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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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打扰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幸福的,但也是寂寞的,每次实验成功,设计出新的药剂后,我都会坐在老师墓边,不知是说给他听还是说给自己听。虽然有些寂寞,但也是偶尔的一瞬感觉,投入新的实验后,马上又会忘记那种感觉。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安静的在森林实验,每周回去听听玛丽的唠叨,还有赤狼们的陪伴,2年过去了,当初的小赤狼都已经长大了,甚至比他们的母亲还要强壮,为了区别他们,我将活泼一点的取名为霍特,安静一些的取名为沃特,至于那个陪伴我多年的赤狼,我认为她永远是属于我老师的,她陪伴我长大,是我的亲人,但是我没有资格为她取名,她也留下了霍特和沃特独自离去。

    令我感觉幸福的是,我能拥有魔法,我目前已经开始接触高级药剂制作,其需要精细的魔法控制,我无法想象,自己没有魔法会怎么样,或许会和老师一样。但是显然我并没有老师那样的天赋,我认真的看了老师的笔记多遍,老师显然是一个奇才,他将很多需要魔法加入的药剂,用不导入魔法的方式做出来了,精细的手法和药材的选择,无不让我惊叹,并受益良多。我为老师的感到不平,他明明有着所有人都没有的天赋,却因为没有魔法而付出更多。

    我以为自己将会就这样平静的度过余生,霍特捡回来了一个人。

    应该是一个冒险者,我检查了他的身体,发现只是力竭晕倒,就只给他灌了一瓶恢复剂,至于他身上零零碎碎的小伤口,对于冒险者来说都是小问题,我就没有理会。处理后,我让霍特把他丢出去,霍特冲到我面前不停撒娇,他显然是不愿意将那个冒险者丢出去,我被霍特撒娇得心软就同意了,并让沃特看好这个冒险者,沃特乖巧的冲着我点了点头,然后选了一个位置,趴下看着那个冒险者,而霍特则冲到冒险者跟前,恨不得直接趴在他身上。

    我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他们明明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性格差别怎么会这么大。

    我回到了实验室,继续进行实验。当听见敲门声的时候,我知道那个冒险者醒了,我将木心草和蒐琴混合粉放入药剂中,这是我从老师笔记中学到的,它们的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可以暂停药物反应而不影响药剂效果,但是最多只能支持2个小时,不过应该也够了。

    我和冒险者坐在沙发上,屋子里没有什么可以拿来招待的点心水果,于是我只是给他和自己泡了一杯玛丽塞给我的红茶。

    “多谢您的帮助。”他捧着茶杯,感谢道。

    我在他的蔚蓝的眼睛中看见了真诚,他应该是个可以接触的冒险者,我慢慢的抿了一口茶,然后放下,指了指霍特说:“您该感谢的或许是他,他将您捡到我这的。”

    那个冒险者看了霍特一眼,然后睁大了眼睛,对我说:“我就是追他,累得晕倒的。”

    我愣住了。

    冒险者继续说,“我冒险的任务是找到森林中的火石花,在完成任务回去的路上,我看见了这只赤狼,我突然想起有个任务是抓一只赤狼崽子,我就想要不要跟着他回去看看他家有没有小一点的赤狼崽子,然后这只赤狼发现我后就开始跑,我对自己的速度很有自信,然后我就追他,结果一不小心跑了一天一日,然后就晕倒了。”说罢,他还不好意思的揉了揉自己的短发。

    我看了看那个冒险者,又看了看蹲在冒险者旁边不停用头顶冒险者腿求抚摸的霍特,一口气提不上来,我觉得我的人生观受到了打击。

    我不是一个人,不知道沃特是不是听懂了,他默默的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在一个远离霍特的地方重新蹲下了。

    “所以说,先生,您没有考虑霍特有可能回过头来给你一爪的可能性,追着一个成年的高等魔兽跑了一天一夜为了抓他家的小赤狼?”我看着那个冒险者,觉得他的思维回路有些问题。

    “叫我菲利斯就好了。”那个冒险者摆了摆手,“直觉告诉我,这只赤狼很友好的。”

    说罢,他还揉了揉身旁霍特的头,对着霍特说:

    “嗨,你叫霍特么,小伙子,好名字。”

    我看着舒服得吐舌头,还嗷了一声回应的霍特,觉得他们都一样蠢。

    我隐晦的皱了皱眉,然后站了起来,“我叫莱特。菲利斯先生,我还有一个实验需要完成,恕不能相陪,您请自便。”说罢,我向实验室走去。

    背后传来菲利斯的声音:“霍特,你说莱特是不是不喜欢我啊。”

    “嗷!”

    “果真如此!”

    我脚滑了一下,“菲利斯先生,我认为这种对话,您可以等我进实验室了再说。”

    “啊!实在不好意思!”

    “嗷!”

    我快速走进实验室,将门关上。

    我在霍特的撒娇和菲利斯期待的眼神下,允许他住下了。

    菲利斯使这个屋子热闹了起来。他是一个健谈的人,或者应该是话唠,就算我面无表情的没有说话,他也可以围着我不停说,顺便加上霍特那个蠢货的嚎叫。

    于是短短的相处,我知道了菲利斯今年16岁,爸爸是个猎人,妈妈早死,他从小生活在森林,当然不是死亡森林而是普通的森林,在他手舞足蹈的表达下,我大概知道那是一个只有低等魔兽和野兽的普通森林,他在和里面的野兽们快乐而和平的相处。然后一年前他决定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就出来了,然后成为了冒险者,全世界的跑,顺便完成一些任务。

    “您去过哪?”我忍不住问。

    菲利斯看我理会他了,很是开心。

    “我从森林出来,到了米那城,米那城的东西可好吃了,特别是那里的特产奥尼亚饼,又脆又香,看不见肉,却能吃到肉味,大约这么大。”他用手向我比划了一下,“那里盛产的水果也特别好吃,又甜又解渴。可惜太贵了,我吃了几颗,我的一天的饭钱就没有了,卖水果的大叔怎么都不愿意便宜点卖我。我在米那城呆了几天就去冒险工会领取了一个任务,那是我的第一个任务,将一封信送到比塞城。”

    “我记得米那城到比塞城需要绕路吧,除非是穿过中间的迷雾沼泽。”我打断了他。

    “是的,是的!”菲利斯点了点头,“我当时不知道嘛,我就是听说比塞城里面的东西又便宜又好吃。我哪知道居然那么远。”

    “于是您放弃了那个任务?”

    我将他喝完的红茶添满,放在他跟前,他向我道了一声谢后,继续说:

    “才没有呢,我的第一个任务,我怎么可能放弃。我准备穿过迷雾沼泽,前往比塞城。”

    听见他的,我愣住了,迷雾沼泽被评为第二危险之地,但是它又凭借着数不清的珍贵药材,和稀有魔兽引得无数个冒险者前往,我听过有很多冒险者满载而归,却没有听说谁能直接穿过迷雾沼泽。

    “迷雾沼泽真的很可怕,到处都是自然陷阱和各种凶狠的魔兽,我不过是斗气5级,差点死在里面。”

    我忍不住被他所说吸引住了,“然后呢?”

    “结果我运气很好的遇见了布克。”

    “布克?”

    “嗯,他是一个帅气的卜里德鹰。他将我送到了比塞城和迷雾沼泽交界处。”

    我不太相信他的话,卜里德鹰,又名轮回鹰,是空中之王,以凶狠出名,智商很高,遇见它的很难活下来,传说他守护着轮回泉,轮回泉泉水可以治百病但是却会使喝者忘记一切前程往事。虽然这只是传说,但是还是有无数个人冲着轮回泉去,基本都是以失败告终。

    他发现我不相信他的话,于是突然靠近我,“是真的!”

    我看见一下子到我眼前的那双清澈的眸子,愣住了,我反应过来后,迅速推开他,然后摆了摆手说,“我相信您。然后呢?”

    菲利斯将嘴嘟起,他显然看出了我的敷衍,但是他还是继续说:

    “比塞城果然好吃的特别多,如果想吃好吃的,去那里。其实每个地方都有属于他的特色食物,只是那里的美食更为多。”说罢,他像是回味起味道般的舔了舔嘴。

    我忍不住嗤笑了一声,“您觉得您不是想走遍世界,而是想吃遍世界。”

    菲利斯忍不住裂开嘴笑了,“被您发现了。”

    “其实我学会了很多地方的美食,现在差不多也是吃饭时间了,要不要我给您露一手。”他说罢走向了厨房,结果不一会他就走出来,问:“难道只有面包么?”

    我点了点头,他震惊了,“你一直吃面包?!”

    “菲利斯先生,您有意见么?”我忍不住挑了挑眉,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对食物过多挑剔的人,只要饿不死就好,而面包则是最方便的饱食方式。

    “真是太可怜了。”菲利斯摇了摇头,“享受美食可是人生最大乐趣。我还是出去找点材料吧。”

    他说罢就起身准备出去,对了跟着他的霍特说:“嗨,帅小伙,你也要去么。”

    “嗷嗷。”

    我拿起桌边的红茶,一口气喝完,觉得自己让他住下来果然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

    ☆、hapter 05

    我很快就收回了我的想法,当我吃到菲利斯所烹饪的烤肉的时候。

    “怎么样?”菲利斯期待的问。

    “还好吧,味道还可以下口。”我用手帕擦了擦嘴,掩饰我对烤肉的喜爱,我虽然不懂得欣赏美食,但是毫无疑问这个烤肉让我没有单纯吃饱肚子的想法。

    “嘿嘿,好吃吧,我烤肉可是很棒的。”菲利斯毫不羞涩,“长耳兔肉嫩却有韧性,用寒暑草的粉末去除它的腥味,刚好旁边遇到了溪南草,它的粉末是最好的调味料,火候和时间的掌握也很重要,不要以为烤肉很简单,其实有着很多技巧呢。”

    我看着菲利斯那张被火照应得通红的脸,我突然觉得他还有有点优点的,至少说到烹饪时的他很认真,厨艺也不错。

    “你看,这个帅小伙子也喜欢我的烤肉,来伙计,快过来。”他拿起烤肉,对着我身边的沃特招了招手。

    我才发现沃特已经将属于他的那块烤肉吃完了,沃特想装作自己并不是那么想吃,但是他那加快的脚步显然是出卖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至于那贴着菲利特的霍特就更别说了,他的舌头都快直接贴在烤肉上了。

    听着菲利斯爽朗的笑声,我咬了一口烤肉,突然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

    我难得感觉自己有些吃撑,霍特和沃特已经吃得肚子鼓起来了,他们趴在地上,闭着眼睛懒洋洋的。我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为自己选择穿一个宽松的衣服感到无比庆幸。

    菲利斯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躺下,侧过头看着我说:“莱特先生,坐着多累吧,您看躺着多舒服。”

    仿佛是受他的诱惑,我跟随他躺了下来。

    他闭着眼睛,轻声说:“夜晚的森林永远是最美的,软软的泥土,混着草香的风,宁静温暖的月光,感觉自己已经和森林融成一片,永恒的美。”

    他开始轻声哼起了未名的歌谣,我未分辨出他唱得是什么,但是那个歌声让我感受到从未的放松。

    或许是夜晚的森林太美,或许是月光太美,也或许是他的歌声太美。

    总之,我就在这些美中睡着了,第二天起来我已经记不住自己梦见了什么,但是却感觉那一定是个美梦。

    菲利特在小屋住了4天左右,这是唯一我没有全部泡在实验室的4天,我会和他坐在沙发上听他讲他的冒险故事,或者是听他讲他的所见所闻,他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对于没有出过远门的我来说,他的故事对我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们也会坐在小屋外的地上吃他做得美食,然后躺在草地上听他唱歌或者只是单纯的享受夜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