热情的迎来,将他们带到了一个雅间。

    倒不是说他们三人是有多富贵能让小二巴结,碎雪楼乃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酒楼,这里的小二也见过不少世面,什么家财万贯的人物没见过?但同时小二也练就了一番好眼力,一眼就瞧出为首那个油头粉面的公子身上穿的戴的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能用得起的,而第二个进门的那个温润清俊的公子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至于第三个长的黑不拉几的公子……啧啧,这长相虽然和前两位没法比,可那一双眼是炯炯有神的,看得人心里有些发慌。

    “三位公子,我就先出去了,若有什么事,叫我一声就行了。”小二体贴的把门关上,留给三人一个独立的空间。

    “包兄。”张知举杯,说:“小弟在这先敬你一杯。这一杯,敬你为江南乃至大宋的百姓所做的贡献。”

    “哪里哪里。”包拯摆手,客气道:“身为大宋子民,这些都是我分内的事。”

    ……

    看着和张知碰杯的包拯,公孙策忽然觉得有点陌生。在他的印象里,包拯应该是腰正身直不慕权贵的。对以往的他来说,与其坐在金玉堂里和权贵喝美酒,还不如在自家的小院里与三五知己好友月下对饮来的自在。可如今的他,也学会了应酬。

    “……公孙?”公孙策回过神来,转头看向包拯。

    “没事,看你发半天呆了,在想什么了。”听着包拯一如既往的关切的话语,公孙策把心中的疑惑抛到一旁,笑道:“没什么。菜来了,快吃吧。”

    ——包拯,不管你变得怎么样,我都站在你一边。你曾说过,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那么我就相信,现在的你这么做,一定有你的理由。

    “对了,束竹贤弟,不知十日后的科考,你可是准备好了?”张知忽然问道。

    公孙策皱眉,心想这张知未免也太糊涂了,包拯身为主考官,按理来说不能私下在他面前谈论有关考试的事。不然一个不小心,就算是考官与考生勾结,按大宋律法,终生不能参加科考都是轻的。

    包拯却像是没听到张知的话一样,自顾自地喝酒。

    “清和兄,快尝尝,这鲈鱼味道不错。”公孙策赶忙转移话题。

    “想必束竹贤弟自是胸有成竹了,哪像为兄,唉……为兄这心里可是忐忑的不得了啊……”张知锲而不舍的说道。

    “哟!这鱼汤的味道算是绝了,这京城厨子的手艺果然不同凡响,庐州可没有这么好的厨子了。”公孙策急了,打断了张知的话。

    “公孙,你不必紧张。”只听包拯说:“清者自清。只要 也无妨。身为考官,我自然希望能选出最优秀的人才但作为朋友,包拯恭祝二位金榜题名,他日金銮殿上再相见。”

    公孙策和张知对视一眼,一同举杯说道:“公孙策/张知先谢过包拯/包兄,他日,愿为同僚,共同治理好这大宋江山!”

    少年郎,最是胸有沟壑心存日月。此年此日此时,不管日后的对与错,三人心中,只存山河天下。

    公孙策在忙着准备科考,庞统也没闲着。只不过公孙策在汴京舞文弄墨,庞统却在霸州浴血杀敌。

    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人,包括庞统。自从苏州一别,庞统就回京了,连家都没回就进宫面圣。出宫后仍然没回家,骑着自己那匹纯种的汗血宝马不知去哪里了。他的父亲庞太师对此倒是看的很宽,儿孙自有儿孙福,况且他庞籍的儿子,心中是有大业的。对庞统,他很放心。倒是庞统的娘与亲妹妹飞燕为此很是唠叨了他好几天。

    庞统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他这一走,就来到了宋辽边境的城市——霸州。

    当时霸州的局势不容乐观,宋辽虽然已经议和,辽人表面上看起来臣服于大宋,但却在暗中纠结兵力,打算一举进攻宋朝。而这进攻的地点,就在霸州。

    庞统刚到的那几日,正是辽人进攻的时候。霸州城内乱成一团,百姓能跑的早就跑了,剩下的,都是些跑不掉的老弱妇孺。时任霸州军统帅的李嘉令出生将军世家,也算英勇,带领着自己的军队奋勇作战。但就算宋军再英勇,却有个致命的弱点——缺乏兵源。霸州城内的壮年劳动力跑了,派兵向邻城求助援兵却迟迟不来。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再这么下去,霸州城,怕是守不住了。

    在这时候,庞统来了,还带着两千的“兵”。这所谓的“兵”,其实是山匪。霸州处于宋辽边境,天高皇帝远的,朝廷对其也不甚重视,因此这一代的土匪很是猖獗。庞统快到霸州时就碰上了一拨土匪。

    不巧的是,不等土匪头子将勒索的话说完,就被庞统一剑斩于马下。剩下的土匪群龙无首,便轻而易举的被庞统给收为己用。更不巧的是,这原先的土匪寨,是这十村八店最大的山寨,庞统听说这些以后,便带领自己新收的手下轮着去“光顾”了其他的寨子。最终,他接掌了所有的山寨,成了这里最大的土匪头子。

    所以说,后来世人说飞星将军庞统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从小兵做起,一步一步往上升的,还真不对。确切的说,庞统最初的身份,可是一个土匪。

    庞统带着的这两千的土匪,哦不,是两千的兵,算是一场及时雨,拯救了整个霸州。不得不说庞统是个天生的将才,一上战场就故布疑阵,仅凭两千兵马便造出两万兵马的声势,弄得辽军以为是大宋援兵来了,不敢进攻。就这样,两军形成对峙之势。

    那边李嘉令听闻有个将军带着好些人马来拯救霸州,也以为是援兵来了,喜得连饭都不吃了,急忙出门去迎接救星。没想到,一出门,并没有看到什么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只有一个年轻人,身上破破烂烂的,脸上也带着血迹。仔细一看五官很是端正,只是眼睛中却闪着杀戮之气,像是一匹狼。

    若是展昭知道了李将军对庞统的评价,一定会引为知己的。庞统像狼,看来并不是他一个人这么觉得。

    此时旁边并没有其他人,李将军明白了,眼前的这位少年郎,定是属下所说的“将军”无疑了。

    这李嘉令也是个礼贤下士的人,并不因此看轻庞统,反倒恭恭敬敬地对庞统抱了个拳,道:“霸州军将领李嘉令,多谢壮士救城之恩!”

    庞统说:“李将军不必客气。此次我来,也是想加入霸州军的。没想到一到霸州就遇上辽人攻城,我这也只是凑巧而已。”

    李嘉令听庞统说话不卑不亢,隐约透着一股贵气,更不敢轻慢了,说:“请壮士进府一坐,李某定当好好谢谢壮士。”

    没想到庞统却拒绝了:“李将军,进府就不必了。庞大此次前来,只是想拜托李将军一事。”

    “请说。”

    “请让庞大,加入霸州军。”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一号

    主人正在海边露营中╰( ̄▽ ̄)╮

    ☆、第十一章

    庞统这一年是如何过的,公孙策半点都不知晓,就如同他不知道如今声名鹊起的庞将军正是庞统一样。公孙策此时关心的,是自己的成绩。

    虽然公孙策很有自信自己能榜上有名,但到底是年少,还不大沉得住气,更是喜欢争强好胜,因此对自己具体的排名还是十分关心的。因此这几日,饭也吃不好,晚上睡觉也是辗转反侧,人清瘦了不少。

    “公子!公子!中了!”今日是会试放榜之日,空青爱主心切,一大早就前去打探消息,快到正午了才回来。一口来,就带了这么个好消息。

    “中了什么了?!”公孙策本在看书,闻言也不装淡定了,连忙起身,急急地问空青。

    “中了、中了……”空青一激动,话都说不出了。

    “你快说啊!”公孙策急了,这空青平日里挺伶牙俐齿的,怎么一到关键时刻,连话都讲不清楚了。

    “中了会元了啊公子!”空青终于说出来了。

    “老天!”公孙策一向是不问鬼神问苍生的,大喜之下,居然也说起老天爷了。

    “束竹贤弟,应该说是状元郎,恭喜了。”张知带着小厮走进来,贺喜道。

    “客气客气。以清和兄的才学,必定也是榜上有名吧。”公孙策喜上眉梢,丝毫没有想过为何张知这么早就知道自己中了会元了。

    张知笑道:“我也中了。”

    公孙策闻言也喜,说:“如此甚好,如此甚好。这样一来,我们真能同朝为官了。”

    “对了。”张知说:“不知殿试那日,束竹想要穿什么?”

    “穿什么?”公孙策细细思索起来:“当今圣上仁义,体恤百姓,想必穿朴素的布衫,皇上应该会喜欢。”

    张知却说:“这你就错了。”

    公孙策说:“我错了?难道皇上更喜欢未来的官员们穿绫罗绸缎入宫觐见?”

    张知说:“皇上是简朴没有错,但你忘了,当今我圣朝,正碰上三大喜呢!这一喜呢,是李太后沉冤得雪,皇上太后得以母子相见;二喜庞大将军屡屡告捷,将那辽人打的是落花流水,眼看就要议和了;这三喜嘛——”

    公孙策问道:“三喜是什么?”

    张知不急不忙地说道:“三喜自然是皇上大婚。”

    “大婚?”公孙策素来都呆在自己的书斋里读书制扇,关于皇上大婚的八卦,还真没人和他讲过。

    “束竹不知吗?上个月皇上忽然昭告天下,要同郑王爷家的小郡主成婚呢!这婚期,便定在明年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