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风清气爽。
一路开车从鱼塘出发,刚刚拐到市区,大老远的就看见前面彩旗飘飘,大巴车头挂着鲜红横幅:江城得石水榭贺龙王诞辰文化团。
文化团?
陆铮忍不住一笑,这些大巴里坐着的基本上都是他的老乡,以中年妇女、老年妇女和小盆友居多,少数男的也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少男少女倒也有,不过不是冲着龙王,而是冲着庙会去凑热闹,平均文化水平绝对是初中以下。
这是谁想出来的标语?
白狐望着大巴车,撅着嘴巴小声道:“恩公,奴家也想去看庙会。”
陆铮诧异道:“这不是要带你去么?”
“可是……。”白狐用爪子往身上比划了一下,扭扭捏捏道:“奴家不想以这个样子去看,一点儿都不好玩。”
“好吧。”
狐狸形态的确不适合出现在众人面前,白狐精擅幻术,倒是可以可以施展蜃景幻术以人的形态出现。
唯一的问题就是,给她安排个什么身份?
白狐期期艾艾的看着陆铮,腼腆道:“恩公,奴家会很听话的,绝对不会给你闯祸的。而且,陛下的龙宫里有许多的蜃贝,只要稍加炼化,佩戴在身上,就可以天衣无缝哦,耳朵和尾巴都可以藏起来的。”
“蜃贝?”
“对呀。”白狐点头道:“本来施展幻术师需要骷髅头的,可是奴家不想去乱葬岗找个不知道是什么人的骷髅头的话,你都当耳旁风啦?让你好好休息的,别汇报了,做得不错。把座椅放平,你躺着眯一会儿吧。”
“喔。”
为了这次的活动,安静实打实的熬了两个通宵。白天睡觉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五小时,早就疲惫不堪了,放下座椅,躺了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陆铮看着她熟睡的侧脸,沉默了一会儿,微微的叹了口气。
这段日子以来,得石水榭大大小小的事务都压在她一个人的肩膀上,以她兢兢业业的性格,完全是拼了命的去完成。
陆铮想了一想。随手拿起瓶矿泉水,抽出一丝天水真液融入其中。路程很短,这点儿时间她肯定缓不过来,有了这点儿灵气的补充应该会大幅度缓解她的疲劳。
所谓庙会。现代人可能了解到比较少,但在古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贸易活动。
那时候没有可没有超市,赶庙会、赶集就成了人们批量采购日用品的主要途径。当今来说,庙会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文化活动,贸易的本质逐渐减弱。
以前的庙会主要卖的是绸缎布匹、日用杂货,工具农具之类的。现在的庙会则以各种枣糕、年糕、糖葫芦等小吃为主。
车队还没开到野沟山双桥镇,就可以看见道路上的行人显著增多,有轿车也有电动车,男女老幼济济一堂。
这次的龙王庙会的确非常的隆重,灾后的双桥镇毫无颓败之象,那些受过龙王救命之恩的百姓,自发的张灯结彩,到处都是红彩带、红灯笼、彩旗,还有不少的商户门前,都摆着烟花炮仗,设了香案贡品。
庙会现场更是人满为患,熙熙攘攘。
好好荡荡的车队到达之后,就立刻在老爸和二叔的指挥下,开始搭建戏台,设置免费供水点等工作。
张誉诚和潘子负责活动的安排,也开始紧锣密鼓的进行起来。
安静仍在熟睡,陆铮并不打算叫醒她,轻轻的锁好车门,混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领略这祭祀龙神的盛会。
步入人群之中,望着一个个喜气洋洋的面孔,一处处祭坛,陆铮忽然觉得胸前的龙鳞一热,竟然自发的运转起来。
一种难以言喻的触动,在心灵深处酝酿起来。
耳边没有嘈杂的喧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似流水般的潺潺之声,一股股极为细小的暖流弥漫在天地之间,朝他汇聚。
前方是一处裹着红绸的大牌坊,牌坊的正前方设着一米多高的祭台,红毯铺地,祭桌上摆满了三牲、水果、糕点,拱卫着一个铜香炉,香炉两侧龙凤红烛,炉中插着三根粗如手指的香,冒着袅袅青烟。
中间一个三尺高的神龛,数条金鲤祥云为框,蓝色波涛为基座,一尊半尺高的金像端坐其中,龙头人身,身穿龙袍,头戴旒冕,手持笏板,背后牌位上写着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
恩神清江龙君之神位。(未完待续。)
ps:ps:有些想法想跟大家讨论一下。关于本书的都市情节,我可以安排的低调行事,但每件事实际上都跟龙有关,也会有事件发生。你们身为读者,或许不知道,现在网络文学查的比较紧,尤其都市,不能乱写,说不准什么时候触雷,大家就没得看了。所以,低调是必须的,因为高调必然引起政府关注,到时候就难写了。读者当然不愿意主角憋屈受欺负,但你一旦牛逼,公然挑战那啥,咱们距离河蟹就不远了。跟我同期的一本神权书已经咔嚓了。所以,综合各种考虑,都市情节以低调为主,更不会涉及政治,这是绝对雷区。不知道多少书因此完蛋。希望大家能够理解,龙宫能够完美的走到最后!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和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