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今的宿舍去过了,门锁着。高城向人打听,说是一早出门了。那等着呗,一年多都等得,这点时间咋就等不得了?
等待,太熬人了,连午饭都没心思吃。高城在史今宿舍楼下徘徊,整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连个人影子都没等着。徘徊,在希望与崩溃的边缘徘徊,终于在崩溃前
一秒看到了那个镌刻于记忆中的熟悉身影。高城笑了。
漫天霞光为天空染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金黄色的光晕里史今慢慢走过来。近了,近了,越来越近……高城心脏狂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忽然笑容僵在脸上。
太想见他以至于眼里只有他,全副心思全部目光都在他一个人身上。等走到眼前才意识到史今身边还有一人,一个女孩,一个眉眼弯弯长得挺漂亮的女孩。
史今显然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高城,那表情就跟见着外星人差不多,怔了半天忽然兴奋地大叫一声,扑上去把人搂得死紧。“连长!”
高城本来一脸僵硬,突然让史今大力的一撞一搂,全身都僵住了。赶紧把人推开:“得得得,别急着投怀送抱啊,站,站好了,保持距离!”
史今退开了一些,小眼睛盯着高城一个劲儿傻笑,两颗门牙露出来,像只兔子。
“笑得跟神经病似的。”高城小声嘀咕。
史今不说话,还是笑,那两颗门牙还真是白。
高城被他笑得忍无可忍,大声嚷道:“笑笑笑,我让你笑!你,你暧昧你,你俗气你!你……”
等高城说不下去了,史今才笑呵呵开口问:“连长,你咋找这儿来了?”
“切!我是谁呀!你躲哪儿我都能找着。”话到一半,高城突然一瞪眼睛,“咋的?不想看见我呀?”
“想!”史今一本正经地说道,“想啊,想的不行,想的我抓心挠肝的……”
“停停停!我说你退伍一年多咋变这么贫了?听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本来就抓心挠肝的嘛。”史今低头小声嘀咕,又抬眼瞟着高城笑。
“光听你贫了,人家跟旁边晾半天了,介绍介绍呀!”高城朝史今身边那漂亮女孩笑了一下。
“这我老同学沈月,初中时我俩一直同桌,关系可好了。”
“同桌的你呀!”高城故意拉长音,做出明白明白的表情,心里却酸溜溜的。
“我倒想啊,可惜我在部队九年,人家男朋友捷足先登了。”史今坏笑。
“噢,那你俩这是……?”高城听得有点懵,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个漂亮女孩的男朋友不是史今。顿时心里那股别扭的情绪就烟消云散了。
“我俩现在是同事,在一个旅行社当导游,我这个工作就是她介绍的。”史今转头对女孩道,“月月,这就是我连长,高城。”
沈月笑着向高城微微点头:“你好高连长,总听史今提起你。”
“你好。”高城也礼貌的打招呼,直觉这个女孩人不错。只要不是史今的女朋友怎么看都顺眼。
史今解释道:“他现在不是连长了,我走以后升的侦查营副营长。”
“哦,高副营长,你好。”沈月连忙改称呼。
“哪儿跟那儿呀,叫着多麻烦,叫我高城就行。”
沈月又是一笑,想了想叫道:“高城大哥。”
史今看了看天色,催促道:“别在这儿站着了,赶紧回屋。做几个菜,一会儿月月的男朋友也来,好好热闹热闹。”
一进屋史今和沈月就冲进厨房做菜,高城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好在旁边看着,顺便跟俩人聊天。
聊了一会儿高城发现沈月是个非常随和的女孩,长的漂亮却一点都不娇惯,干起活来头头是道,按找老婆的标准评价可以说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史今这么
好她没看上,不知道她男朋友什么来头。
沈月手底下切着菜,嘴上也没闲着,简单向高城介绍了他们宿舍的分布情况。
“这儿其实就是普通民宅小区,旅行社也是租来的,作员工宿舍用,三人一屋,房租从工资里扣。当然你也可以不住宿舍,可北京这地方房价贵得吓死人,像我们
这种外地打工的根本租不起,想自己一个人住是不可能的。”
“哦,那你俩就住这屋啊?”高城鬼使神差问了这么一句立刻就想抽自己,可能吗?那样旅行社成啥地方了?
“什么啊!”史今只剩叹气的份儿了,“这不过年了吗,我两个室友都回老家了。那个,我十分郑重地告诉你,连长同志,女员工宿舍在楼上。”
沈月努力憋着总算没笑出声,高城翻翻眼睛,一本正经地说:“我,我随便问问。”史今继续低头干活,满脸全是黑线。
炒菜,煮饭,摆上桌,四菜一汤,色香味俱全。高城闻着饭菜的香味,这才想起自己没吃午饭,顿时饿得不行。可是还有人没到呢,心里郁闷地抱怨沈美女的男朋
友是属蜗牛的吗?怎么还不来?
正自腹诽,“叮铃”一声门铃响了,高城大喜,太好了,终于快要开饭了。
沈月跑去开门,门口一阵悉簌,随即传来带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声音挺好听。
“不用等我的,你们先吃就行。”
“今天有客人来,一起热闹热闹。”沈月柔声道。
沈月男朋友的声音乍一入耳,高城就觉得在哪儿听过,抬头看人不由愣了,挺惊讶地笑道:“哎呦,是你呀!”
这人正是地铁站卖艺唱歌的那位小帅哥。
作者有话要说:
☆、明月知我心
4
显然小帅哥也完全想不到在此地遇见高城,愣了两秒不由感叹:“呵呵,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史今刚从厨房出来一看这两人表情,嘴里蹦出俩字儿:“认识?”
高城一点头:“嗯!歌唱得不错,人长得挺帅,是比你强。”
史今一听顿时五官一阵抽搐:“干嘛拿我跟人家比。”
“的确比你强。”高城加重语气强调。
史今的表情现在只能用扭曲来形容了。
“好了好了。”沈月拉过小帅哥,“别愣着啦,大家边吃边聊。”
于是四人围坐一桌。在这春节即将到来的夜晚,四个身在异乡的人共进了一次温馨的晚餐。
高城中午没怎么吃饭,饿得不行,一直低头扒饭,听着其他三位在那儿你一句我一句的聊得挺开心。
原来沈月的男朋友叫叶梓陌,对音乐有一种偏执的热爱,可家里并不支持。于是他离家出走,一路北漂来到这里。他想成为一名歌手,可是偌大的北京唱歌好的太多了,没人肯给他机会,他便在地铁站开始了自己的卖艺生涯。偶尔会到酒吧去驻唱,而叶梓陌其实并不喜欢,那里太奢靡,容易沉沦。
高城吃的差不多了,那三人聊的也差不多了。忽然觉得安静下来,高城抬头,见三人都看着自己。
“哎,别停,接着说,我听着呢。”
史今一摊手:“说完了。”
“完了?”
“啊,完了,说完了。别光听我们的,您也说两句吧。”史今笑着道。
“哦!”高城放下筷子,看着叶梓陌,“那个,你唱歌真挺好的,那天我在地铁站听了一整首呢。反正我也不太懂音乐哈,那个,真挺好的。”
“这说的是中国话吗?我的天!”史今扶额。
叶梓陌倒不介意,忽然想起什么,笑道:“高城大哥,你听过史哥唱歌吗?”
“他?”高城瞅瞅史今,“啊,听过,咋没听过呢?嚎得可难听了,可另类了。”
其实高城说的虽然有故意贬低成份,百分之五十还是符合事实的。军营里只唱军歌,目的是鼓舞士气,要求是声音越大越好,一般都是喊着唱,一群大男人扯着脖子喊能好听到哪儿去?你自己唱得再好听,混在一堆几近跑调的嚎声里也给带难听了。
叶梓陌有点诧异:“可我觉着史哥唱得挺好听的。”
“是吗?”高城将信将疑,胳膊肘撞了史今一下,“唱个听听!”
“唱啥啊,我不会。”
“别介啊,来,给个面子。”
“真不会。”
“我不信!快唱!”高城眼睛一瞪,一脸严肃地喝道,“三班长!我现在以连长的身份命令你,唱歌!”
史今咧嘴抬头看看高城,确定他的确不是在开玩笑,突然全身绷紧猛地站直,拔了一个极其标准的军姿。
“是!连长!”
一桌人都愣了。就听史今扯着嗓子开始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