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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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一个乐队中有四个成员,可日常闲聊的时候,却只剩下三个人。

    在三个人中,贝斯手桑德森还经常由于性格和喜好的问题,多数时间玩不到一块儿去;只剩下鼓手鲍德温,可他也需要时不时地去陪老婆蓬蓬。

    于是,詹姆斯发现自己想找个人说话都找不到了。

    他开始频繁和小黑狗吉吉玩,因为吉吉从来不会变,不会对人下命令,也不会揪着他嗜酒这一弱点痛打,更永远不会拿几根骨头雇佣几条大狗把自己圈起来,不让摸不让碰不让亲……

    另一头,在工作方面,兰斯也是肆无忌惮地在独揽大权。

    事业上的屡次成功让他有些膨胀,渐渐不再和成员们商量任何事情,而是自己做决定后,再随便使唤个助理、保镖、或者其他什么工作人员去通知大家,就好像所有人都变成了他的雇员。

    詹姆斯偶尔想提一下反对意见。

    可兰斯压根不听,倒不是说驳回意见时的态度有多不好……

    但他每次都会用那种想笑又无奈的眼神这么说:“别傻了,吉米。”或者是,“你得听我的,小傻子,你想的东西根本就行不通。”

    如果说这话的人不是兰斯。

    詹姆斯绝对会上去就是一拳:你他妈说谁傻呢?

    其实,这些话单挑出来看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可从某方面来说,兰斯显然自视甚高到一个顶点了。他变得独断专行,不愿意再去接受别人的意见,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他被那些成功后,扑面而来的赞美和奉承给迷昏了头,真把自己当成什么绝世天才了。

    这人怎么能变成这样?

    在行星刚建立的那几年来,兰斯明明那么可爱。他才华横溢,有点儿骄傲,嘴巴虽然毒,可从来没有瞧不起人过,偶尔会和队友闹脾气,可那也都是些小事……

    詹姆斯以前那么喜欢和兰斯待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想分开,也从来不会觉得腻烦。

    他依然爱他,但他现在完全不想和这傻逼共处一室。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兰斯变成这样……

    大家就真的一点儿责任都没有吗?

    詹姆斯在日记里分析:[不管是我,还是鲍德温和西奥……我们都习惯于依赖他,把那些需要决断的琐事全都交给他处理,总认为他是我们中最聪明的那一个。所以,他代我们承担了所有的压力,包揽了所有的琐事,发展到现在,又演变成了大权独揽。这其中,……是不是也有我们促成的结果?现在,我们如果一下子把责任全丢到他身上,光去指责他变了,那就太无耻。但他现在这样,却又让我觉得难过,我该怎么办?]

    这时候,兰斯也觉得最近几天不对劲儿,跑来找他了。

    他面色严肃地走过来问:“吉米,你晚上去哪了?”

    “屋子里睡觉。”詹姆斯正烦恼着,就也没好气地回答。

    “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兰斯耐着性子又问。

    “没什么事,找你干什么?”詹姆斯随口回答。

    “你没什么事就不来找我吗?”兰斯不由得走过去抱住了他,低头耳语着暗示说:“可你都不想我吗,吉米?”

    詹姆斯气恼地推开他:“我他妈又不是专门提供客房服务的!”

    兰斯被噎得有点儿说不出话来。

    他用那双蓝眼睛犹疑地打量着自家绿眼睛主唱,似乎很想不明白的样子,许久,才冒出来一句:“吉米,你,你是不是背着我有别人了?”

    第151章 几场演出

    ——吉米,你是不是背着我有别人了?

    ——操!这都被你知道了?

    ——什么?是谁?!

    ——你猜?

    兰斯有时候混账起来能气死人。

    可神奇的地方在于,詹姆斯如果想气哭他,一般也特别简单。

    比如,在上述对话结束后……

    他眼圈就红了,死撑着没落泪地愤怒问:“是谁?”

    詹姆斯立刻不逗他了:“骗你的。”

    兰斯半信半疑地望着他……

    詹姆斯干脆揪着他的衣领,给了他一个吻。

    但很长一段时间,兰斯依然看谁都像情敌,还偷偷躲在屋子里,写出一首≈不要欺骗我≈的失恋歌。

    歌词杀气腾腾,分分钟就要同归于尽的样子。

    詹姆斯拎着歌词纸看半天,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所以说,兰斯这个人简直矛盾死了,一方面傲慢自负,总想搞点儿专制独裁的事;可另一方面,他又情感脆弱,文青病晚期,一天到晚,怕这怕那,受一点儿委屈都要掉眼泪。

    但不可否认的是……

    他们至今还爱着彼此。

    所以,兰斯会因为詹姆斯的一个玩笑而伤心。

    而詹姆斯自己还不是各种生气,可也还是舍不得放手。

    于是,他在日记里写:[好吧,好吧,那我再试试。]

    接下来的日子,行星乐队重新进入了工作状态。

    巡演、全国巡演,又是一所城市一所城市地开始来回奔波。

    但他们的演出票不愁卖,场场爆满。

    连≈星光≈这张专辑,也被认为是全英国最好卖的专辑之一。

    每次到了演出开票前,无数青少年就在街边排着长队,兴奋地等待着。

    他们仿佛根本不在乎时间,只要能买到演出票,耗再多的时间也值得。

    偶尔会有记者跑去做采访:“你们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行星乐队?”

    一名女歌迷兴奋地语无伦次回答:“从来没有一支乐队像行星那样,他们明明唱出了那么糟糕的事情,可音乐却总让我觉得振奋,仿佛只要大哭一场后,就还能爬起来。能做出这么厉害的歌,他们真得非常棒啊!还有兰斯弹吉他的样子太帅了,但我更爱吉米,我要给他生孩子,哈哈!”

    光看购票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行星乐队的演出现场,也是同样火爆。

    聚光灯照下来,被誉为行星乐队双子星的金发的主唱和黑发吉他手,总会肩并肩地站在舞台最中央。

    两个人有时候相视一笑,有时候仅仅是凑到一个麦克风前合唱那么一两句,底下就总能听到女歌迷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一些关注他们演出的记者拍到了很多现场观众如痴如醉的癫狂照片,还将这些照片发布在了一些报纸上,标题就是——行星乐队演出现场的歌迷们!

    很多没看过现场的人看着照片很吃惊。

    他们实在难以理解那些观众们这样的情绪,尽管他们也承认≈星光≈是一张好听的专辑,可还是不明白现场观众为什么会那么疯狂。

    然而,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和专辑一向都是两回事。

    录音室制作出的专辑会显得稍微温柔点儿,节奏也相对缓慢,声音听起来也更清晰;可现场,乐队的节奏多数都会快一点儿,音量也会被调高,再加上喧嚣吵闹的现场感,营造出的气氛热烈到无与伦比的地步。

    而且,经过了多年不间断的演出,詹姆斯和兰斯在舞台上的配合早就浑然一体,默契天成。

    和以往相比,他们这几年在舞台表演方面更加成熟。黑发吉他手越来越旁若无人,神色自信到近乎傲慢,但每当他修长的手指拨过琴弦,就能让电吉他发出一声声张狂的嘶吼;金发主唱也是越来越放飞了,兴致来时,会随着音乐跳蛇舞,腰和腿都软得像是没骨头一样,唱着唱着,还把外套脱了丢下舞台……

    台下每次都是一片混乱,甚至有那么十几分钟,底下全是尖叫声。

    在这种环境中,哪怕是唱跑了调估计都没人听出来。

    有一次,在唱≈玫瑰永不枯萎≈时,一个女歌迷扔了一支玫瑰到舞台上。

    詹姆斯随手捡起来,亲了一下玫瑰的花瓣表示感谢。

    这本来是很普通的小事(除了演出结束后,兰斯趁他去洗脸,偷偷把玫瑰扔进了垃圾桶)。

    但他显然低估了自己受欢迎的程度。

    因为在下一场的演出中,大把大把的玫瑰花全被扔到了舞台上,和当年扔小裙子一样豪爽。

    她们还在下头喊:“吉米,吉米,喜欢吗?”

    喜欢……个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