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年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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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瞬间双手护胸眼泪汪汪言辞凄厉大叫道:“救命!”

    “……”

    “……”

    “诶,怎么感觉小少爷变得越来越萌了。”

    “没错没错,老爷那是蠢到深处自然萌,少爷那是天然萌系列的啊。”

    “你们没有同情心!”沈要血诉。

    “演演就好了,不用太过。”沈岑火一把捞起被推到在沙发上的沈要,抱着上楼,一边道,“爸,你去休息吧。”

    沈求鸣摸摸下巴,去厨房拿起一旁的吃的塞在嘴里,对王叔道:“这俩小子什么时候关系变那么好了?阿火转性了?”

    “老爷,求您别接机偷吃白糖了好吗,客厅那边有巧克力。”

    “哦。”

    “等等,老爷,您蛀牙……”

    “没没没,已经好了!”沈求鸣捂住嘴巴冲出了厨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愿誓死效忠沈将军

    力量回来了?沈要一瞬间还以为这是真的。他隔空打门,门没动。

    锲而不舍继续隔空打,还是纹丝不动。

    沈要猛地将枕头扔向了房间门,结果正好打中开门进来的沈求鸣。

    枕头从沈求鸣的脸上掉落下来,露出了沈求鸣湿漉漉的眼神。这个眼神沈要真是敬谢不敏,当年向皇帝提议任用自己做将军带领三千“精兵”的人,就是他。即使沈要不上朝堂,也没有见过沈求鸣,他也知道,沈求鸣绝不是这个家仆人所说的“萌货”,甚至他觉得,沈求鸣收养自己也是别有所图。

    林猎不能信,与这个家有关联的人都不能信,那么还能利用谁?

    有琴一。

    只有到最后一刻也在高呼“愿誓死效忠沈将军”的有琴一。

    沈要利落地从床上爬起来,刚要去扶沈求鸣,伸出的手却被一人阻挡住。

    “父亲,小要还要休息,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是你们的爸爸……”沈求鸣目光闪闪,一副委屈样子。

    “所以?”沈岑火拉住沈求鸣的胳膊道,“房间已经准备好了,有王叔二十四小时亲自陪伴,你不用再担心在家里迷路,也不需要担心蛀牙,还有,刚刚来了一封母亲的书信。”

    沈要连一句话都没说上,就看着那两人风风火火走了。

    他一屁股坐在床上,出了一身冷汗。

    他渐渐察觉出这个世界也变得再没有不复安稳,就像是前几世一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从沈求鸣这个名字出现在他的视线中?还是自己最终与有琴一在了一起,还是……那次醉酒舞画呢。

    从什么时候还是,自己担心的还是来了?就算自己再不追逐沈岑火,就算再怎么刻意离开既定的命途,为什么事情还是与他设想的不一样?

    他只想要简简单单地告别,却发现自己泥足深陷。

    沈要如常去上学,上到一半便打车去了有琴一家。

    他拿起毛笔,却不知道写什么。想起有琴一出国前和他对话的情形,便更觉周身寂静——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娥皇,右媚娘。”有琴一挑挑眉,看着沈要道,“你要学做少年英雄吗?”

    “……我只是练个笔,没有什么其他意思。”沈要从沉思中猛醒过来,一甩毛笔解释道。

    有琴一专门给沈要开辟出了一个画台。沈要对于沙画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对于标签上“儿童沙画”的“儿童”两字更是怨气冲天,时不时控诉有琴一不仅是“恋童”,还触犯了未成年人的有关条例,是要送去牢里改造一番的。

    两人以此为乐,倒也是其乐融融。

    如今只剩一人,沈要咬着毛笔晃荡着腿,仆人不能进,只能在外守着。沈要打开电视机,便看到了一则新闻报道。

    乐歌新出的专辑畅销大陆,沈要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感兴趣,当然,他对于古筝古琴也是半点都不想沾的。唯有对电视剧里那些骑马弯弓之人,羡慕非常。

    有琴一不在,而有琴瞬见了他就没个好脸色。

    小白那边终于有消息了,沈求鸣原本想要将小白送去国外接受专门的精神治疗,可小白仿佛察觉了大人们的“好意”,并表达了自己誓死不从抱紧沈要大腿的心愿,于是在劝解无效后,大家决定把小白在下周末接回家。

    “瞬瞬。”沈要是那种别人讨厌他,他反而会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凑过去,用自己挑战对方的三观和底线的,一个性格恶劣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握手

    但若说仅仅是因为越挫越勇的性格所致,沈要也太过喜欢逗弄有琴瞬,甚至仆人都有议论说沈要想要脚踏两只船稳占有琴家的传言。

    这事要回溯到沈要来到有琴家以后,不小心泼了有琴瞬一身水的时候。

    沈要知道有琴一已经动身前往法国,也没有打通电话通知,便直闯有琴一书房。

    沈要原本只是泡着脚看着书,兴之所至小小地做了幅画,甚至还是用细毫画在一张餐巾纸上,谁知这时有琴瞬闯了进来,沈要以迅雷不及铃儿响叮当之势将水泼在了那幅画上,而有琴瞬误以为沈要在窃取机密立刻高速警觉,扑向沈要,抢夺那张被淋湿的餐巾纸,而沈要利用身段柔软,立刻侧过,揉坏餐巾纸,沾了一手乌漆墨黑的墨汁。

    有琴瞬的爆发力却异于常人,他一手撑住书桌,在空中完成转身,继续向沈要逼近,甚至沈要觉得有琴瞬就要向他张开血盆大口……

    沈要拎起脚旁的泡脚水,身形微动,淡定浇了扑来的有琴瞬一身烫茶水。

    水很充足,更是伤了有琴瞬最怕疼的鼻子,有琴瞬瞬间从一只狼狗变成了一只可怜兮兮不敢动弹的牧羊犬。

    “没有破相,就是红了点儿。”沈要一边站在一旁毫无伸出援手的意向,一边暗自批评自己在有琴家太过放松。

    有时候只是在想事情,尤其是一个人在密闭空间的时候,就不自觉地开始动笔画画,这是一个坏毛病,从第一世末持续到如今的可怕习惯。

    有琴瞬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沈要原本准备来个非礼勿视的君子风范,但是看见有琴瞬挂在脖子上的红珠后,瞬间僵硬。

    这颗红珠很特别,温润如玉,却更接近玉石的质地,可以说是一块未经多少打磨的天然圆珠,用一根黑色细如发的线绕过脖颈,垂在胸前。

    线太过细小,所以之前沈要根本就没有注意。

    沈要古怪地问:“舜目?”

    不要怪他太过吃惊——这一世,自己的爱犬——好吧,那原本是一只接近狼的狼狗——变成了人,而且就是眼前的有琴瞬?

    “阿舜?”

    沈要手一伸出,叫道:“握手。”

    有琴瞬虽然被眼前这个人弄得那么狼狈,却下意识地将手递给了沈要。

    狗狗与主人亲密互动的那种景象。

    沈要傻了。

    有琴瞬崩溃了。

    “刚刚刚刚刚刚刚刚那不是我!”有琴瞬跳开的那瞬间,仆人擅自打开了门。

    “瞬少爷,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都没有!”有琴瞬像是被别人撞破了尿床这种丑事,脸渐渐红成了猴子pp,他摆动着手,一边衣衫半解地匆匆走出门。

    “舜目。”

    有琴瞬顿了顿,却没有回过头。

    “阿舜。”

    我的阿舜,比谁都忠心,即使是面对自己最害怕的岑火,在那一刻也飞身扑来为他抵挡刀子。

    是沈要在第二世时最珍贵的回忆。

    岑火送他狼狗杂交的小崽子,这只小崽子,目似重瞳,于是姓舜名目,虽然后来被沈要扒着看过之后发现只是看起来像重瞳而已。

    小崽子出对他可是凶恶,绝食呜咽不分昼夜,结果沈要就这么饿着他,经常在他面前吃鸡肉,更是惹得他对沈要怀恨在心。

    也不知最后岑火用了什么法子,使得这崽子看见岑火就躲,最后唯一庇佑他的除了茅房居然是沈要的身边。

    ——从此变成了沈要的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