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失踪的案子了结后(详见《女法医之骨头收藏家》),章桐不顾母亲的反对,把原来家里的老房子卖了,重新在城市的另一头贷款买了一套小居室,房子并不大,.最糟糕的是两间卧室全都背阴,对于在一年四季中有三个月是雨季的天长市来说显然是一个不太明智的选择。可是尽管如此,签合同付定金的时候,章桐却一点儿都没有犹豫过。她只想尽快换个环境,好让自己的生活恢复平静。
她走进鸽子笼般拥挤不堪的厨房里,打开水龙头开始接水准备下面条。老姨做完眼角膜移植手术后,就回老家去了,母亲也就有时间去舅舅的医院里接受调养。其实章桐也明白,名为调养,就是散散心,换个环境居住而已。舅舅的话说得一点儿都不错,像自己这样的特殊工作,再要照顾一个年纪大的老人,真的是不太现实,所以,章桐也就逐渐听从了舅舅的善意劝告,只是在有空时才去疗养院看望母亲,或者,趁天气好带她出去转转。
在等水烧开的间隙,章桐又重新溜进了盥洗室,开始认真地打量起镜子中的自己,眼睛肿胀不说,还有红红的血丝,这都是因为昨晚加班赶了一个尸检报告。『雅*文*言*情*首*发』说实话,章桐早就已经记不清这个月里加了多少个晚班了。自从法医室的老彭退休后,整个天长市重大刑事案件的尸检工作以及最后把关审阅的一系列琐事就都压在了她一个人身上,章桐都忙晕了。她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厚厚的眼袋,暗暗叹了口气,工作忙是好,但是,章桐总觉得这样一来自己的生活中就少了点儿什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有得必有失”吗?
匆匆吃完面条,章桐换好衣服后,拿上挎包和钥匙,准备出门上班。她刚走到门口,正要打开门,身后却传来了一声轻轻的狗吠。
章桐的脸上顿时闪过一丝笑容,她抿着嘴转过身,蹲下,亲热地伸手拍了拍金毛馒头宽宽的大脑袋,馒头则仰着一张憨厚的狗脸讨好地注视着新主人,嘴里叼着一只早就被咬得面目全非的棒球。
“馒头,我要上班去了,你好好看家,等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馒头似乎听懂了章桐的嘱咐,它摇了摇毛茸茸的大尾巴,乖乖地把球放在地上,然后站着一动不动。馒头是刘春晓执意要送给章桐的,当然了,刘春晓这么做也带有一种赔罪的性质,自己工作忙,总是不在章桐身边。话说出口当然不是这样的,刘春晓性格比较内向,只是说章桐一个人住,身边有只狗相伴,总要感觉放心一点儿,而馒头也很通人性,每晚忠实地守护在章桐的床前,这样一来,只要伸手摸到那毛茸茸的大尾巴,章桐晚上睡觉就会踏实多了。
走出楼栋的时候,章桐一抬头,天空不知道何时竟然变得阴沉了,刚才还明晃晃的阳光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东边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风一阵一阵地大了起来,空气自然也就没有那么闷热难耐了。
章桐皱了皱眉,没想到天变得这么快,今天看来一场雷阵雨是避免不了的了。她伸手在挎包里摸了摸,直到触到了一把硬硬的伞骨,这才放心地走下了楼梯,顶着风,斜着身子,向不远处的公交站台快步走去。
尽管早起了一个钟头,章桐还是坐着笨重的公交车在拥挤的马路上左冲右突了四十多分钟后,才远远地看到天长市公安局的大楼。这座六层高的建筑,在对面光鲜亮丽的十二层高的天长市中国银行大楼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陈旧,灰色的外墙、铝窗、玻璃门,还有每一个进出大楼的人脸上那长年累月的疲惫的神,让章桐不由得默默叹了口气。她走下公交车,沿着公安局大楼前的台阶拾级而上。
“章法医,你来得可真早!”
和章桐打招呼的是保安老马,他的晚班还有半个钟头才结束,坚持了一个晚上,再壮实的年轻人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何况老马。章桐知道,老马总是选择上晚班也是有难之隐的,要不是为了替女儿积攒上大学的费用,五十岁的老头也不至于为了那少得可怜的几个夜班津贴而天天晚上卖命上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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