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事吗?”我听见妈妈故作镇定却依然发抖的声音,我知道她的害怕。
“没什么事就不能来看你吗?”
“我结婚了,你知道的。”
“这又没关系。”
后面的记忆就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渐渐泛糊,我记得不真切了。
等记忆重新清楚时,妈妈已经从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了。
那是一次下课回家,阴差阳错我就停在一家便利店的门口,看着店里正在播报的新闻——一女子死在近郊的草丛里,身上伤痕累累。
一种直觉告诉我,那是我的妈妈。
亲人的逐渐离开就从此刻正式拉开了序幕。
由于记忆的久远,有些不必要的琐事以及一些令人胆战的事情就自动被我的大脑过滤了。时至今日,剩下的,都是我无法忘却的。
再次接凑的记忆,是我偶然看到姥姥站在桥上正欲向下跳。
我来不及阻止,也没能力阻止,甚至也没有阻止的想法。也许,是这一刻起,我失去了温暖的人味。
我看着姥姥就这样跳入冰冷的江水中,而事后,我只是别开脸抓紧了书包带子回家。
回到家中,我看到囡囡正在做晚饭。是错觉吗?自从妈妈离开后,囡囡好转了一点,会动了,也恢复了自己穿衣的能力。而姥姥离开后,她又开始为家人煮饭,承包起家务来了。
“囡囡,你回来了吗?”我试探地问。
她没说话,只是走到我身边,把一张放在餐桌上的信纸拿给我看。
是姥姥写的。无法想象,不识字的姥姥是怎么拿着字典拼拼凑凑写出这样一封信的呢。(妹妹还在念书时曾教过姥姥怎样使用字典)
信的内容记不清楚了,但信纸上密密麻麻因为泪水的风干而留下的褶皱我却还清楚地记得。
那或许是一个老人破碎的心。
看那封信时,我几度将泣,但是看到囡囡之后,我全咽下了肚。
原谅我不完整的记忆,很多事情就从灰尘一样从我脑子里被扫去了,能留下的实在太过零星。
大概是几天之后,我又偶然看到一则新闻,“xx江中打捞起一具尸体”剩下的我便没再听了,我知道她是谁。
“爸爸,把姥姥接回来吧。”我说。
但是他拒绝了。
起初我也很愤怒,但爸爸的话虽糙理却不糙,纵使再有不甘,也只能吞下了。他说,我们家太穷了,妈妈都还没接回来,实在是没办法再把姥姥接回来。
就这么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原以为再苦的日子都能被熬过,但是生活的题目却是一道更比一道难,难的极为刁钻。
不知道是哪一天,我带囡囡出门散步,走到铁门前才突然发现忘了带钥匙,而囡囡居然说话了!虽然她只说了一个字“饿”,但我心头的那种欢愉却是无法言说的。我领着她到了家对面的便利店,花了五元钱给她买了碗泡面。就在泡面即将泡好之时,爸爸载着风尘回来了。激动之下,我拉着妹妹就向爸爸跑出,那碗泡面就这样被我们遗留在店内。
跟着爸爸进了铁门,刚走到第一个小平台,爸爸突然问了一句:“你们刚刚是不是在泡泡面?”大概是我刚刚的话提醒到他了,我回了句,是。
他脱下肩上的登山包,递给了我,说:“爸爸去把泡面拿回来,你们就在这里等我,不要动。钥匙在包里。”“好。”
爸爸的登山包很重,不知道里面都塞了些什么,我拿不了太久,即便是双手捧着,估计也只能坚持几分钟。
在这么短短几分钟内,人生的无常我就见识了一遍,说起来,也是传奇了。
我和妹妹看着爸爸刚走出铁门就被几个男人围殴,爸爸完全就是待宰的羔羊,只能用他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透过铁门看着我们。我看不出他的情绪,实在是太复杂了,有悔恨,有无奈,有歉疚,有太多太多我当时不懂的情绪。看着爸爸逐渐失去反抗的力气,我的心里慌的越发厉害。这是,从楼上走下一位妇人,浑身弥漫着奢华的气息,但我看得出,她并不富裕,她那一身到底是水货还是n手货也不值得我研究,同她一起走来的还有以为十来岁的女孩,大概是她的孩子,但那女孩看起来有些呆板,像一个牵线木偶,你让她做什么都行,偏偏不说话。原以为,这只是擦肩的缘分,没想到,却是让我记一辈子的孽缘。
她们停在我和囡囡面前,突然,那妇人用手指指着我的囡囡,说:“你就是五楼那个骚/货女人的女儿吧?小小年纪就跟那么多男人不清不楚,呦,居然还穿短裙?你想勾引谁啊!啊!你这个小婊/子!”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此时只剩下我和囡囡两个孩子再没有大人为我们护航,可当我看到囡囡发抖的肩膀,惊恐的眼神,张着却不发出声音的嘴巴,我生气了。
“这位大妈,您说话放干净点!我妹妹爱穿什么衣服是她的自由,您女儿不也穿着裙子吗?哟,还是旗袍呢,也真是骚的不行呢,哎哟哟,您也穿着裙子呢,是要去见哪家的乌龟啊?”
“呵,呵,原以为五楼只有两个贱货,没想到还漏了一个,怎么?你们穿裙子难道不是想被人/上吗?一个比一个骚,一个比一个不要脸,居然还说我,我跟你们说话都还没嫌脏,你们居然反咬我一口,”她的手指一会儿指着我的鼻子,一会儿又指着囡囡的鼻子,上下抖动,“一家三个女人,个个这么不要脸,还有你家那个男的,都不知道戴了几顶绿帽子了,你们三个还真是不放过他啊哈哈哈哈,也是,像他那样的男人能留住谁啊!哈哈哈哈哈,一家四口,没一个有人样,哈哈哈哈,真是太不要”
我实在是忍受不了,我把爸爸给我的双肩包狠狠地甩在她的脸上,而我也再也抓不住包,甩完就任凭它掉在地上,那泼妇也被砸地摔在地上,样子颇为狼狈。
但她好像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又举起手指指着我的鼻子,有话想骂的样子,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气,揪着她的领子就拽着她往楼上走,走得并不顺利,因为她的不配合,但不知道我当时哪来的力气,还是生生给她拽了十几步,来到了第二小平台。
她的脚踝因挣扎被台阶划破了皮,流出小滩血迹。随后我听到了囡囡的尖叫,但是我没空去安抚她。对,我红了眼,不把那个泼妇收拾服帖我心里就难受。我揪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往墙上砸,我的世界从此刻开始消音,我像上了发条的机器人,重复着按着她的头,让她一下又一下地冲向水泥墙。
“杀人了!”女孩尖叫着,“杀人了!救命啊!杀人了!”就奔出了铁门,尖叫声不绝于耳,我本想去追她,但透过防盗网和铁门我的目光触及到两具尸体——囡囡和爸爸,一下子就没了后顾,唯一怕的就是这女人没死透,我的恨没发泄完。我把像烂泥一样的女人又提起来,一下又一下地往墙上撞,直到她的额头稀烂,两眼翻白,直到我失去力气,不想再拿她泄气,我才停手。
很神奇,我既不惊慌也不恐惧。我已经没有牵挂了,我爱的,爱我的,全都离开了,就我一个人也活不下去,倒不如倒不如哈哈哈哈哈哈全都给我死光好了哈哈哈哈哈,都死吧!都给我死!我已经是杀人凶手了,我早晚都要死于非命,为什么不找些人给我陪葬呢?哈哈哈哈哈哈
不知道我当时是什么心情,回到家,换了一条好看的裙子,走上八楼,敲了那个曾来敲了我家门的人的门——我从没去过比五楼更高的楼层,那属于一种未知的恐惧,而他的住址,呵,臭名在外的人,就像名人一样,没有什么个人隐私可以说了——此时处于癫狂的我对恐惧也失去了概念。
“有人在吗?叔叔?”我是怎么捏着嗓子发出这么令人作呕的声音呢?
“干嘛?”他回应。
“叔叔,帮帮人家嘛~人家~”我又是怎么搔首弄姿勾引他的呢?
他大概是忍受不了寂寞,但也正是他的欲望给了我机会。对,我杀了他,刚进门就杀了他。哈哈哈哈哈,他甚至都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光杀了他可不够让人过瘾啊哈哈哈哈。所有的窗户从内锁上,我还拿了他家的胶带又加固了一遍保准打不开。哈哈哈哈哈,这算什么呢,还没达到我的目的呢。走出他家的门,我还用胶带黏上了他家的门呢,保准没留一个缝隙。哈哈哈哈,他就是烂死在里面也没人会发现吧?哈哈哈哈哈哈。
丢下了胶带,我走上天台。天台也没什么防护措施,只有边缘高出了十多厘米的矮墙,呵,根本拦不住想死的人呢,能拦住的,估计只是那些一时想不开的人吧。
我站在上面,感觉有风吹过。我闭上眼,想就这么结束了。
是不是死之前得吼两句呢?给自己壮胆还是别人知晓自己要死了呢?
我想了很久。本欲一跳解脱,最终却还是匆匆逃下了楼。
大概,是我还没活够吧。纵使世间太黑暗,人心太复杂,纵使我已孤立无援,纵使我翻下滔天大罪,但这一口空气,及我胸腔里那颗跳动的心却让我舍不得这尘世。可能,是我太胆小了。
刚逃到大街上,我的眼睛像是习惯了黑夜而受不了光明那样,满目是刺眼的白色,看不见,耳朵也听不见声音。
我只顾着跑,反正听不清也看不见,我没有什么选择,只能盲目地跑。
跑着跑着,我渐渐习惯了光明,眼睛刚刚开始恢复色彩,就撞上了一个人。他大概三十来岁,带点小胡渣,放荡不羁,又透露着点帅气,他扶着我的胳膊,柔声问:“你还好吗?”
我看着他,一下子没有说话。
☆、d幢202
你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虽然我的秘密已经讲完,但,我还有一件事要说。
在我刚逃出来时,那个叔叔其实叫哥哥也行的吧?他是个好人,他看出我惊慌的眼神,给了我一个拥抱。
但这些跟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总而言之,我又有了安身的地方。
虽然我的身体有了可以依赖的地方,风雨都被遮挡,但心灵上的风雨可实在是汹涌澎湃,而它偏偏又荒脊平坦,让我无处逃躲。
杀人的恐惧使我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过得小心翼翼,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成了束缚我的紧箍。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那段时间我总觉得我每一个动作都在透露出“我是杀人犯”的秘密,我认真地观察别人的各个动作,哪怕是别人喝水的时候手指的关节屈伸我也认认真真地看,就像一个精神病人一样,一双瞪大的,充满惊恐的眼神,以及一颗脆弱的心。
我一直没敢去上学,大哥哥也帮我请假了。我每天躲在家里,守着新闻台,像病人在等死亡通知单。可笑,我就这么拥有了一个像样的“家”。
新闻说d幢连环人案凶手抓到了,叫孙光。
一下子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笑呢,一是因为太荒诞了,一个无辜的人给了一个罪人顶罪,罪人却逍遥法外。二是因为悬在嗓子眼的心终于可以吞下肚子里放着了。
哭呢,一是因为良心上的不安,我开始相信那些乌有的神神鬼鬼,开始害怕照镜子,怕一个人在家。二是因为警察抓错了人,从小处见大处,难怪我们家的人会一个一个的离开。
纠结了好多天,终于决定了。
戴上鸭舌帽,黑口罩,挎上黑布包,鼻梁上还得架着一副黑墨镜,全副武装,亲娘也认不出来。事后想想,这是真的把“嫌疑”两字写身上了,但当时,这确实是我脑子里觉得最安全的穿着了。
呵呵,说起来,还有点同病相怜。孙光被捕后就成了孤家寡人,几天来没人来探望过他。我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我问过,他会不会委屈,毕竟替人顶了罪。
他说不会,这是他罪有应得。
我告诉他,那两个人是我杀的。
这句话我准备了很久,怕他情绪激动,怕我进牢。进牢的话我这辈子就毁了。
但他很平静,还教我小心点,杀人不是好事,能躲就躲吧。他说他知道我的难处,他希望我能好好做人。他还说这是他罪有应得。
他一再强调他有罪,而我一再与他争罪。什么时候“罪”成了抢手货呢?
他说,他当时回家,刚到街口就听到有人喊“杀人了杀人了”。恰好他最近被“他的弟弟”烦到整夜睡不好觉,满眼的红血丝,还有一颗浮躁的心,听到她这么一喊,他的第一反应不是保持冷静问问事情原委,而是一下子爆发,以为事情真相被戳穿,这样一来,便不需伪装了。
他把那个女孩带到一个偏远的郊区,杀了。那么多人看着他带走她,那么多人都保持了冷静。
而他的弟弟,我却是完全不知道。一个下意识,就问了“谁是你弟弟,他怎么了”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