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余生想的故事的灵感,来自于乔治马丁的《沙王》。有兴趣的童鞋可以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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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一直听到下课,并没有当着这么多双眼睛的面,做出很妖孽的事情。
他一路小跑,找到苏教授那边,打算一会继续跟着他刷刷脸。让更多的老师认识自己,不然万一啥时候旁听被打出来就不好了。
说实话,余生真是个奇葩,深谙出声作大死的人生态度。因为按照苏雨萧的分析,他本来就是从哪里逃出来的。
有这样的因素在,他还不老老实实,消消停停地过日子,反而让更多人看到他异于常猫的表现,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可是,这么多天了,却没有那些神秘的组织来抓他。这还真是有点奇怪。
唉。其实余生这么作死,是有他的想法的,他的想法就是,早死早托生。
不然,重生成一只猫,这干不了,那干不了。每天,他是一个留守在这里的蒙古族老人。
他的家人在这个季节都在放牧。事实上我居住的这个房子原先就是他们家的,因为去年的一场雪害,他们冻死了很多牲畜。为了弥补亏空,他们才把这一处不动产的一半卖给了我。
其实,原先我以为内蒙古的牧民多是一辈子都居住在蒙古包里,一生过着居无定所,在草原上飘荡的生活。
只是,没想到他们现在居然也建造起了不能在马背上背走的土石屋子了。
不过正好他们成全了我。
我看了那老爷子一眼,就转过头去了。我不喜欢他,因为他看我的眼神怪怪的,一副阶级敌人的样子。而且他还不会说普通话,一口蒙古话,我跟他没法交流。
所以,我理都没理他,直接拿过果汁。
当我把果汁杯子拿进了之后,发现上面有个黑点。我把他拉近了看。是一只蚂蚁,它被杯壁上残留的果汁黏住了。
一直附有同情心,热爱小动物的我,自然轻轻地用指甲划了一下,然后把它放在桌子上让它走了。
我的这个善行,让我想起了动画版西游记,唐僧放生蚂蚁的桥段。
只是不知道,后来唐僧在女儿国喝了子母河水怀孕后,又堕掉了,算不算杀生。
第二天,天空晴朗,我便依照惯例继续在外面躺着。
不过,在我往桌子上放小吃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小块金灿灿的东西。
我定睛一看,是一块黄金。虽然说这块黄金没有多大,具体大小只有一个大米粒大小。但是我却有点慌,这是谁放在我桌子上的。
我可知道不义之财如流水啊。这东西我可不能随便瞎拿。
就在我举目四望,寻找它的主人的时候。我听到可一声很细小微弱的声音。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发现是桌子上一个小黑点发出来的。
没错,他就是我昨天救得那只蚂蚁。
我把耳朵贴近到它边上,它说这粒金子是它对我救他的酬谢。
这是我拯救生命获得的报酬,不算不义之财,我心安理得的收下了金子。
而这只小蚂蚁,则在我收下后,提出了一个卑微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