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头条总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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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宋毕竟只负责林路一个人,大多的时候,都跟着林路在外面跑。

    难得有一次,袁明清碰见了林路。

    袁明清每每回想起来,都在庆幸老天让他在那一天碰见林路,否则他可能要很久以后……或许还要耽搁个好几年,才会明白唐宋到底为什么一看到他就生气,视他如仇人。

    误会真的大了去了。

    他们居然因为误会,错过了将近九年。

    四舍五入,那就是九年。

    人生有多少个九年。

    完全没有停息,袁明清一口气跑到了唐宋办公室。

    幸好,唐宋今天在。

    袁明清一跑进办公室,就直接抱住唐宋,在唐宋还没反应过来,就跟倒豆子一样,开始解释当年那件事,他说得又快又急,生怕晚一秒,就来不及了。

    “那天我是被人在酒里下-药了……看见你,我真没控制住,因为我一直都那么喜欢你……”

    “第二天我没有跑,我是去买消炎药了……我是第一次,你又一直看着我,脸红红的,我根本忍不住啊……结果伤了你,对不起,很疼对不对,我明明是想让我们的第一次能够美好一点的。”

    “还有电话号码,我不是因为你换掉的,是号码泄露,有粉丝一直打来骚扰我,才换的,我那时候去应酬了,助理帮我去办的,换完了没来记得告诉你就发生了那件事……”

    “最后是绯闻,谢宁是我的表姐,我是帮她遮掩恋情的,那什么报道,都是媒体乱写的,还有这些年来的花边新闻也是,我从来没有找过任何人,一个都没有,我只想要你……”

    袁明清是在唐宋耳边说话的,一说话,温热的气息就全部喷到了唐宋的耳朵上,让唐宋耳朵禁不住发红。

    他被禁锢在袁明清的怀里,挣扎了半天,可惜还是没能将某个人推开。

    无奈之下,他只好乖乖听袁明清解释了。

    越听,他居然越想笑。

    最后,也真的笑了出来。

    原来还真是巧合啊。

    他是真的误会了。

    真他妈的狗血,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的吧。

    还是一环扣一环的巧合。

    真他妈的。

    他妈的!

    唐宋垂下眼睛,眼底有很多想法闪过,但最终又定格在平静上。

    他“哦”了一声,然后狠狠踩了袁明清一脚,终于从袁明清的怀里退了出来。

    袁明清龇牙咧嘴,片刻后叫他的名字,可怜巴巴地注视着他,“唐宋。”

    唐宋推了推眼睛,语气很平淡,“既然是这样,那就是我错怪你了,仇人变成陌生人就好。”

    对,他已经不喜欢袁明清了。

    所以,这样就好。

    袁明清皱起眉,又叫了一声,“唐宋!”

    唐宋心烦意乱的,他抓了抓头,炸了,“你还想怎么样,难道你还想跟我做朋友不成?”

    袁明清深深地看着他,“不够,朋友不够。”

    他又上前了一步,走到唐宋面前,稍稍弯腰,跟他脸贴着脸,“我想让你成为我的男朋友,成为我的伴侣,我们可以肆意的亲吻,做-爱,早上醒来,我想第一眼看见你,跟你说早安,晚上睡觉,我想跟你说一句晚安……我是想跟你成为这样的关系,时限是,直到我们都死亡的那一天。”

    唐宋心脏狂跳了几下。

    一如很多年前,他发现自己喜欢上袁明清的时候。

    然而,他还喜欢袁明清吗?

    怎么可能。

    唐宋一把推开近在咫尺的某人的大脸,努力伪装平静,“不可能,我不喜欢你了。”

    袁明清展颜一笑,“那你是承认,你曾经喜欢我了?”

    唐宋炸毛,“谁承认了!”

    袁明清笑得跟朵花似的,“你刚才自己说的,‘我不喜欢你了’不就代表你喜欢过我。”

    唐宋:“……”

    袁明清看唐宋愣愣的,缓缓低下头,目标是自己肖想了很久的嘴唇。

    唐宋的灵魂出窍,此时还在天上飞着。

    突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唐宋灵魂归体,望见袁明清撅着嘴要亲过来的样子,直接后退一步,转身去接电话了。

    亲空了的袁明清:“……”

    他能骂人吗?

    —

    新年真是一个好日子。

    袁明清的父母都在国外,还在各国旅游,所以他是死乞白赖的赖到了唐宋家。

    因为唐宋正好也是一个人。

    唐父唐母几年前就去世了。

    大年三十,他成功吃上了唐宋亲手做的年夜饭,他觉得他从来吃过这么好吃的年夜饭。

    嗯,情人滤镜啊。

    习惯就好。

    大年初一,他给唐宋包了一个巨大的红包。

    爱财的唐宋总算给了自己一个笑脸。

    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大年初二,唐宋没有再像前两天,总会说一遍“吃完就走”的话,赶他离开了。

    依旧值得庆祝。

    初三,和唐宋出去玩了,尽管最后被认出来,跑了两条街,还躲进了厕所里,但好开心。

    他成功牵到唐宋的手了。

    还牵了两条街。

    初四,初五,初六……

    每一天都是值得庆祝和纪念的好日子。

    初七这天,唐宋买了几瓶酒,又做了不少菜。

    他心情非常好。

    他今天早上收到短信,老板给他加工资了,虽然税后还是七位数,可第一位从1变成了2啊。

    整整翻一倍。

    那是质的飞跃。

    好心情的唐宋忘记了,袁明清是条大尾巴狼,酒是会害人的。

    它既能助兴,又能营造气氛,还能酒后乱-性。

    再次滚上-床,唐宋被压在下-面,本来想打一架决定上下的,可想了想,又觉得累。

    他不是二十几岁了。

    老胳膊老腿了。

    袁明清亲吻着唐宋的锁骨和脖颈,又轻咬着唐宋的耳朵,“我保证,这次不会再让你疼了。”

    唐宋有些醉了,觉得头晕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