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渺愣了一下,转头看我,我装作目视前方,实际上心跳得特别快,真的很怕他把手抽出去。
于是我握得更紧了。
巫渺低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也把头转向前方,我用眼角余光看到他的脸红了。
是真的红,害羞的红。
我有点蠢蠢欲动,虽然梧桐大道都走了一半了我才想起来牵手,但总归还是牵了,那下一步就是在情人路接吻了。
其实接吻这件事吧,我和他也做过几次,但基本上都是我强迫他的,所以我有点不甘心,我想把这个吻留到他心甘情愿的那一天。
心里有了想法,那一点点欲望就再也控制不住,回寝室我就掏出手机给孟西发消息,问他表白的话选在什么时候比较合适。
孟西一直没动静也不知道在干啥,我等得都快睡着了他才回了一句: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吧,比如生日啊,见面的第一天啊,情人节啊之类的。
我觉得他比我多吃的几年饭没白吃,说的话还挺有道理。
可是现在都快四月份了,情人节是早就过了,见面的第一天是下半年开学的九月,我更不可能真的等到那时候,那就只有第三个选项——生日了。
说到生日,我突然想起来巫渺的生日是三月末,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三月三十号,因为0330首尾重复特别好记,我很早就记住了。
如果选在这一天的话……我看了一眼日历。
已经27号了。
第十七章
这人啊,想到了什么就一定要去做。
我计划了一晚上,第二天毫不犹豫就翘课回了家,拿了一支钢笔准备30号周六的时候送给巫渺。
一支钢笔,听起来好像有点寒酸,但其实我是有私心的。
这支笔是我爸送给我的,我从小练字就用的它,这么些年都保护得很好,别说磕磕碰碰了,连划痕都没有,从外表看绝对看不出这是我用过的笔。
我这个人很少看重什么东西,这支笔就算一个,把它送给巫渺,也是因为巫渺经常用钢笔写字,以他的性格,就算我到时候真的告白失败了,他也不会把这份生日礼物还给我。
而我只要一想到他握着我用过的笔写字,就好像他这个人也刻上了我的印记。
如果我真的被他拒绝了,好歹还有我的笔陪着他。
周四晚上,游妄出去看电影了,巫渺照例泡图书馆,董轩戴着耳机沉浸在峡谷里,不到睡觉不会休息,真的是天赐良机。
我左右看了看,小心翼翼从抽屉里拿出信纸,信纸的背景是像墨一样泼开的蓝色和绿色,孟玉管这个叫染卡,我今天跟着她学了一下午才勉强做出这一张能看的,刚好可以用来写信。
至于是写什么信,我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就像是我不好意思当着巫渺的面跟他说我喜欢你一样,有些话只能用这样的形式来表达,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我看着信纸冷静了一会儿,提起钢笔在抬头写下四个字。
会长大人:
我是孟昭,突然给你写信好像有点奇怪,但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我知道你脸皮薄,我也不好意思,所以干脆就用了这样的方式。
……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我自己都惊讶我为什么能写出这么多话,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虽然酸了点,但相当真情实感,没有错别字,一看就特别真挚,特别能打动人心。
我满意地点点头,在右下角写上我的名字和日期,把信纸叠起来放在一个白色的信封里,信封是孟玉给我的,封口处是仿欧式的火漆蜡,但不是真正的蜡——寝室也没有条件让我自己封蜡,我用胶水在后面沾了一点,刚好可以把封口固定住。
我拿着这个信封来回看了看,又自己试了下封蜡,很牢固,非常完美,我真是太机智了。
我看了一眼巫渺的桌子,他还没回来,但估计也快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的这封信还没有送出去,我现在就已经紧张得不得了了。
什么时候把信拿给他呢?
当面给好像还不如直接说好,那要不偷偷放在他抽屉里算了,反正他明天晚上也不在学校。
那他回来看到之后会是什么反应呢?
惊讶肯定是有的吧,也许还会不好意思?毕竟我平时稍微逗一下他他都会脸红。
会觉得为难吗?也许会也许不会,不过平时给他递情书的人那么多,他应该也早就习惯了吧。
那会觉得恶心吗?……不要吧,我写了好久,每个字都是反复斟酌才敢落笔的,就算他不喜欢,应该也不会这样吧。
可是仔细想想,真的很有可能啊,我之前对他做了那么过分的事,他心里肯定恨死我了,哪里会觉得我的感情美好呢?
我第无数次后悔之前的所作所为,可时间不能倒流,我没有那个能力抹去之前发生的事,私心里其实也不想抹去。因为如果没有之前发生的那些事,巫渺在我的印象里就还是那个跟我天生不合拍的学生会长,而不会是现在这个不管是笑还是生气都让我目不转睛沉迷不已的人了。
唉,人终有一死,不管早死还是晚死,与其等到巫渺发现我的心思,还不如主动出击呢,这样就算真的被拒绝,我也已经努力过了。
实在不行,还可以追他嘛。
像当初追师婕那样追求他,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还就不信了。
打定主意之后,我就把信封和用笔盒装着的钢笔一起收了起来,准备明天直接放到巫渺的抽屉里,这样他周六回来的时候就正好可以看到。
我想了想,又摸出手机,点进孟玉发给我的链接,在这家蛋糕店里看了一圈,纠结了半天之后选了一个六寸的,跟老板说好周六中午去取,我估摸着那天董轩肯定还是跟亲亲女朋友约会去了,游妄的话大不了到时候想个办法支开他,总之蛋糕是给巫渺买的,才不给其他人吃。
一切准备就绪,周五不过就一闭眼一睁眼的功夫就到了。
这天我上午有课,下午原本是学生会的例会,但因为巫渺跟着老师出差的缘故例会已经提前了,所以我中午就没什么事了,董轩是早就跑得不见人影,正好游妄跟我说他和朋友约着去c市周边旅游,要周日才能回来,我连借口都省了,美滋滋回寝室,盘算着怎么给巫渺过一个难忘的生日。
美美的午觉睡起来寝室就只有我一个人了,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我把信封和笔盒拿出来,走到巫渺的桌旁,拉开了他的抽屉。
会长大人不仅桌面干净,就连抽屉都收拾得非常整洁,右手边第一个抽屉里放着常用的书,最上面是一个硬皮笔记本,黑色的,一个书签夹在里面,露出一小节。
趁人不在的时候打开人家的抽屉本来就不太好,我是打算放了东西就走的,然而看到那个笔记本的时候愣住了。
其实笔记本是个正经笔记本,就是那个书签……两指宽的书签,应该是自制的,露出来的顶端写了一个“孟”字,是巫渺的字迹。
我心跳登时就加快了,实在不是我自作多情,而是据我所知,巫渺身边姓孟的,似乎就只有我。
我把信封和笔盒随手放在桌上,拿起那个笔记本,先是翻到了背面,于是书签的另一面就露了出来。
昭。
又翻回去。
孟。
再翻回来。
昭。
孟昭。
孟昭。
真的是我的名字。
这一瞬间我觉得呼吸都急促了,紧张和忐忑让我险些无法思考,本能在告诉我远离这个笔记本,它很危险,然而我的手已经放在了上面,轻轻一动,就翻开了它。
先翻开的是最后一页,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然后就被上面的字给吓到了。
从后往前,整整三页,字迹有工整有狂放有凌乱,全都是重复的两个字。
我无比熟悉的两个字。
孟昭。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翻开第一页,空白的纸面上写了“巫渺”两个字。
是他的本子没错。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然而心里那块大石吊得更高。这种感觉就像是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死刑犯,突然有人阻止了行刑官的动作,死刑犯因此而得以喘息,然而不知道来者何人抱有怎样的目的,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究竟还能再苟活多久。
我咽了下口水,深呼吸了两下,摸了一下那枚写着我名字的书签,翻到了那一页。
328 多云
孟昭今天一天都没有来上课,晚上回寝室的时候才看到了他。
想他。
简简单单几行字,真相昭然若揭。
我又往前翻了一页。
327 晴
周五的例会提到了今天,孟昭一下课就想跑,还好我把他叫住了。
开会时候他身边做记录的换了一个人,不是原来那个秘书,而是师婕,是他的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