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不是谁都能嫁给宋新珩,把怒气转迁到方维身上,想来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带有诅咒和威胁意味的包裹也收了不少,气势恢宏地堆在收发室里,方维经常摇一摇就能听到里面碎玻璃碴碰撞的声音。最艰难的是回家的时间,为了不让宋新珩的豪宅门口贴满像校门口一样显眼的谩骂,方维每天都得推迟回家的时间,倒好几趟车以防被人跟踪。
不行的话还是先搬出去住吧,宋新珩也不在家,真要出点什么事就糟糕了。
但即使已经很小心,夜幕掩饰下回家的方维,还是猝不及防地遭受到了攻击。
埋伏在校门口的人影,朝方维的背影丢掷了石块,也许是心虚的缘故,丢完就跑得没了人影。方维的小腿起了淤青,蹲下来检查的时候,手臂又被第二块石头给结结实实砸中了。
被这种东西砸中脑袋可不是开玩笑的,方维捡起凶器,随手扔回了旁边的草丛里。
脚步声渐远,方维松了口气,疼得不太想起身。短短几十秒后,一辆开了近光灯的车停到了身侧,方维还在发呆,从车上下来的杜澄泓,俯下身把他扶了起来。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在这里,方维在确定胡桃不在车上后,听杜澄泓开口道:“去医院吧,我陪你去。”
方维不想去医院,说自己没有大碍,杜澄泓没再坚持,车开向了送方维回家的方向。
“是停在这里吗?”杜澄泓问道,在没有得到回应后,从后视镜里看到方维睡着了。大概是手臂上的疼痛难以忽视,方维小心翼翼地抱着,缩在后座上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怜。
杜澄泓没再吭声,在短暂的犹豫后,把车开去了停车场。
外面的天气很冷,因为不知道方维会睡多久,暖气又被调高了几度。
第四十一章 通话
醒来的时间已经接近九点,方维睁开眼,注意到自己身上多了件外套。
“醒了吗?”杜澄泓偏过头来,接过方维从后排递过来的衣服:“胳膊还疼吗?”
方维睡得有些懵,痛觉也迟钝了不少,他摇摇头坐直了身体。手表上的时间已经很晚,方维盯着看了几秒,蓦地担心起胡桃来,却听杜澄泓说,胡桃整晚都在新邻居家里写作业。
“新家那栋楼上小孩很多,跟他差不多大的有三四个,很快也就习惯了。”
方维放下心来,想到杜澄泓在这里耽搁了很久的时间,还特地道了歉。
目的地就在眼前,因为连一盏灯也没开着,庞大得有点恐怖。在确认了周围没有人后,方维像平常那样进了屋子。即使已经把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不知怎的还是有些后怕。站在鱼缸前喂食喂到一半,总担心会有什么事发生的方维,起身把所有的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
再这么下去果然还是不行的吧,方维叹口气,却还是打不定主意要搬去哪里。
小腿和胳膊上都有明显的淤青,即使全身泡在热水里,担忧的心情还是掺杂在疼痛里,怎么也消散不去。屋子有些太大了,方维边坐在沙发上涂着药水,边自己跟自己对话,稍稍有了些安慰,毕竟如果宋新珩在的时候,他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坐在这里,说些想说的事情。
刚刚拒绝了杜澄泓的夜宵邀约,现在想来有些后悔,方维起身去了厨房,因为不知道到底想吃点什么,就给自己煎了面包和蛋,但因为总是走神,反而头一回做出了失败品。
运气不好的时候,就会这样吧,方维吃着吃着,忽然生出些寂寞的感觉。
精致的餐具握在手里的感觉很冰冷,烤焦的面包边也很难吃,方维拿了电话过来,在联系簿里翻找了一会,手指划过那些熟悉的联系人,却始终没有摁下绿键拨出去的勇气。
家里的人是不能打的,多年的朋友也很久没有联系,就算打过去,也不能提结婚的事。
即使是那些因为宋新珩才认识的粉丝们,此刻应该也早已把自己的电话拉进了黑名单。
餐盘里的食物已经凉透了,等他反应过来,界面显示,他拨通了宋新珩的号码。
提示音只响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的方维,如梦初醒般地又摁了挂断健。
其实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这样的念头出现在脑海,连方维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就算是这么简单的愿望,只要想象下宋新珩不耐烦的声音,试想起那张漂亮面孔可能会出现的嫌恶表情,方维还是退缩了。就算忍受得了最近的不如意,他还是没法直面宋新珩的冷漠。
因为这么些小事就难过到要向那个人求助,也未免太没用了一点。
自我厌弃的情绪尚未发酵,方维放下手机的瞬间,宋新珩的电话却回拨了过来。
“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宋新珩问道:“只响几秒,我怎么可能接的着?”
大概还在片场,听筒里传来的背景音很嘈杂,为了让方维听见,宋新珩的声音也提高了,热闹的环境和方维所处的空屋子截然不同,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对话,方维的眼眶却酸了起来,又酸又涩的心情让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宋新珩听不清他的呼吸,却感受得到他还在听着。
“是打错了吗?”久到宋新珩都以为电话被挂了,方维的声音才出现:“没有,没打错。”
“那怎么那么久不说话?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一时为方维居然会主动给自己打电话感到新奇,一方面又有点好奇这么晚的电话会说些什么,几秒后,听到方维说新买了几条鱼。
鱼是前两天买的,买的是和缸里那些同样名贵的鱼,找了这样蹩脚的话题,方维说出口时就已经做好了被宋新珩抱怨的准备。却没想宋新珩只是愣了一下,说了句你喜欢就买吧。
他本来也不清楚鱼缸里有多少鱼,就算死得一条不剩,对他来讲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方维喜欢的话买多少都可以,只是宋新珩不清楚,他怎么会突然打电话来说这些。
“就只是这件事?”宋新珩的声音从那边传来:“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什么跟我说的吗?”
方维说没有了,他怕要是在电话里说了很想你之后,会被宋新珩连再见也不说地挂掉。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他大概连最后一丝待在这的勇气,也要没有了。
舍不得去旅馆常住,方维物色好了一间便宜的小房子,打算这段时间都住在那里。
赶在宋新珩返程前再搬回来就好了,方维想,反正也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会回来。
省下来的钱可以交给原来的钟点工,拜托对方准时去把鱼给喂了。瞅准了周末的时间,方维提着自己的小箱子往外走,还没跨出门槛,就发现了被塞在门口毯子下的机票。
他的所有身份信息都被备份过,说起来能自作主张给他买机票的人,不会有其他人。
时间是下午的,如果方维整天不出门,大概上千块钱就会这么作废。飞机的终点不是宋新珩的拍摄地点,而是另一个城市,如果不是机票上的信息一应俱全,很像是恶作剧。方维犹豫了几秒,把机票重新塞了回去,走出了两百多米,还是折回来把机票揣在了怀里。
租房的事自然是吹了,方维下了飞机,在机场的拐角看到了自己名字的缩写牌。
大概是方维这两个字在粉丝的眼里也成了禁忌,加粗描黑的两个字母,搞得和接头暗号似的,放在一堆机场接人的姓名牌里有些突兀。方维把下巴埋在围巾里,因为戴着墨镜的缘故,差点被十公分的大理石台阶绊了一跤,走近了才看清楚,来接自己的人是宋新珩。
比方维更擅长乔装的宋新珩单手插兜,接到人后,把纸板对折后塞进了垃圾桶。
“你穿这么多不热吗?”走出机场后搭上了车,宋新珩的视线还在方维身上来回飘移。方维被他盯得说不出话来,只看见那人拉过他围巾的一角,找到了边角处的红色简写。
还是宋新珩的名字,即使没了粉籍,方维一时还是抹不去这些无处不在的痕迹。
头一回觉得有趣,宋新珩松开了围巾,笑了笑:“这个不错,还挺好看的。”
第四十二章 爱好
“喜欢的话可以送给你。”方维把围巾解了下来,像是料到宋新珩不会接,他仔细把围巾叠了起来,自言自语道:“这个也是限量的。”
“写个名字就限量了?应该也贵不到哪里去吧。”生活水平不在同一水准,就算说了价格,宋新珩也不会理解方维的钱怎么那么不禁花:“说起来,你最近在家都做点什么?”
不知道会被车子载去哪里,稀里糊涂就拿着机票见到了宋新珩,方维白开水般的生活突然变得遥远,乏味空洞,找不到什么有趣的地方。
以前的周末都是繁忙的,单是从各种渠道搜罗宋新珩的最新动态,调查以便能掌握最前沿的消息,工作量就已经大到不容懈怠的程度。
失去了这些后,他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
“平时在上班,周末的时候会看看书,看看电影,有时候会去超市买点东西…”
“很久没有出来过了吧。”宋新珩突然问,车子开上了城市中心的钢梁桥,河面的风从车窗里涌入,他说:“有没有觉得这里很漂亮?”
注意力一直被宋新珩带着跑,此时看着车窗外渐渐划过的风景,林立的建筑物颜色都很柔和,温柔地环绕着安静的河流。没有什么喧嚣感,视野所及处,看不到路人背负的忙碌。
“这一期的节目是在这里录,明早开机,我争取到了半天的假期。”宋新珩摘下帽子,因为没有做造型,头发看起来蓬松而柔软。方维盯着他头顶翘起来的一撮,伸手帮他抚平了,宋新珩甚至没躲,只是兴致颇高地问方维:“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地方,看起来就很适合你?”
“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刚下飞机就有这种感觉了,好像这就是你该出现的地方。”宋新珩摇下车窗,把手肘搭在窗边:“正好有工作的机会,又是周末,所以想找你来这里看看。”
下午到晚上原本有例行的几档采访,综艺常驻嘉宾都要参与,宋新珩厌倦了别人拐弯抹角的问题,所以借着陪方维的借口,全部给推了。
他出道以来回答过不少问题,按理比谁都擅长这些。但现在,作为已婚人士的他却有些烦恼,毕竟那些人问的,全是他不擅长的问题。
还是那些吃吃喝喝爱好性格的问题,只是时期特殊,方维的话题似乎比宋新珩本人更令人热衷,问题换了主语,宋新珩什么也回答不出。
他对那个人的认识过于局限。
之前没注意过,真被问的时候才发现,既不知道方维爱吃什么,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颜色。
不知道他的家人是什么样子,不知道他的成长经历是什么样,也不了解他接触的都是这谁。
毕竟方维从来都不会提自己的事。
“下午一起去逛街怎么样?”提出这样的建议,毫不意外的反而是方维倍感意外的表情,宋新珩说:“毕竟是好不容易盼来的周末。”
“可以买点你喜欢的东西,或者随便看看电影什么,都交给你来决定。”有点好奇普通人是怎么过周末,宋新珩把主导权交到了方维手上,想看看他会怎么计划和自己一起的时间。
原以为可以为以后的采访积累些素材,起码不用再绞尽脑汁保证每次的答案保持一致。
但事实是,到最后还是一无所获。
虽然一开始脸红的反应很可爱,但等推开车门真正理解到决策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即使身边站的人是宋新珩,方维还是很快进入了状态。
宋新珩想知道男人会挑些什么买,知道方维穷,还从身上摸出张卡让他随便刷。乔装成功的结果是即使很显眼也未被认出,一时有点飘飘然的宋新珩,跟着方维在数家店里进出。
方维不是女孩子,买东西没有挑挑拣拣的习惯,基本上都是第一时间拣了喜欢的结账。买来的衣服很眼熟,宋新珩也是想了一会才注意到,这些衣服自己在公开场合穿过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