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傲慢与偏见同人)傲慢与偏见之交锋

分卷阅读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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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克汉姆依旧安静的独自呆在角落,他一边欣赏卡洛琳和安娜的钢琴表演,一边在心里快速的分析着面前这些人的性格和特点。他习惯于揣测人心、预判麻烦,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应对自如。这是一种职业习惯。

    而静下来之后,威克汉姆赫然发现了一个令他无比震惊的事情。

    ——在座的这些人,好像都是一本小说中的角色,包括他自己!都他妈是《傲慢与偏见》中杜撰出来的人物……

    威克汉姆终于愣住了,惊恐的仿佛置身火海。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

    他把自己紧紧缩在角落,将失态的表情隐藏在黑暗中,并奋力去压抑因为惊恐,即将脱口而出的尖叫,以及想要奋力蹿出喉咙的心跳。

    过了好久,威克汉姆才慢慢的平静下来,他有些自嘲的想:

    威克汉姆,这本小说中唯一的反派。一个禽兽和败类,而我变成了他?

    也许我连他都不如吧。他至少能维持看起来的体面。

    ——就当做身临其境的看一场好戏也不错。

    无论多么悲惨的人生,都是相对的吧。

    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当那些青春洋溢的少年们在庄园中肆意玩耍、游历、欣赏美景的时候,威克汉姆再一次将自己关在了巨大的藏书室中,让自己沉浸在那些杜撰出的书中世界,最可笑的是,他其实早已身在其中。

    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面对同样无能为力。也许,他只是喜欢这种不问世事的超脱感觉。

    对威克汉姆来说,现在的生活其实非常惬意。

    没有任何需要操心的事情。

    每天,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醒来,透过柔软轻薄的窗纱看见外面油画般起伏连绵的山脉,绿油油的草地以及泛着钻石般光泽的清澈湖水,在洁净、柔软的草地上进行晨练,不用自己动手就可以吃到丰盛的美味,所有的时间都可以肆意挥霍。

    ——这几乎是他原本梦寐以求,又求而不得的全部。

    威克汉姆将自己上锁,与外面的世界隔绝,拒绝承认活在了一本小说里面,并且自己是这本书里唯壹一个没有好下场的人。

    威克汉姆不知道,换做别人,会如何看待这荒诞的件事情。他只想笑,这无比可笑的穿越,就是上天对他前世所犯罪孽的惩罚吗?

    在一次威克汉姆累得精疲力竭的晨练之后,他把自己狠狠丢在湖边茂盛柔软的草坪上,仰望着200年后看不到的蔚蓝天幕,在迷失中揣度:现在的生活,到底是恩赐还是惩罚?

    然而,一个温润清俊的面孔突然的出现,遮住了他上方的方寸晴空。威克汉姆本能的翻身,滚到了一边,迅速一跃而起。动作一气呵成,直到摆好了戒备状态,方才反应过来,他已不是原来那个随时可能陷入困斗的雇佣兵了。

    威克汉姆为自己这种过激反应暗自摇头。挑了挑眉,看清来人,是宾利小少爷和主角达西。

    “你们好。”威克汉姆冷淡却得体的向他的“主人”打招呼。“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威克汉姆,很抱歉打扰到了您的沉思。”宾利对威克汉姆十分友善的微笑着说。

    “我们今天打算去打猎,请问您愿意加入我们吗?你知道的,女孩子不适合参加这样的活动,而如果只有我和威廉的话,这场狩猎就未免太无趣了。”

    宾利的教养很好,坦诚又谦逊,没有高人一等的门户之见,和他的妹妹截然不同。威克汉姆并不排斥和这样的人一起出行。

    不过,他还是看了宾利身边的达西一眼。看到达西似乎也不反对,威克汉姆才答应。

    “我的荣幸,宾利少爷。”并十分礼貌得体的鞠了一躬。

    “威克汉姆,您简直太见外了!在我看来,您才是这座庄园的另一个主人。”宾利真诚的微笑着说。

    威克汉姆沉默的笑了一下,伸手拍去衣服上沾到的草屑。

    这种客气话,他如果当真了,只怕最后真的会像原著中那般、万劫不复。

    威克汉姆“反常”的一举一动,达西全都看的分明,他在心中再一次确定:

    这个人、绝对不是威克汉姆!可他到底是什么人呢?

    就刚才,我和查尔斯来找他的时候。他的本能反应说明:这一定是个非常谨慎的人,并且受过训练。

    首先,这个人思维敏捷、动作矫健、身手不凡。眼底在某一刻甚至泛起了一丝冰冷的杀意。

    威克汉姆绝对做不到这样,一直和威克汉姆生活在一起的达西太了解他了。威克汉姆的生活糜烂堕落、酒色早就掏干了他本来就不怎么健壮的身体。

    其次,贪婪虚荣、好高骛远的威克汉姆更不可能用那么谦卑的语气和查尔斯说话。

    最后,威克汉姆近来的生活状况,过于节制和规律了,连我都做不到,几乎能媲美一个清教士。

    ——同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吗?

    “请问,什么时候出发?”威克汉姆将自己整理妥当之后问另外两人,打断了达西的分析。

    “我想,就定在吃完早餐以后吧。”宾利说。

    离用早餐还有一会儿,刚好可以趁这段时间洗个澡,把这身被汗水浸透的衣服换下来。威克汉姆心想。

    他晨练的时候为了发泄情绪,歇斯底里的近乎自虐。早知道要去打猎就不这么拼命了。

    其实,对威克汉姆来说,美妙的杀戮、才是最令他兴奋的发泄方式。

    这一点从未变过。

    吃完早饭换上一套比较宽松的衣服,威克汉姆骑着马等在了彭伯利庄园的树林路口,没多久达西和宾利就来了。

    达西扔了一把枪给威克汉姆。

    威克汉姆迅捷的抬手,凌空接住了那把枪。

    威克汉姆暗叹:枪,多么熟悉又陌生的东西啊……

    这是一把来福枪,每打出一发子弹就重新要上一次膛。不过,这个年代有这样的东西已经很不错了。

    威克汉姆拉了一下枪栓,上膛后对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试了一下。

    准头还行。

    在威克汉姆专注的擦拭着带给他有太多回忆和感慨的□□时,达西的眼神却再一次变得明暗不定。

    达西故意用那种方式将枪抛给威克汉姆,其实是为了试探他。

    如果是威克汉姆,绝对不可能这么轻松又巧妙的、在空中接住这么沉的东西。

    而且,以这个人对枪支的熟悉感,俨然是个常年与军火打交道的人。

    若再联系到他的身手,达西推断:这个李代桃僵的威克汉姆,真实身份是个逃兵吗?

    可他未免也太年轻了吧!——据达西所知,未满十八岁军队是拒收的。

    当子弹穿过那些动物的身体,飞溅的血液向四周喷涌而出,威克汉姆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那种久违的满足感所充实了。

    血腥的气味充斥在他周围的空气,威克汉姆这才有了一种还活着的真实感。

    威克汉姆向最后那只倒地不起的麋鹿又补开了好几枪,久违的暴力美感令他血液沸腾。

    威克汉姆顿悟:

    何必要纠结现在置身何时、何地?自己又是否真的只是一本小说中被杜撰出来,供人娱乐耻笑的丑角。

    他就是他,一直是。

    因为,活着的感觉是如此的真实、令人瑰叹。

    然而,当威克汉姆失去理智般射击那只第一次中弹就已经死去的麋鹿时,达西微不可查的再次皱起了眉头。

    看着那只倒在血泊中的小动物,绝望的眼神,在扫射中不停抽搐的四肢,即使那只是只鹿,但它已经死了……

    他对待猎物的疯狂神态,就算是久战沙场的军人也不会这么的残忍和嗜血。

    虽然不想承认,以前的威克汉姆虽然贪图富贵享乐、好酒赌博、堕落恶心,但本质上却还是善良的人,而这个人竟然如此漠视生命,冷酷、疯狂又残忍。

    此时的威克汉姆,诡异的神态,仿佛一只地狱中爬出来的来的恶鬼,疯狂的眼神充满嗜杀的邪恶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