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过去了,邓启善在英国完成了学业,在股市和球赛上赚的钱为他的商业王国提供了巨额的启动资金,以前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不得不暂时放弃的计划又提了上来。
上了高中后,邓启善凭借着充足的资金,在近几年股市重大变动时赚了一大笔,也让他几年前创立的猎人基金名声鹤起。他把善荣集团的总公司设在纽约,又分别在伦敦、东京、香港等地建立分公司,并尽量收购苹果等公司的股票。渐渐地,善荣集团就在邓启善的带领下成为一家顶级的跨国公司。
一家跨国企业的负责人,每天需要处理大量的事务,邓启善在之后几年都是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当然,邓启善并不希望只有自己有钱,而家里人还要为钱财担心。在邓启善从法国回英国没多久,一次回香港看望邓父邓母的时候,他向邓父介绍了中国内地房地产的升值潜力,并提供了充足的资金让邓父在房地产业上大展拳脚。到了启善高三的时候,父亲的邓氏集团已经成功的在内地扎根,在遍地黄金的上海分了一大杯羹。当然,邓启善也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在未来寸土寸金的浦东,买了大量的土地,建了许多高楼大厦。
邓启善的大伯邓世达被启善说服,离开自己所在的公司,在启善的支持下重新创业,几年内开了十几家商场。但邓大伯还是不满意,也跟着邓父投了大笔的资金到内地的房地产上。表哥邓海华完成学业后,也回到自家公司从低做起。
说起来表姐邓雅丽倒是让邓启善吃了一大惊。六年前,邓启善的表姐到英国留学,在邓父邓母的嘱托下,和启善住在了一起,以便照顾启善的生活。慢慢的,邓雅丽和邓启善的生活圈子熟悉了起来。一次在邓启善的介绍下,认识了甘志峰,没过几个月,邓启善就从自家表姐的口中知道了她和jose交往的事。老实说,对于jose和自家表姐在一起还是很满意的。
甘志峰毕业后,先在英国的一家娱乐公司上班,等到邓雅丽毕业,俩人决定一起回香港发展。邓启善这才想起,还有剧情那回事,虽然觉得甘志峰有他家表姐这样条件的女朋友,不太可能会看上那个邢佩佩,但还是要以防万一。这辈子,甘志峰的初恋就是邓雅丽,还没有认识那个什么后来被甘志峰的二重人格杀了的初恋,邓启善真心觉得甘志峰可能会一辈子栽在自家表姐身上,跟邓雅丽相处了这么久,邓启善对自己这个表姐还算有些了解,她可不是那种圣母,真要得罪了她,可没什么好果子吃。
影视业一直是那种做得好就能赚很多,做得差能吃亏死人的行业,邓启善决定进军影视业,投资了一笔钱,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娱乐公司,由甘志峰管理这家娱乐公司,以防甘志峰进什么梦工程工作,触发剧情。邓启善一直都相信甘志峰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只要给个机会,一定能一飞冲天,这点从他可以在没什么关系的情况下,短短几年就成为梦工程的ceo看出来,为此邓启善给了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回到香港后,邓雅丽刚开始在自家公司上班,后来也受甘志峰的影响,进入演艺圈,经过几年打拼,现在也有点名气了。当然,他现在的名气有不少是因为邓家人的鼎力支持。众所周知,无论何时何地,演艺圈都是非常混乱的,刚开始邓家人都很反对他进入演艺圈,甚至连甘志峰这个万年老婆奴也不是太希望她进入演艺圈,不过最后还是在她的坚持下放手由她进入演艺圈,既然阻止不了,邓家人只好全力支持邓雅丽。
2005年邓启善考上了剑桥大学修读金融,景博也选了剑桥修读物理。大学这几年,邓启善花了很多时间在自己的事业上,剑桥的课程难度很大,好在邓启善以前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学过了一回,才没感到吃不消。邓启善忙碌之余也不忘享受人生,每次去各个国家谈生意,只要有机会,就会留下来玩几天,参观一下这个国家名胜古迹,享受一下特色美食。一次在法国旅行,邓启善拜访了玛歌庄园,当时就爱上了红酒,还在法国买了个酒庄。景博在邓启善之前完成了学业,学业完成后,就回到香港,被一家大学聘作物理副教授。看见大家都回去了,邓启善觉得自己也该回香港了。
毕业典礼一结束,邓启善没通知家里任何人和任何朋友,一个人独自坐飞机飞回香港。刚到香港,邓启善也没通知任何人,自己找了家酒店住了起来。邓启善在香港的产业并不多,只有一家分公司,主要业务投资房地产。躺在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的白色真皮沙发上,邓启善打电话通知了香港分公司负责人,让他把公司近几年的业务账目和生意合同送过来。香港分公司总裁王国华接到平时一年都见不到的董事长的电话,还以为自己的工作有什么问题,直到听说邓启善只是要查看一下公司在香港的发展情况,才稍微放松了下来。等到听见邓启善打算长期坐镇香港,王国华刚放下的心又提了上来,谁也不想自己头上多个人管自己。
看着冲冲赶来额头上还留着汗的王国华,邓启善什么都没说,让他自己坐下来,打电话给酒店客服,让服务员送了两块蛋糕和一瓶八二年的拉菲。
打完电话,邓启善看了一眼王国华,就闭上眼睛,重新躺到沙发上,等到服务员把蛋糕和红酒送来,顶着服务员异样的眼神,让服务员离开。
尝了口蛋糕,味道真不错,不愧是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做的。话说邓启善这厮不像其他重生中的猪脚一样对女人一点抗拒也没有,这几年也找过不少男人女人,但都没有心动过。唯一的爱好就是甜点和红酒,对这两样东西,绝对是抗拒无能。“尝尝看,这个蛋糕的味道不错。下次让我的厨师也学学,好吃!”
看见王国华坐立不安的拿起放在茶几上的蛋糕,要吃不吃的样子,邓启善似笑非笑道:“怎么,不喜欢吃甜食,也是很少有男人像我一样喜欢吃甜食的,不过没关系,来喝红酒!这瓶拉菲可是八二年的,如果不是总统套房的客人,有钱也喝不到。”说完,邓启善又旁若无人地吃起蛋糕。
等到蛋糕吃完,邓启善拿起盛着红酒的酒杯,看着蛋糕和红酒都没怎么动的王国华说:“把资料留下来,走吧!”
看着错愕的王国华,邓启善笑着说:“怎么,你不想走吗?还是想陪我喝完这瓶红酒,这瓶九五年的拉菲确实不错。”
邓启善专心品起红酒,不再看向他,“走吧,还想留在这过夜吗?”
顿了一下,邓启善又说道:“嗯,我虽然也喜欢男人,可对一个已经难过半百的老男人真的没什么兴趣。要不,你找个男人送过来。”说完,邓启善放下酒杯,又转过脸看向他,顺便朝他眨了眨眼。
一脸错愕的王国华,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把资料放下离开了。
邓启善看着王国华逃也似离开的背影,笑出了声,真是有意思,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网友1的评价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