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出生于齐尚德领以东的一个小村庄,自打他有记忆起,“父母”这种词汇就从未进入过他的词典。有人说他是被父母抛弃的,也有人说他的父母意外身亡,但不管别人怎么说,也改变不了他是一个孤儿的事实。
他必须想办法活下去。
当他年岁还小的时候,好心的村里人会经常接济他,可当他渐渐长大,诺德自己便厌恶了这种接受施舍的生活,他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生活。于是在他十二岁的那年,诺德选择了离开村庄,前往那个传闻中领主非常仁慈的城镇——齐尚德。
在齐尚德,一切都很新鲜,诺德也认识到世界上不只有劣迹斑斑的贵族,然而当他最后选择在城市中定居下来,才发现生活依然很艰辛,他要给商店做学徒、送信卖报打扫街道什么活都干,每天都苦不堪言勉强度日。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杂耍艺人,诺?无?错?德深深地为奇妙的变幻所吸引,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向杂耍艺人学习了名为“魔术”的手法,放弃了收入微薄的其他工作,选择在街上以卖艺为生,尽管饥一日饱一日,他却很快乐。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三年。
那天晚上,只在传说中存在的亡灵怪物,进攻了这座城市。
身材单薄的诺德费了好大气才止住身体颤抖,追随领主的号令试图帮忙,却被军士长好言拒绝,以他的身形,就算是搬起石头恐怕都要耗费三倍以上的时间,更别提遭到攻击的危险了。
于是他在城墙下,担惊受怕了一晚上。
后来亡灵部队被击溃,惊喜之余。诺德从正规士兵的口中听说,原来这一场战斗非常危急,齐尚德差一点就要被攻克,然而有附近的独立领主不顾自领安危前来援助,好像神兵天降般攻入敌阵后方、解决了敌军统帅,这才化解了一场屠城危机。从那时起。诺德就对这“领邦”产生了兴趣,毕竟在他以前的听闻中,贵族都是残忍傲慢的可怖人物,除了齐尚德领的伯爵领主——而现在似乎又多了一位。
于是乎后面的事情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当他日夜幻想那独立领地会是什么模样的时候,领主大人颁布了新的告示,宣称两领结成联盟,日前将组织一只平民队伍前往金伦加领,如果有意愿留在该领的人,将会无条件成为该领合法领民。
原来那个独立领地叫做金伦加啊……
不由自主加入了队伍的少年如此想到。
接下来的所见。让少年大饱眼福。当这只队伍来到金伦加所在的山脚下,便有那长相凶狠体态巨大的异人为他们引路,即使是带队的士兵也都吓得半死,好些平民当即就选择逃离,然而除去初时的恐惧,选择留下的民众渐渐接受了这些沉默的长角壮汉,诺德更是觉得对他们好奇不已,如果有机会。他真的希望能和这些人聊一聊,头上长角不会很痛吗?
不过他很快就忘记了这个问题。
当队伍通过修缮得平整的上山路。终于见到那座领地的真面目后,所有人都被震惊了。那高耸巍峨的城墙、入云般屹立的里层堡垒,还有千奇百怪但仅仅是看着就觉得背后发凉的各种防御武器,怎么看怎么像是军事重镇,而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独立领土。战战兢兢地跟随着进入城内,有城内的领导特意前来迎接了他们。诺德排在后面,没有看到来人的面貌,只注意到领内的居民和士兵,除了长角的高大异人外,居然还有豺狼人、蜥蜴人甚至是在他们头,部长明明说领主大人非常帅气,帅气的男人不会留胡子的!”
“你们女生都瞎扯淡,领主大人明明就是英雄!英雄不需要胡子,英雄需要的是伤疤!”
“对,就像阿塞西斯大人那样,伤疤就是英雄的勋章!”
“开什么玩笑,艾尔伯特大人可是信誓旦旦地说领主大人比他还要英俊呢,伤疤什么的多难看啊,那都是你们这些肌肉脑袋才有的东西呢。”
“白痴,快闭嘴,领主大人回来了!”
在金伦加领全体领民的山呼声中,外着爵士服内饰轻铠的英俊男子,一马当先进入城门。
他们猜的都对,又都不对,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下巴掉了一地的学员们,只有一个念头:
领主大人的年龄,和自己……一,样,大!?
所以当格林经过这批学员前面,得到艾尔伯特的提示而友善地打招呼时,竟然出乎意料地没有人回应——这帮小小子小姑娘,全体陷入石化状态。最终少年公爵只好略显尴尬地继续前进,留下艾尔伯特的瞪眼睛和阿塞西斯的一声鼻音,等到他们回过神来,格林也早已远去。
多好的机会啊。
诺德懊恼地想着,让领主大人难堪,这可是天大的罪过,一旁的姑娘更是悔得咬着手帕就要哭死过去。
然而他们未免太小瞧格林的气度,以及自己的本事。
事实上很快,他们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当中——
在格林的亲自指挥下。(未完待续……)
ps:呜呼哀哉,上次推荐时求援了结果没人喷,这次推荐忘记求援果然冒出来了,悲矣qaq
ps想看道歉的都给我去翻作品相关!皿!
第两百三十八章领主归来(上)。
第两百三十八章领主归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