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年不记

分卷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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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无常对着阎王爷抗议道:“为什么又要叫我跑腿?”

    “黑无常,你去调出此鬼魂所有生平事迹。”阎王爷上座,整顿衣裳,故作严肃。

    “来,我们去孟婆殿吧。”我诱导着白无常往别院走。

    “喂!你放手,别动手动脚的。”

    “咦,你倒是有点自觉嘛。”

    这个男人只会笑。不管是难堪的时候,还是想捉弄人的时候,我并不明白。

    ——白无常

    作者有话要说:

    ☆、孟婆说

    “孟姑娘还好吗?”我从白无常的袖子里钻出来,就看见了风韵犹存的美人正在低头喝汤。红袖滑下,露出了细腻而白皙的手腕,骨节分明的手握着杯盏。“总觉得有些色呢。”

    “管好你的老二。”白无常看了我一眼,这眼神有点黑无常的味道,但是只是形似,其中却并没有轻蔑的味道。所以反而让人觉得虚张声势的他更加让人怜爱。

    “呵,我的小情人,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孟婆飞了我一眼,眼梢的红艳让人想吻上去。

    “上次匆忙离开的,现在我来好好补偿你。”我抛下白无常喜颠颠地扑向了孟婆,那口大锅里的浓汤刺激着我的食欲,而我却解开了裤带。

    “啊!你这个色胚,我还在场呢!”

    裤带瞬间变成了一根小银勺。

    “啊?白无常你在那边干啥呢,别挡着阳光,我都三百多年没掏耳屎了,你就不能配合点么?”

    “……难道这就是你上次说的进、进、出、出?”

    孟婆顺势躺倒在我的腿间,小银勺在耳朵外磨蹭了一番,然后在我的□□下深入友军内部。

    “啊!”孟婆舒服地喊了一声。

    “恩恩……就是那里,用力,再用力……啊!”

    “再来!”

    “哈,哈,好舒服,要君好棒,最喜欢你了!”

    ……

    白无常觉得他有些跟不上时代潮流了。

    “喝。”我随手递给那个呆掉的白无常一碗汤,看着白无常一个命令一个动作,乖顺地喝了下去。

    “这孩子以前喝过我这汤。”孟婆从木柜中掏出长杆水烟,点起火,有些疑惑地说,更像是自言自语。

    “怎么说?”

    孟婆解释:“我虽然不记得他这人,不过从他喝了之后没有吐这点可以看出来。”

    “……”这还真是独特的检验方法。

    “你当年可是吐得稀里哗啦结果延误了投胎的人,矫不矫情。”孟婆蔻丹轻点我眉心,戏谑道。

    “过了那么多年你的记心还是那么好。”我起身,示意要走。

    “你这样带走白无常不太好吧。”孟婆送我们到殿外,依靠着殿门,抽着水烟,衣衫半解。

    “阎王爷已经默许了。这可是机密,千万别与别人说。”

    “哈,你是怎么让那个缠人精放人的?”

    “当心知道太多连自己也喝了那道汤。”

    孟婆捂住嘴表示小的很明白。

    “那么,下次见。”

    这个男人说“再见”的次数比说“你好”的次数还要多。他其实才是最怕别离的那个人。

    ——孟婆

    作者有话要说:  序结束了,正文开始了,我会慢慢变成第三人称的。(づ ̄3 ̄)づ╭

    ☆、坑爹的现世

    “这次还真麻烦,竟然到了现代。”沈要抱着小娃子,坐在学校的天台。

    那个小娃子还在喝奶的年纪。关键是我这种风流倜傥潇洒无双的人,竟然要受到这等束缚。后悔之情犹如无边落木萧萧下啊。沈要无言地为自己鞠了把英雄泪。

    由于喝了孟婆汤,而又有阎王爷的协助,黑无常根本无法追踪到白无常的下落,但也导致白无常体积及智商全方面缩水。

    槽点太多没法吐槽了。

    沈要用塑料袋提起只将头露出来的白无常。

    “小白啊,你快快长大,不然我们就要饿死了。”

    傍晚的风很大。沈要并不能适应这样的社会。由于带上了白无常这个猪队友,在转世之时不知为何落入了之前从未遇见过的虫洞,于是他被裹狭着来到了这里,甚至没有经历婴儿、幼儿时期,直接空降变成了这里的高一学生。

    成绩还挺差那种。

    对于一向温文尔雅高高在上之人,这个不能忍。但是又转念想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中还真是一文不值,倒也放宽了心。幸好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个笨蛋,成绩跟不上什么的也不会有所暴露。

    ……但是,能先告诉沈要他家在哪里么?

    空降第一日,沈要就觉着生不如死了。

    想当年他在江湖开天辟地,又或是在朝堂如鱼得水,在现代文明面前算神马,那就叫战斗力五的渣。一向帅到没朋友的劳资现在是笨到没朋友啊喂。

    沈要沉不住气了,拍着小白的脑袋玩儿。

    放学一小时以后,口袋小方块疯狂地震动,沈要疑惑地点了晶晶亮的按钮,随即从电话那头传来了连哭带嚎的问话:“小少爷您在哪儿呢!老奴已经在门口等了您一个多小时了。”

    “……呃,我……”

    “小少爷,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让老奴来背您!”

    “不不不不不,我已经快到门口了。”沈要眼睛一亮,迅速装着小白,跑向校门口。

    老奴老奴老奴。沈要在校门口张望了半天,肩膀突然被一只大手轻拍一下。

    “哇啊啊!”沈要本来就因为找不到传说中的大叔而神经紧绷,被拍之后,竟发出了一声无与伦比的惨叫。

    沈要把后续的尖叫吞回肚子里。

    眼前这个西装笔挺、精神矍铄、满头黑发的老(?)人,便是那个自称“老奴”的家伙。

    好几个月之后,沈要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有种叫染发剂的存在。

    加长宾利在沈要的眼里就是囚牢一样的东西,但是作为归宿什么的,沈要还是表示能勉强接受,以至于发现这货还能动,他就不淡定了。以往每次重生,他都和那怨家早早相识,他可不想这次还是以往的模式,早早为自己的死埋下伏笔什么的。

    本次转世的目标,就是逃。

    在戳与被戳之后,沈要已经再也无法扮演这种终极抖M了。爱爱爱,不爱滚,他受够了!他有点晕车地问自称老奴的人,“大叔,你相不相信我失忆了。”

    “……小少爷若是明日不想去上学,老奴可以带您去法国散散心。”

    上学是什么,法国是什么……沈要无力道:“额,其实是这样的,我被这东西砸了下脑袋,然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王叔也早就注意到沈要手里拎着的装有小白的塑料袋,道:“这是小小少爷。”

    “……啊?”沈要咧咧嘴,想笑但是笑不出来。

    他绝对不承认这种智商的在这个时代竟然与他还有血缘关系!

    但是这具身体确实是个笨蛋。这样想想倒也合情合理……啊啊啊啊啊!

    “自从大少爷去了法国,小少爷就经常开这种玩笑,呵呵,其实只是撒娇而已。”王叔感慨地从不知道哪里掏出铁器,而倾斜铁器,竟然从中倒出了褐色的汤汁。看似中药,但是味道却并不像,还很香纯。

    王叔又从不知哪里变出纸质盒子,倒出白色物质,目测是牛奶,又从小盒子里倒了白色粉末状颗粒(精制白糖),搅拌,再搅拌,巨大铁盒开得平稳,而王叔也没有将小杯子中的混合物滴出半分。

    好厉害。

    沈要虽然这样想,但是当这杯混合物放在他鼻子底下的时候,沈要还是保持着高度警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