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绝品护花狂龙

第13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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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他平时道貌岸然的样子,居然是这种人渣,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的治治他。”龙胜天愤愤的说,接着又像个好奇的孩子问道“还有呢?其他老师都是什么样的人?”

    王菲菲歪着脑袋想了想。“其他老师就没什么了,牛大根快要退休了,整天就嘻嘻哈哈的,对学生的要求也不严格,是个老好人。兰芳老师吗,工作认真,平时话不多,对学生要求也比较严格,但是学生们还是很尊敬她的。郭伟是个很平常的一个人,没什么好说的。”

    学校是个小社会,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王菲菲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文宇怎么对你有很大敌意,你第一次来上课就针对你,以前没见过他这么对新老师的。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仇啊?”

    还不是曹瑾萱的问题,看来文宇是把我当成劲敌了。龙胜天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说:“我也不知道啊,以前好像没得罪过他,听别人说我和曹瑾萱的事情吃醋了?”

    “嗯,很有可能,他是曹瑾萱众多追求者中攻势最猛烈的一个。”王菲菲点点头又说:“他也是最有能力的一个,他可是学生会的会长,交际很广的。我看他对你的成见很深,上课的时候我可是为你担了很大的心的,没想到你还是有两下子的吗,同学们都说你的课和其他老师的不一样,很爱听呢。”

    龙胜天笑笑,连称侥幸。

    “不过以后你要小心点,我估计他以后也没脸来上你的课了。但你也要提防他在课堂外给你找事。”王菲菲就像长辈似的提醒龙胜天。

    “哼哼,我可不是个吃亏的人。”龙胜天自言自语道。文宇要是找事,不介意给他一记更猛烈的打击。

    两人又聊了好一会儿。龙胜天本来想问问学校留学生的情况的,但是一想,还是不要把不相关的人牵扯进来的好,于是就没有问王菲菲。

    告别龙胜天后,王菲菲回宿舍去了,虽然家离这里很近,但平时王菲菲还是住学校的。大学生活除了学习文化知识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就是搞好同学关系。同吃同住无疑是最令人难忘的。

    下班了,龙胜天一个人往回走,中途接到刘诗瑶的电话,说是要龙胜天陪她买东西去。

    现在刘诗瑶做什么事情都要叫上龙胜天,感觉没有龙胜天在旁边心里就不踏实似的。原来过两天王菲菲的生日就要到了,上次刘诗瑶为王菲菲准备的礼物已经送给龙胜天了,今天要去商场买个新的。

    龙胜天欣然同意,今天没有王菲菲这个电灯泡加拖油瓶在,可以和诗瑶姐姐有个单独相处的机会了。但是我要送什么好呢。又一个问题困扰着龙胜天。

    国际商场离这里还是有一段路程的。龙胜天提议打车去,但刘诗瑶是节约惯了的人,坚决提议坐公交车。龙胜天也不好反对,于是同意了,同时心里暗暗窃喜,刘诗瑶选择自己和他去挤公交,这说明自己在刘诗瑶心里的地位已经不是普通朋友这么简单了。

    现在是下班的高峰时期,车上的乘客非常多,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挤上车。车厢里面已经挤得满满当当的,简直是无处下脚。两人站在车厢中间,有利的位置也全都让人占了,扶手上抓满了爪子。龙胜天个子高还能勉强勾到扶手,刘诗瑶则拉着龙胜天的手臂来维持平衡。

    公交车晃晃悠悠往前开去。由于路上的车辆比较拥堵,车子时不时来个刹车。刘诗瑶也跟着好几次撞在龙胜天的怀里,龙胜天能闻到她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龙胜天本想趁机把刘诗瑶搂着怀里,但刘诗瑶撞到龙胜天后马上就避开了,惹的龙胜天心里火烧火燎的,跟猫爪似的,一只手闲着搂也不是不搂又不甘心。

    车子里的人越来越多,挤得刘诗瑶只能往龙胜天怀里钻。这时刘诗瑶也放下了矜持也或许是站累了,双手放在龙胜天腰上,头靠在龙胜天的肩膀上。

    “这人太多了,诗瑶姐姐你可站稳了。”嘴上关怀的说,心里在偷偷的乐,说完就势把手放在刘诗瑶的腰上抱着她,脸贴着刘诗瑶的头,闻着她身上的香味,简直是妙不可言。龙胜天上次抱着刘诗瑶还是在峰会俱乐部的时候,那是情况危急,也没好好品味个中滋味。但愿就这样抱着,这辆车永无止境的开下去。

    刘诗瑶也没反对,两人就像一对情侣相依相偎。俊男美女,羡煞旁人啊。

    龙胜天抱着怀里的刘诗瑶,双眼四处张望。突然发现一青年把手伸向一中年女子的包,轻轻的拉开拉链,拿出一只白色的皮甲,青年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大概是中年女子累了一天了,神情恍惚,愣是没发现自己的钱包已经落入他人手里。

    碰到公交车扒手了。龙胜天怕怕刘诗瑶的后背,示意他放开自己。正想上前抓住这青年,看到这青年把皮甲里的钱取出来放兜里,又把皮甲又放回中年女子的手提包里。其实对于失主来说,丢几块钱还是小事情,最烦的是丢了里面的证件,小偷偷了证件也没用,随手就扔了。但失主办证件就遭罪了,费心又费力。

    ‘嘿,这回长见识了,这还真是有贼品的小偷,盗亦有道。’龙胜天不禁对这小偷有了一丝兴趣。

    这时从人群中冲出两个中年人,一个上前抓住青年,另一个掏出手铐就把他拷了。青年脸上顿时慌了,吓得眼泪都掉下来了,大喊着“我是第一次,求求你们给我次机会。”车上的乘客顿时来了精神,扭头也看向这边纷纷议论。

    “年纪轻轻的就当小偷,肯定是好吃懒做,这种人就应该抓起来。”

    “是啊,现在的年轻人,不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尽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

    两警察哪里听他的。一个叫司机停车,另一个拽着他往车门方向走去。当走到龙胜天身边时,青年看到龙胜天,马上拉着他“老师,我是b大的学生。求你给警察同志说说,再给我次机会,要是进了警察局,学校一定会开除我的。”

    “哼,b大能有你这种人?赶快走。”这警察说完,又去拽他。

    “警察同志,先等下。”龙胜天对警察说道,接着问那青年:“你怎么知道我是b大的老师?还有,你怎么证明自己是b大的学生?”

    “下午的时候,你和曹瑾萱去食堂,我看到了,想你应该是老师。我兜里有我的学生证。”说完掏出自己的学生证给龙胜天看。

    龙胜天看了看,还真是b大大三的学生,叫马威,自动化专业。于是拉着刘诗瑶示意几人下车说话。

    几人下车后,公交车再次晃晃悠悠开走。刘诗瑶拉着龙胜天,紧张的样子。似乎怕他在警察面前吃亏。

    龙胜天对刘诗瑶笑笑,又对两个警察说道:“呵呵,两位警察同志,这是我的学生,货真价实的b大学生,您们看是不是能饶了他这一回,要不然让学校开除了,他这一生的前程差不多也就完了。您们把他交给我,我领回去一定好好的教育他。”

    “你说饶了就饶了,警察局是你们家看的啊?赶紧走。”这两个警察才不干呢,辛辛苦苦在公交车上挤了一天,好不容易才抓到一个扒手,怎么能说放就放了呢。再说了局里还有分配的任务还没完成呢。

    警察局有分配每个月抓几个小偷的任务,但是哪里有这么多的小偷?有钱人家就花钱雇几个小混混装小偷,反正偷东西也不是大罪,几天就出来了。这样花点钱省时省力,效率高业绩好。没钱的人就惨了,得乖乖的蹲在去抓真正的小偷。这两警察不干也是可想而知的。

    “呵呵,我和你们吴铮局长是老朋友了,你放了他,我和局长说说给你们怀个差事。”龙胜天见两人不搭理自己,又见马威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中不忍。于是把吴铮抬了出来。

    两人有些意动,迟疑了会说道:“哼哼,你是局长的老朋友?谁信啊?总书记还是我爹呢。”其中一个警察嘲笑道。

    龙胜天见他们不相信,于是掏出证件递给他们。两个警察一看证件封面,浑身一颤。这名头也太吓人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翻开一看,又是一抖。‘中央行动组’。

    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马上敬了一个礼。年纪轻的警察见同伴严肃的样子,也稀里糊涂的跟着给龙胜天敬了礼。

    “原来是自己人啊,那我们就放心了。人就交给你了。”说完把证件递还给龙胜天,快速打开手铐,拉着还在傻愣的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匆匆走了。

    “哎,他答应给我们说说换差事的事……”

    “换什么差事?这种人还是少接触的好。”

    “为什么?”

    “中央行动组,搁明朝那就是东厂,锦衣卫。冒犯了他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第一百二十六回

    刘诗瑶和马威两人都傻了,都想看看龙胜天手上的证件是什么,居然吓得两个警察跟兔子似的逃窜。马威刚才那是病急乱投医,看到有一点认识的就叫帮忙,也没抱多大的希望,只是做最后的垂死挣扎而已,没想到,还真把自己给救了。

    刘诗瑶前两天还不相信龙胜天能当老师,现在他信了。她知道龙胜天认识的最了不起的人就是警察局长吴铮,但这也仅仅只是认识而已。万没想到,龙胜天的一本证件有这么大的威力。龙胜天给她的惊讶实在是太多了。

    龙胜天收好证件,看看马威说道:“我叫龙胜天,教大二企业管理一班的哲学课,刚才是怎么回事和我说说吧。”

    “我…”马威支支吾吾,心里面似有难言之隐。

    “你要是不说,我就让警察把回来把你带走。”说完伸手掏出手机,装着要打电话的样子。

    一听这话,马威急了,拦着龙胜天慌忙说:“不要,不要。龙老师,我说,我说。”

    原来,马威来自农村,父母的年纪都已经过半百,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自上大学以来,从家里拿了第一个学期的学费,马威是个懂事孩子,之后就没有向家里要一分钱,靠自己打工,勤工俭学,养活自己,赚到的钱还能寄回一些给家里补贴家用。但是今天算马威倒霉,钱包让人偷了,里面是他这个月全部的生活费,现在还饿着肚子呢。本来他可以向同学借点钱,但是由于家里穷,和有钱的同学也玩不到一块去,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无奈之下,他想到以不法之途谋财。于是就发生了刚才在公交车上的一幕。

    马威说道最后已经泣不成声。也难怪,当其他学生在学校搞对象、上网打游戏享受大学美好时光的时候。他却要想着一日三餐和下个学期学费的着落,拼命打工赚钱。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也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自己的经历,现在这这种情况说出,难免感到伤心。

    刘诗瑶本是心肠善良的人。听了马威的述说,想起自己父母双双离世后那段艰苦的日子,对马威心生怜悯。站在龙胜天后面,不让别人发现眼里打转的泪水。

    龙胜天知道,这马威说的多半是真的。起码可以肯定这是他第一次当扒手,要不然也不会傻到偷了别人的钱包还要放回去。盗亦有道?龙胜天对此嗤之以鼻,真正的小偷哪管这个,现在的社会连普通人的素质都如此低下,还想让一个小偷遵守什么职业道德?退一步讲,即使马威真的是小偷,那也是与众不同的小偷,龙胜天还要与之结识一番呢。

    再想到自己落魄的时候,顿时心潮澎湃,从他身上依稀看到了从前的自己。从钱包中掏出一叠钱,也没数多少,把钱放在马威的手里“拿着,下次可不要做这种傻事了。不是每次都这么走运的。”

    “嗯,下次绝不干这种事了,但这钱我不能要,龙老师能把我救出来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我怎么还能要您的钱呢?”马威说完就要把钱塞回给龙胜天,

    “拿着,谁还没有困难的时候,这钱你先用着,不够再向我要。要还的哦,至于利息吗,看在你是学生的份上就免了。呵呵”龙胜天道。

    马威也不是磨蹭的人,见龙胜天这么说,也就没有推辞,把钱收起。坚定的说道:“龙老师,我回努力赚钱,争取早日把钱还您。”

    “嗯,回去吧!”龙胜天对马威还是很欣赏的,毕竟在这物欲横流的年代,身处这么困难的环境下没有颓废,还能自强不息的年轻人已经不多见了。

    “好,那我就先回学校了,再见,龙老师、师母。”

    这句师母叫的刘诗瑶羞愧难当,龙胜天心里却乐开了花。心里连夸这小子有眼力。

    两人告别了马威,因为是中途下的车,离商城还有一段路。两人都不愿意再去挤拥堵的公交车了,于是步行往国际商城走去。

    没有王菲菲在身边,两个人显得安静许多,刘诗瑶也不说话,低着头在前面走着。

    龙胜天在男女方面无知的就像白痴,在车上的举动自己想想都难以置信。几次想拉刘诗瑶的手都没敢行动。在后面急的抓耳挠腮的。

    龙胜天来过一次国际商场,这次也不像上次一样看什么都新鲜了。他也不知道没什么东西好,两人就在商场里瞎逛,当逛到一家珠宝店时,刘诗瑶拉着龙胜天就钻了进去。

    一进珠宝店,刘诗瑶顿时来了精神。世上的女人对珠宝首饰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刘诗瑶拉着龙胜天的衣袖,一个个柜台的看过来。两眼发光,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

    “小姐,小姐。快把那项链拿我看下。”刘诗瑶盯着柜台里的项链,跺着脚招手向旁边的服务员叫道。

    服务员从柜台拿出项链递给刘诗瑶,说道:“这位小姐真是好眼力,这是我们店新进的一款项链,专门为都市白领设计的海洋之心这是我们店里卖的最好的一款项链了。您看这上面镶着的玉看上去就像是蔚蓝的海洋,预示着爱情如海洋般宽大、温暖。你看,这里还能打开,里面可以放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小物件,比如男朋友的一根头发、一张小纸条……很多男朋友买这个送女朋友的。”服务员滔滔不绝的给两人介绍。

    刘诗瑶瞥了一眼龙胜天,又回头看上面的价格,一看吓一跳,虽说是为白领打造的,但这价格也不便宜,售价要两万多。连忙把项链还给服务员,“谢谢,我们还是先看看其他的东西吧。”说完马上走到另一个柜台。

    龙胜天也没多想,直知道刘诗瑶很喜欢这条项链。于是拉过服务员悄悄耳语几句,服务员连连点头。

    龙胜天继续跟在刘诗瑶后面,两人又看了一会,龙胜天和刘诗瑶各挑了一条手链和一对耳环。龙胜天结了账。

    意外发生了,不知什么风,把龙鸣飞卷到另一座城市。。。

    于枫抬头,望了望窗外蓝的过分的天空。

    秋天来了。

    冷风呼呼地吹过鳞次栉比的矮楼,卷起街道上的落叶,同时还将天空中仅剩的几朵云彩清理干净,像是天际目力不及之处,藏着一台世界最大功率的吸尘器。

    冷风丝丝缕缕、防不胜防地,透过门窗的缝隙钻进来,一阵突如其来的冷意顺着于枫的领口溜进去,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刚刚忙的晕头转向的时候出了一身汗,汗湿的衬衫贴在后背上,湿冷的感觉,让于枫越发不舒服。

    此时此刻,于枫的对面,抱着他家孩子的,是个英姿飒爽的老太太。

    是的,英姿飒爽,这个词是于枫到目前为止,找到的,用来形容这老太太,最为恰当的形容词。

    其实老太太也不很老,不到七十吧。一头短发,头发居然还是黑的居多,其中的灰色白色斑驳杂乱,却并不影响对方英气逼人的眉眼。多半个世纪的岁月沉淀,居然都没能改变对方,如同利剑韬光般,隐隐的锋芒。

    “扶好他的头。”

    相信这世上没有几个父亲,有机会亲自参与自己孩子的接生。于枫绝对是其中罕见的幸运者。

    接过那血糊糊、皱巴巴的小东西,于枫感到自己的心脏变成了土地,由于某种即将破土而出的种子,开始战栗和膨胀。他不会自欺欺人地,把这误当成纯粹的喜悦。

    整个过程中,老太太都如同久经沙场的大将军一般成竹在胸、运筹帷幄,手法精准麻利,尽管手下只有于枫这枚新兵蛋子。

    如果机器猫是一项职业,老太太一定是这一行的翘楚。

    小刀子、小剪子——各种型号的,绷带,针线,医用酒精,生理盐水……都从一个看似不起眼的黑色小包里凭空蹦出来。

    一项接生婆的工作,居然让老太太做得颇有大将之风。

    取出一个木制的长方形盒子,打开,老太太的表情线条,从未有过地柔和,尽管在他人眼中,仍旧是麻木而冷漠,“按照约定,你需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于枫眼中惊疑不定地盯着盒子里的东西,又抬起头来望向老太太。

    “放心吧,我们李家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

    于枫闻言愣住,一瞬间,已经发生的一切,和即将到来的,可以预见到的一切,都像是被剧组的特效人员蒙上了一层梦幻飘渺的色彩,那种感觉就像是秦桧一脸忧桑地走到你面前,带着无限凄凉地笑意,说他和岳飞其实是相爱相杀,眼角还极为配合地飙下一行清泪。

    很快于枫反应过来,被脑子里莫名其妙的想法逗笑了,抬眼望着老太太:“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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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被毫无预兆地打开,冷冽的秋风跌跌撞撞地闯入,紧随其后的是一名身材精壮的中年男子,每一步都稳健有力、蓄势待发,仿佛草丛中窥视着猎物的豹。

    卧室床上昏睡着的李欣,头发被汗水浸湿,贴在皮肤上,身上的被子裹得严丝合缝。

    一时间,于枫唇线绷成一字,面沉似水地走向门口,将门重新关好。

    然而于枫的内心却不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镇定。于枫知道,如果真的有老天爷,他老人家一定在嘲笑着自己的装模作样——

    一边引颈就戮,一边故意做出这样隐忍不发的姿态,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把自己的尊严当做发霉变质的水果那样,装在粗制滥造的竹篮子里,再用红色的化学合成布料,打上一个蹩脚的蝴蝶结?

    于枫知道这样很愚蠢,但他还是想要努力,努力地去死,这样至少不会死的太难看。

    男子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于枫,身上隐隐散发的武者气息,把空气里的静默,冷冻出肃杀的冰凌。

    于枫心照不宣地抱起孩子,面色平静地跟在男子的后面,仿佛只是像许许多多普通的家长那样,带着孩子去逛逛花园。

    低下头,看看手里的孩子,看着他无声无息地躺在自己的怀里,似乎睡的很沉。这让于枫产生了某种错觉,似乎自己背叛了他,背叛了这个小东西对自己的信任。

    于枫走出大门,并郑重地、紧紧地关好那扇门,不允许任何一丝寒冷溜进屋子里。

    绿色的大门还很新,上面红油漆的门牌数字像是门的眼睛,只是这扇门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见证一场生离死别,绿色廉价的寒酸相,也并没有因此变的庄严。

    于是于枫明白了他作为一个文科生,一直没有搞懂的相对论——每一件事物都有自己的时间,或快或慢,或长或短,一些人的沧海桑田,只是一些人的过眼云烟。

    而他,将要走向自己时间的终点。

    细小的尘埃在缓缓倾泻而下的阳光中,无忧无虑地游动着,于枫知道,自己很快将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以火葬场中一扬飞灰的形式。不过在此之前,他首先得承受另一种不太彻底的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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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兰接到自己哥哥电话的时候,还在学校上课。

    对方只是让自己一个小时之后去他家里一趟,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心中不好的预感逐渐增强,于兰决定立刻动身,她不喜欢不安和紧张所带来的那种苦涩味道,也不喜欢等到事发后,再说出“我就知道会这样”的废话。

    坐以待毙,从来都不是她的风格。

    乘着公交车一路晃到目的地,走路五分钟,又进入到哥哥所住的居民区里,于兰心中稍定。

    然而很快,在她前方不远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从高空飞落,砰地砸到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她的哥哥于枫,穿着他最常穿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像是一件摔坏的人偶那样,以诡异而扭曲的姿势,仰面在小区里的石板地上。

    尸体上漫反射的各路光线,如常投射到于兰的视网膜上,然而那些没出息的视神经细胞,竟死活不肯接受这些信息,像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连它们也学会了恐惧。

    于兰从没有想到过,原来人,也可以像是那些洪水面前的豆腐渣工程一样,如此轻易地崩溃,仿佛无穷无尽的红色液体,从骨骼和肌肉裂痕中,决堤奔涌而出。

    那些根植在于兰骨髓里的坚强和力量,似乎也随着那些鲜红的血流失了。于是于兰很丢人,却无法控制地软了双腿,跌坐在地。

    随后同样的红色,顺着于兰的两腿之间流了出来。

    只是眼下,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仅仅几秒钟之内,她就同时失去了两个亲人。

    与此同时,于枫房间内的大衣柜里,一个婴儿沉沉地睡着。某一条光的河流,从柜门的缝隙间,轻柔地流淌在襁褓的布面上。无数游动着尘埃,前赴后继地奔向那光河的尽头。

    燕京的这个秋天,如神兵天降般突如其来,很快,它又将视死如归地毁灭在,由枯木和干叶组成的,名为冬日的废墟里。

    该说洛之忆是幸运呢,还是倒霉呢。

    燕京,每天都有几十万人进出这个城市,地铁里,上千万人被搬运着辗转于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

    数量有时候是个神奇的东西,当它达到了某个特定的程度的时候,就能把利变成义,把杂乱变成有序,把专制变成民主,把低俗变成高尚……还能把一群人,变成一片海——淹没所有的苦与乐、善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