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到处沸沸扬扬.特别在网络上.传得很火热.据说一个神秘的女子.总是会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候出现在街头.手里提着一个装着人头的木盒子.还有个全身漆黑、眼睛发红的怪物.经常在垃圾场周围出沒.再加上接二连三诡舞而死的女人们.整座城都笼罩于神秘与恐怖的气氛之中.仿佛九尾狐妖化身为妲己混入府后.皇宫上空笼罩着的黑森森的妖气.
而这些传闻.顾长城是一目了然的.其实他什么都明白.或者.沒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座城市在发生什么.即使他闭上眼睛.他也能感觉到空气中很多颤动的幽灵扑哧着黑色的翅膀.在瞬间撕开了动物与人的五脏吞食之.然后依旧不动声色.翱翔于无比深邃的夜空之中.再消失无踪.
但是.撕裂他们的其实是人.而不是幽灵.
他闭目端坐.双手合什.背后的墙壁有着一个巨大的字:净.
净心净欲净俗.他像一个超脱于世外的僧人.内心纯净无杂念.但是.他却又是商业巨头.一个身资上亿的a城第一个五星级酒店的老总.一个地道的商人.越是两极矛盾的人.背后越有着传奇的故事.
但是.那些故事那些经历.仿佛就在昨天.一次次地啃噬着他的内心.在回忆里.在梦里不断出现.他情愿所有的故事都不曾发生.他情愿自己只是一个很平凡很普通很简单的人.就如他手下那些庸碌无为的小职员一样.
他睁开了眼睛.眼神有着寒冰般的凛冽.起身.端起桌子上面的一个暗红色的水杯.喝了几口水.然后走向桌子右侧的书柜边.那里排满了书籍.有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葛瑞姆·汉卡克的《上帝的指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与《霍乱时期的爱情》.《金刚经》.犊子氏的《欲经》.等等.
他的手指在《金刚经》上停顿了一下.然后把这本书给抽了出來.里面出來一个按钮.如果不注意看根本就看不出來那是个按钮.他的中指按了下去.只听到“呜”的声音.书柜后面的墙壁在移动.书柜挪了开來.原來.里面还有个密室.
他走了进去.密室的门随即关上.他打开了灯.白玉灯的光.柔和、清寡.像凉白的月光.整个室内看上去很清冷.
室内的摆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幅画.而那画.是一个女人的静坐图.背景是深紫色的.很笼统的深紫色.女人穿着一件白底粉花的旗袍.盘着头发.刘海齐额.表情恬静.眼神有点忧伤.虽然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很令人心动的静恬之美.
里面还有一个衣柜.一个梳妆台.一张床.梳妆台上面嵌着一面很精致的铜镜.衣柜是很漂亮的欧式檀香木雕花衣柜.虽然看上去很旧了.而床上..床上分明躺着一个人.不.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死了很久的遗骸.全身的肌肉都烂掉了.皮骨粘在一起.看起來非常恐怖.但是她的脸部却盖着一张照片.一张跟墙上的画像女人长得很像的照片.看起來应该是同一个人.但是.她额头上的红纱看上去还是那么光亮.身上的婚纱依旧明艳动人.可是.她已经死了烂了.不管什么样的人.死后都一样.都只剩一把骨头.
顾长城的目光久久地盯着她.沒挪动.目光充满着怜爱、悔恨、自责与怀念.或者.这个女人是谁.只有他知道.
然后.他在她的身边.躺了下去.
而此时.外面的街道上冷冷清清.偶尔能看到几个行人与车辆.也是行色匆匆的.仿佛恨不得长出翅膀直接飞到目的地.省却这未知的可怕的一程.
是的.已经沒有人敢在深夜里出沒了.当然.除了警察的巡逻车.比以往來得更频繁些.
一辆巡逻车从广场路开过后.路上出现了一个披着黑风衣的女子.女人上身穿着束腰的格子衬衫.下身穿着一条普通的牛仔裤.
但是.她那脱离于世间之外的神情.分明就是方潜.只是.这次.她改变了一向的风格.既沒有穿累赘的长裙.手里也沒提着装头颅的木盒子.而是穿过了广场.往广场路的一家叫根据地的酒吧走去.
还沒走到酒吧门口.有一个老大爷冲她喊.“姑娘.早点回家睡觉吧.别出來玩了.这年头.越來越不太平喽.”
方潜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当然.他的话并沒有改变她的行动.
她走进了酒吧.环视了下四周.里面倒有些客人.不过不像以往那么人挤人了.看來现在大家都怕出來了.她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來.并要了一杯低酒精的鸡尾酒.看样子.分明是等人.
她三番五次看着手机上的时间.这时.手机上显示的是十一点整.她分明有点不耐烦起來了.当她欲起身的时候.肩膀却被人按住.她回过头看.是一个女人.
那个按住她的女人戴着大幅的蛤蟆墨镜.脑袋顶着夸张的红发.分明是假发.
蛤蟆镜女人手里捏着一张支票.“你把他交出來吧.这张就是你的.”她的声音很中性.分明是假音.
方潜拿着那张支票在烛光下看了一下.三十万人民币.这对她來说可不是个小数目.至少可以令她有指望在市中心买到小套型的不算太过差劲的二手房.她想自己这一辈子累积起來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而房子也是她一直最想要的东西.
她捏着那张支票思索了良久.她知道这女人要的是什么.但是.这三十万现在于她來说.跟那个头颅一样重要.而那个会说话的头颅现在几乎是她活着的唯一支柱.但是.如果有了这三十万……
“让我考虑下吧..”
蛤蟆镜女人微微扯开嘴巴.右嘴角露出两个很迷人的酒窝.但是.方潜对她刚刚产生的好感很快就沒有了.因为她接下來说的话.怎么都无法让她感觉快乐.“给你两天的时间.两天后.我來拿东西.其实.就算达不成交易.我照样能把那东西拿到手.”
她突然把手里的杯子捏得粉碎.然后扬长而去.
方潜出了一身冷汗.她知道.这女人是向她示威.就算这女人不给她钱.照样能把那个头颅抢走.是的.自己人单力薄.怎么是她的对手.
方潜感觉很纳闷.便继续喝着闷酒.当她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滴酒.正欲离去的时候.一个男人拦住了她.“你也在这里啊.”言语间.有着很浓的酒气.
方潜突然想笑.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在无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沒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可惜.这个男人是她不想见的.是的.她自然认得这男人.是的.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能认得他.他骗光了她的积蓄.又骗光了她所有的情感.她怎么能对他不刻骨铭心.她一度怎么都找不到他.现在.他居然还有脸跟自己打招呼.不要脸的男人扎在哪里都是风格鲜明.
她拿起酒杯想泼他一脸的酒水.但发现酒原來已经喝完了.有点无奈地看着他.这时.她发现眼前这张脸.这张脸……噢.上帝.她的脸突然笑成一朵花儿.向他靠了过去.朝他的脸哈着气.手指很不安分地拨弄着他的领口.“你知不知道.我好想你.去我那里吧.我们.一起.我们很久沒在一起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她带着情迷神离的陶醉.仿佛想念着他们那段呢喃纠缠的美好时光.
男人反而有点犹豫了.“你.真的不恨我了.”
方潜搂住了他的腰.“那个恨你的方潜早已经死啦.现在跟你在一起的.还是那个爱你的方潜啦.走吧.咱回家吧.”
他们走出了酒吧.消失在黑夜中.
夜色宁静.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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