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次元终章

第1章 萤火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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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
    山脚下,望巅峰。
    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雨晨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他仰望着面前的中指山,险峻的山体深入天穹一眼看不到尽头,中指山是青青草原上最高的山,远在想乡的时候都能看到。
    很多时候,中指山甚至比悬挂在高空上的皓月还高,直耸入群星之间。
    旁边的太行、王屋二山也很高,但跟中指山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
    中指山的高是真的可以用“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来形容了。
    雨晨在空气清新的山脚下找了一块大青石,弄干净后才坐了上去,他翻出背后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干粮饱餐一顿。
    上山可不轻松,他需要先在山脚下休整一番,将体力、精力都恢复到全盛状态再登山,不然容易出事。
    中指山是一个纤长的圆锥形,山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非常庞大,远看像上元佳节里家家户户门口竖着的塔火,只不过点亮塔顶的不是炭火,而是璀璨的星辰。
    雨晨沿着山体往上走,道路宽阔平坦,尽管有坡度,但走着并不是很费劲,皎洁的月光下,能看清路边的苇叶足有一人高,四周静悄悄的,给予人一种无声的压迫感。
    一路上,雨晨计算着时间,还有五天,月亮就会移动到山顶,只有借助那弯弯的月牙,他才能达成此行的目的——摘星。
    琉璃现在在干什么呢?雨晨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一边稳步登山,心绪飘飞到万里之外。
    雨晨粗略的换算了一下时间,大概是在睡觉吧。距离那次不欢而散,已经过去了五个月的时间,但在琉璃的世界里,不过五天而已。
    这是唯一一次,距离带来了好处,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
    雨晨对自己的脚力一向很有信心,这一次也不例外。只不过一天半的时间,他就爬到了中指山的第一圈层。
    第一圈层,萤火之森。
    中指山一共有五个圈层,从远处可以看到五个圈层围绕着颀长的山体。第一圈层是莹莹的光圈,那都是纷飞的萤火虫。
    这个高度的山体上长满了紫红色的鳞苋,萤火虫最喜欢栖息在鳞苋幼嫩的叶芽上。
    雨晨的脚步惊动了它们,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受惊飞到半空中,他很快就被笼罩在柔和的光晕之中,他的瞳孔中倒映着这一片流动的光海,唯美的景色烘托着充满温馨静谧的夜,让他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五年前的那个夏夜,他与琉璃相识的那个夜晚。
    那是一年一度的半夏盛典,整个想乡的人们都会出来参加庆典。不止想乡,连海拔低一点儿的洼道、甚至海滨的幻乡,都会有乡民来到坡上。
    这个坡没有名字,但他喜欢叫这个坡为遥望坡。
    那时的坡上开满了米白色的藤萝月,淡淡的甜香飘满了整个想乡,人们穿上自家古朴的传统服装出门,迎接夜空中的烟花和花灯。
    外乡人热衷于大老远跑来,其实就是为了看一场真正的烟火大会,看看真正的长明灯究竟是什么颜色。因为更靠近海的幻乡和洼道受引力的影响,看到的光发生了红移,烟花和长灯的形状都会扭曲,花成了一团水彩。
    对于从小看着烟花长大的雨晨来说,仲夏节真的不怎么吸引人。所以那时的他偷偷跑去了坡边的林子里,因为家里的大人都出去了,是难得的独处时光。
    就是在这里,他第一次遇到了琉璃。第一眼,雨晨就认出这个女孩来自海边的幻乡。女孩个子小小的,五官精致,穿着幻乡传统的服饰,在林子里轻巧地跳着。
    幻乡就在海滨,引力是想乡的许多倍,所以那里的人都长不太高。但是来到坡上之后,重力相对来说就小了许多,所以他们每踏出一步都会跃起好高。
    如果他们奋力一跳,几乎可以飞在半空中了,虽然只能停留一会。
    “你不去看烟花吗?会错过仲夏节的哦!”雨晨叫住了女孩,询问道。
    女孩终于注意到了这个想乡本地的高大男孩,乖巧地眨了眨眼睛,“我是来看萤火虫的。”
    的确,这片林子贴地长满了鳞苋,上面全栖息着萤火虫。
    女孩子的每一次跳动,都会把它们从鳞苋上惊起,成为流光的涟漪。
    “萤火虫有什么好看的?”
    “幻乡没有萤火虫,那里太重了,萤火虫飞不起来。”女孩说着,纵身一跃,轻盈地飘到了碧玉树的枝头上。坐稳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短小的芦笙,轻轻地放到嘴边。
    琉璃吹起芦笙,乐声便飘了出来,引得风儿振动,带着旋律飘过山坡和旷野。栖息在鳞苋上的萤火虫仿佛也听到了乐声,当第一只从叶片中飞舞起来的时候,就引起了更多其他萤火虫的飞舞,飞舞到碧玉树的枝叶之间,在女孩的身边流淌。
    萤火在琉璃白得透明的肌肤上投下光斑,像被驯服的灯火历历而动。
    雨晨看得呆了,站在原地喃喃道:“好美啊······”
    “就像星星。”琉璃放下芦笙,轻声道。
    中指山的萤火虫跟那晚一样多,就像流淌的群星。雨晨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但他很快就恢复了步速,时间不等人。
    雨晨继续往上爬,山路越来越窄也越来越嶙峋,所幸随着海拔的增加,重力也愈发变小,雨晨能感觉自己的身体逐渐轻了起来。
    往高处去,植物也越发疯长,恐怕是来人稀少没踩出路,很多时候雨晨需要用刀割开丛生的植株,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
    这里的苇叶间着蓖麻生长,都已经超出了常规的高度。再往上走,很多蓖麻甚至高过了想乡的碧玉树。
    这里的蓖麻你可跳不过了吧,琉璃。
    雨晨看着这里的植株,心绪再次飘飞。
    那晚相识后,琉璃很快就被看完烟火的家人带了回去,但秋天的时候她又回来了。
    对雨晨来说,他等了整整一个夏天,但他知道,琉璃其实是几天后就转头回来了,尽管她装作一副满不在意的样子。
    琉璃带来了一种幻乡的孩子们常玩的游戏,跳麻。在幻乡,长身体的孩子们会跟地里的麻苗争个输赢,一方面是彰显健康年轻的身体,更多的也是对引力的抗争。从春跳到秋,如果最终他们跳过了成熟的蓖麻,就算是彻底赢了。
    “来比一比吗?”琉璃眨了眨眼睛,轻轻地笑道。
    后来雨晨才知道,琉璃是表面看着乖巧,实则古灵精怪得很。
    想乡的蓖麻远没有中指山的高,但在家里练就一身本事的琉璃,不是雨晨能够比得上的。轻盈的琉璃甚至能够越过矮一点的碧玉树,而雨晨拼了命也只能跳过一些灌木而已,这时候就显得高大的雨晨十分笨重。
    “如果你能抓到我,想干什么都可以哦~”琉璃手指放在嘴边,轻笑着在林间灵活的奔跑,在枝头间用柔韧的娇躯轻易地翻过,所以无论雨晨怎么追都追不上。
    银铃般的笑声在树林间回荡,琉璃的身影宛如自然的精灵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