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眉头重重一跳,后悔自己今天出门没有查黄历。
——那在车旁站着的,不就是逃课的盛向安,和齐璨麽。
盛向安一见盛赞便慌张地撇开眼睛,齐璨却柔柔一笑,喊了一声:“盛赞。”
作者有话说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啦,希望十二月能够继续快乐。(周末妹有更新
第二十三章
盛向安母亲是中视高层,他在这里自由出入盛赞不觉得奇怪,但搭上齐璨,就有的琢磨了。
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人站在一起,盛向安似乎还有些抗拒,一直偏着头不肯直视,盛赞来不及问,被小高催着先上了车。
车子没有发动,四个人沉默坐着,小高不动声色地观察了后座二人,在接触到盛向安的眼睛时,他直直盯着这个小孩,盯得盛向安心虚低下头。
气氛尴尬,先开口的是齐璨。
她穿着连衣裙和大衣,头发挽着,看上去优雅知性。她并不在意小高和盛向安在场,对盛赞笑:“我听说了,你的演奏会很成功,祝贺你。原先我是准备去的,但是临时出了些问题,最后错过了,你不会介意吧?”
盛赞许久没见她,之前被压着头碰面的机会都是盛母和齐璨父母软硬兼施凑来的,他和她没什麽话可聊,但齐璨貌似格外满意他,第一次见面便邀请他单独聊天,这样亲近又暧昧的语气她最擅长。因为周琛,盛赞心情不太爽快,是以只干巴巴回了一句:“没关系。”
小高摸出手机给陶宋报备,却见齐璨拍了拍盛向安肩膀:“我在门口看见他的,正好我还在担心怎麽能碰见你,多亏了小安。”
听闻,盛赞从内后视镜中看盛向安,他低着头,肩膀一让,甩掉齐璨的手,却抿着嘴一句话不说。
今天周四,盛向安该上课,在这里出现,除了逃课没有第二可能,但盛赞不想在齐璨面前谈论这点,原以为她还有什麽要说,下一秒她就开门下车了。
“我还约了朋友,就在附近,不打扰你们了。”她的头发掉下来一缕,垂在耳后,浸了水的目光落在盛赞身上,旁若无人地说,“再见,阿赞。”
门轻轻关上,车子停顿一会儿缓缓驶动,路过齐璨,周琛也早已不见人影。
盛向安偷偷回头看逐渐缩小的齐璨,他隐约看见她在笑,这让他清醒少许,懊恼后悔。
小高提前订了位,位子二楼靠窗,盛赞和盛向安面对面坐着,一个发呆望着楼下热闹非凡的街头,一个捏着手咬牙发抖。
“你逃课了?”盛赞回过神,问道。他早之前听陶宋说过,盛向安自从升入高中就像变了个人,逃课打架样样不落,明明本性羞涩又怯弱,盛赞起初半信半疑,但现在看来不是假话。
盛向安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盛赞了,局促得像个陌生人。他不住地悔恨自己为什麽鬼迷心窍,答应齐璨来找盛赞,他一方面因为被戳中事实而难堪,另一方面因为害怕,但又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麽,干脆就像个鸵鸟似的缩起了脖子。
盛赞没得到盛向安的回答,有些生气,加上今天经历的人和事实在叫他心头发堵,也不说话了。
小高点餐回来,发现两人之间气氛异常。
他莫名其妙地看了盛向安一眼,对盛赞说:“小陶哥马上过来。”
知道陶宋在赶来,盛赞舒服了些,盛向安却坐立不安起来。他绞着手指,把咬秃的指甲又硬生生掰出一小块放进嘴里啃,盛赞发现,问:“怎麽还有这个习惯?”
盛向安喜欢啃指甲,跟着盛赞学的。盛赞小时候孤僻,说是拉琴的,一双手却咬得惨不忍睹,指缝里流着血是常事。他上课要啃,看书要啃,发呆要啃,总之只要手没在工作,就一定要往嘴巴里塞。后来盛赞能慢慢戒掉,是陶宋时时刻刻盯着,只要他一把手往嘴唇靠,陶宋就握着他的手,轻轻搓他的手指甲,盛赞当时狠得很,报复似的把陶宋细嫩的手心掐得全是月牙,有几回还破了皮。
盛赞被人看着戒掉了啃指甲的坏习惯,盛向安却没有。他只有凳腿高的时候就跟在盛赞屁股后面跑,小叔叔什麽都是好的,他一点点跟着学,自己却根本不清楚对错与否。他好像什麽都可以学习复制,兴趣、谈吐、习惯,许多亲友都说他活脱脱是翻版的盛赞,可谁也不知道——除了盛向安自己——他模仿盛赞到骨子里,却缺少一件最重要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
他没有陶宋。
陶宋只是盛赞的。但陶宋不是盛向安这样崇拜似的跟从,而是一味的,盲目的,他钟爱盛赞。
盛向安没有这样的陶宋。
“小安,别咬了。”盛赞喊他,“出血了。”说罢递了毛巾给他。
让盛赞提醒,盛向安才后知后觉手指钝痛,血溢满了整个指甲缝,瞧着叫人有些犯恶心,他大概是让这份丑陋刺激到了,慌忙将手指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接着粗鲁地退开椅子站起身,眼睛却不敢抬起:“我,我不想吃,先走了。”
他落荒而逃,顾不得盛赞在背后喊他:“小安!”
眼前像罩着纱,他横冲直撞,冷不防肩膀一疼,撞到了人。
“对不起。”他下意识道歉,抬起头,骤然眼前一黑。
是陶宋。
陶宋被他撞得后退一步,俯视这张阴沉的少年面孔,又跳过他去看后边站着的盛赞。他看着盛赞,嘴微微张合,却是对盛向安说:“去下面等我。”
盛向安下去了,陶宋喝了口水,摸摸盛赞的后颈:“这里不好打车,我下去看看。你先吃饭。”
盛赞看着他下楼,收回视线问小高:“小安是不是怕宋宋?”
“有吗?”小高叼着布丁,睁眼说瞎话,“没有吧,我没看出来。”
晚上风凉,盛向安只套着一条薄夹克,里面卫衣拖出一条灰色尾巴,他低头捡球,尾巴掉到地上,沾了泥。
小男孩儿开心地从他手里接过球,笑得甜甜的:“谢谢哥哥。”然后撅着屁股跑走。
陶宋抱手看着:“盛向安。”
不见转头,他走上前,把即将挪到路中间的人拽回来:“你和齐璨怎麽碰见的?”
盛向安像受惊似的耸起肩膀,眼睛四处乱飘,就是不敢看陶宋。
“听不懂?你和谁玩都可以,齐璨不行。”
“为什麽?”盛向安反驳,“她,她会和盛赞在一起的。”
“齐璨告诉你的?”盛向安飞快地抬起眼皮,尚未看见陶宋的脸又坠下,“看来是。”
陶宋不说话了,从口袋里掏出一盒软包烟,抽了一根点燃。
这不是盛向安第一次见他抽烟,但仍旧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心惊肉跳。
陶宋烫过他。
那是很久之前了,大概是陶宋高三那年,盛向安九岁,成天死皮赖脸地霸占盛赞琴房,就算什麽都不做,只是坐着都好,盛赞不搭理他,他也能自得其乐。甚至因为他占着琴房唯一一个软椅,陶宋也不能进来了。
是下午,盛赞换心情在练钢琴,盛向安捧着他的杯子下去倒橙汁,走过客厅时,看见后面庭院有人,凑近一看,是陶宋,他弓着腰坐在太阳椅上,在抽烟。那时盛向安还不惧他,抱着摇晃不停的橙汁上前,奶声奶气地叱骂他在这里抽烟。
我要去告诉小叔叔!他做个鬼脸。
但没等他转身,突然脚下一绊,他摔倒了,紧接着一段滚烫的烟灰掉下来,掉在他手臂上,还带着火星。他害怕这些火星烧毁他的皮肤,因此害怕地失了声,只是呆着。
陶宋吸完最后一口,把烟头丢进可乐铝罐,蹭掉软拖,穿着白袜子的脚在盛向安手臂上一点,烟灰散了。
“少去琴房。”
这是十八岁的陶宋对他说的。
第二十四章
盛向安在陶宋看来是只软脚虾,仅是表面威风,只要轻轻一掸,就会迎风跌倒,再也爬不起来。
他没有拐弯抹角,直言道:“别给盛赞惹麻烦。你和谁玩,玩到哪儿去,床上天上都随你便,但是别想着往盛赞跟前凑。离盛赞远一点,包括你。”
烟抽到尾巴,他摁灭在路边的垃圾桶上,风呛进喉咙,像含了一颗薄荷糖:“有空去趟学校,把退学手续办了。”
盛向安木着,陶宋拦了出租车,把他推进去,对师傅说:“都问他。”
出租车开走,擦肩而过时,盛向安偏头看他,眼里好像充了泪。
陶宋上楼,还提前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小高是个烟鬼,对烟味习以为常,盛赞鼻子却灵,在他唇边一嗅:“抽烟了?”
陶宋无奈:“小狗鼻子呀,就抽了一根。”
原本他烟瘾也重,但盛赞不喜欢,呼吸道又受不了,渐渐的陶宋就戒了,至少在盛赞跟前是不会抽的,连烟盒子都不会叫他看见。
仔细一想,他们似乎都在为彼此,或是因为彼此而改掉一些坏习惯。
盛赞和陶宋坐在一起,小高坐在对面,三人有说有笑的,空了一个位置也不影响。
小高吃到一半受不了了:“别腻味了,我要不跟你们唠一下我前女友吧。”
“吃口红那个?”陶宋乐了,见盛赞疑问,回忆道,“就是你第一次演出,剧院那个短头发戴帽子的小姑娘,音乐学院的,冲后台给你送冰激凌那个。”
盛赞隐约记起,随即惊讶。
“对,我前女友,上上个月分的,最近想复合,缠人得很。”一看他表情,小高就知道这位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助理有过这麽一段情。
陶宋回忆:“小姑娘喜欢买口红,还喜欢吃口红。”
“可不,最喜欢给我搞,再吃,”小高郁闷,“我说你咋不直接啃呢,她说我嘴巴上的好吃。”
盛赞疑惑:“为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