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干脆利落的换下工作服,丝毫不给两人说话的机会,拉着穆仁就出了门。
王波:“……”
出了店门,迟豪微不觉察叹了口气,李青春只差在脸上写着‘有事找你’四个大字的急切表情让他隐约对俩人的来意有些明了。
叹息声没有瞒过穆仁的耳朵,他打量迟豪几眼,忽然说道:“李青春人不错,王波你要留意一些。”
迟豪有些意外:“怎么讲?”
穆仁一边拉着他躲过马路的一个小坑,一边说道:“干我们这一行的,天天和犯罪分子打交道,通常一眼过去,好人坏人分辨个八/九不离十,算是种职业直觉吧。”
迟豪来了兴趣:“听着很神奇啊,那你看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看着满脸期待的迟豪,穆仁忽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你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是值得我一生去爱的人。”
迟豪:“……”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宝龙美食街对面的广场,人尚未走进就听到震耳欲聋的歌声。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笑脸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中的火,火火火火火~~】
待走的近了,就见偌大的广场上,数十名花枝招展的大妈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五颜六色的裙摆随着旋转让人眼花缭乱,宛如一大片不知道啥品种的花朵。
而孔令花,是其中最为耀眼的一朵。
第19章 (小修)
孔令花今晚可谓是盛装出席。
她穿了件典雅而柔和的粉红色旗袍,衣襟袖口处锁着精致的白边,齐肩的麻花辫上扎的是嫩绿色绢花,远远看去,宛若一朵春末犹在吐芬的牡丹花。
不得不承认,孔令花这身打扮很显气质,她本身有两种相互矛盾的性格,时而温婉贤淑,时而动如疯兔,而旗袍恰好遮挡住了后者,放大前者,如果不开口的话,堪称风韵犹存,徐娘半老的典范。
一曲小苹果结束,孔令花踩着高跟鞋,微微气喘走过来意味深长看了穆仁一眼慢悠悠说:“吆,小穆也来了啊。”
穆仁被孔令花的眼神一扫,忽然有种丈母娘看毛头女婿的感觉,心情激荡之下脚尖一碰,右手抬起敬了个礼:“是,我送迟豪过来。”
孔令花不由掩嘴一笑,转而发现了自家儿子眼中不加掩饰的惊艳和自豪,得意地眨眨眼,掏出手机叮嘱道:“记得打开美颜啊,正面侧面都要拍,手不要抖,你易叔可是要跟着学的。”
说完,转身对向着这边好奇打量的众妇女吼道:“老姐妹们,准备开拍了,给我打起精神来啊,好好的跳。”
众老姐们:“飒!”
迟豪,穆仁:“……”
片刻后,一首颇具年代感的歌曲响起——
【小和尚下山去化缘,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见了千万要躲开……】
随着节奏,孔令花站在人群最前方,轻移莲步,时而单手放在放在脸边作眺望状,时而双手上下起伏,仿佛在自由的徜徉。
【小和尚吓的赶紧跑,师傅呀!坏坏坏,老虎已跑进我的心里来,心里来~~~】
高潮部分,众大妈轻拍胸口,原地跳跃,臻首猛摇,裙摆飘飘,其中几位年纪有点大蹦不动,于是动作不够表情凑,怒目圆睁,眉头紧锁,把一个春心萌动的小和尚演绎成了死不瞑目的感觉。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然而美丽不分年龄,高兴不分美丑,不同年龄有不同的世界,此刻,白炽灯下这群肆意释放自我大妈们,像傍晚天际处五彩斑斓的晚霞,夜色将至,却有皓月初升,是这座城市夜晚中最独特的一道风景。
是夜,闷热渐下,微凉升起。
辞别了穆仁,迟豪挎着老妈的胳膊,两人踩着忽明忽暗的街灯,慢悠悠往家赶。
孔令花不时打量几眼儿子,终究没忍住开了口:“儿子,今天和穆仁约会的感觉怎么样?”
料到老妈会由此一问,迟豪如实相告:“人挺好的,就像老妈你说的那样,稳重实在对我很照顾,不过,就像相亲似的,挺合适但没有心动的感觉。”
“心动的感觉?”孔令华愣了下,嗓门一挑,“当年我就是因为心动才找了你老爸这个人渣,结果呢?两个人在一起要的是踏踏实实过日子,什么心动,什么一见钟情都敌不过菜米油盐一日三餐……?”
知子莫如母,自小看着长大的儿子是什么样的品行没比孔令花更清楚的,在重情重义这点上像极了自己,这种性子,遇见对的人一生相濡以沫,遇见错的人,就等着一颗心慢慢变成豆腐渣吧。
若是喜欢女人也就罢了,大可以根据感觉慢慢找,但儿子面临的是没有婚姻束缚,没有子女做纽带的同性生活,漫长的一生中,再深的感情都会变淡,再好看的容颜也逃不过鸡皮鹤发,唯一能保证的是人的品行和道德原则,因此,在孔令华的意识里,穆仁是个值得让她把儿子托付的好人选。
迟豪重新挎住孔令花的胳膊,心里暖暖的,母亲是孩子生命最厚实的一道墙,风来了,雨来了,有妈挡。
然而对于爱情,一万个人有一万种想法,迟豪正想说点什么就听到兜里嘟的一声响。
拿出手机一看,是周飘飘发来的信息:迟豪,方便接电话吗?有点事和你说下。
孔令花本以为是穆仁发来的消息,好奇的凑过去,看到上面的名字顿时心中一堵。
这个毛发旺盛到长胡子的面馆老板她是认识的,每次去披萨店偶尔碰到热情的不得了,拉着手问东问西,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对迟豪有那么点意思。
如果能选的话,穆仁再好十倍孔令花也不要,周飘飘虽然长胡子但好歹是个女人啊,能让她抱上大孙子的女人。
孔令华捂住胸口,看着儿子拨通了电话。
长安城西市一条街道上。
毛发油亮的马儿似乎受到了主人的传染,有气无力的哒哒马蹄声伴着一地皎洁,听起来像首沉闷的小夜曲。
迟豪今天说的话让易千军对于此前的猜测有些动摇。
如果有龙阳之好,怎么会有考虑和女人接触的想法,难道是碍于家庭环境压力,不得已而去和女人尝试交往?但不论是哪一种,他似乎什么都做不了,只能静观其变。
转而他又想,都有龙阳之好且彼此倾心又如何,隔着千年的时空,铁锅是否能传送人尚且需要验证,中间可能出现的未知危险难以预料,而即使见了面,不同的生活习性,思想差异,不是能够轻易解决的了。
真的在一起了,是他舍弃这里的一切去千年后生活,还是对方同样放弃一切来大唐共度余生?
他于千年后,迟豪于唐朝,一切看起来如同水中月镜中花,美好却难以触碰到。
这样想着,易千军努力摇摇头,高高举起马鞭一挥。
马儿长嘶,夜风凛凛,好男儿志在四方,又岂能受阻于儿女情长,何况,东来酒楼的兴旺是当前重中之重。
和往常一样,易千军先进自己院子换上干净衣衫,方才赶去父亲易九绝那里。
推开虚掩的房门,就见一辆红色电动小汽车嗡嗡的疾驰而来,眼看就要撞到脚时一个漂亮的漂移,险些将绑在上面的一只黄橙橙的鸭梨甩下。
易九绝拿着黑色的遥控器,神采飞扬一副慈父范:“儿子,辛苦一天吃个鸭梨润润嗓子吧。”
易千军:“……”
上一章:未曾相逢先一笑,初会便已许平生。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出自宋代黄庭坚《雨中登岳阳楼望君山》
第20章
迟豪认识王波和李青春差不多有三年的时间。
三年前,每日朝九晚五,闲的蛋疼的迟豪自感厌倦了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顺带着厌倦了自己一贯斯文小白脸的形象,心血来潮忽然想走肌肉硬朗风。
研究良久,最终选定了骑行。
之所以没有选择去健身房或者游泳这种更能快速练出肌肉的运动,是因为——骑行装备太拉风,太帅了。
丝滑而充满弹性的贴身短裤和上衣,酷似赛车手般线条流畅的头盔,以及酷酷的遮风眼镜,这样一套野性味爆棚的装备别说一般男子了,就是走路一扭十八道弯的娘炮穿上只要别说话,嘴唇抿出个坚毅的角度,看起来都爷们的不得了。。
况且还有福利,屁股撅的高高,让人脸红心跳的骑行帅哥随处可见,说不定和哪个对上眼,从此告别单身,进入啪啪啪的二人世界。
做了这个决定后,秉着技术不够装备凑的一贯原则,迟豪兴奋的一口气买了七套骑行装,三个头盔,两副墨镜,外加一大堆比如码表,水壶,夜视灯等全套专业设备,只是最后到了最重要的装备山地车时发现预算超支的厉害,只能遗憾的买了一辆二手捷安特。
于是就这样,抱着健身艳遇两不误想法的迟豪每日傍晚像出席颁奖礼般精心捯饬好自己,和众多骑行爱好者一起,浪歪歪的围着环山公路风驰电擎,惬意挥洒汗水。
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王波和李青春。
两人是骑行者中的佼佼者,骑个几十公里和玩似的,让迟豪膜拜不已,而两人也对这个风骚无比,自诩追风少年的憨货心生好感,就这么着慢慢成了好友,再之后合伙开了如今的超级披萨店。
迟豪朋友算不上多,因自幼跟着孔令花生活,没有别的亲人,对于兄弟这个概念看的很重,潜意识里,俩人即是合作伙伴,也是可共同承担风雨的兄弟亲人。
然而现在,他曾经认为会是一生一世的友情,脆弱的如此不堪一击。
放下手机,迟豪感觉就像被人捂住了耳朵,眼前的车水马龙仍在流动却没有了声音,听到的,只有嗡嗡的耳鸣声。
周飘飘只是听了个大概,却足以让迟豪明白发生了什么,那个每次只点一杯饮料,一坐就是大半天的古怪客人,竟然是这般个来历。
“在他们眼里,原来我是个会私吞钱财的小人。”迟豪怔怔的想。
被人误解和被朋友误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受,前者可以一笑而过,后者则像在心尖最柔软的地方轻轻刺了一下,看不到伤口,却很疼。
孔令花察觉到了儿子面色渐白,问清原因后舒了口气,没有安慰,反而趁机用这个难得的好机会来证明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是多么准确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