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之众神的宴会

第51章 绿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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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众神的宴会,第章 绿发少年

    自打唐文起了收徒弟的心思,对石头的事情就很上心了。上嗦蛐箐

    冯五娘被休之后冯家就只剩下了三个人,当当还小,做饭是不成的,冯五白日里又忙,所以石头只好承担起家务活儿来。

    石头是真懂事了不少,虽然手底下还是很生疏,但做的却很认真。家里没了持家的女人,冯家老娘就帮着来做饭,只是冯大家的媳妇儿闹得凶,冯二家的嘴上没说,心里也是惦记着的。冯家老娘没办法,来了几回之后就不来了,也省的几个儿子家闹得不和睦,冯五反而糟心。

    石头跟着学了煮饭,煮饭不难,熬一锅糊糊就是了。冯五自个儿做了些酱菜腌菜,难得不忙的时候就炒个菜。

    唐文见石头心性不错,也聪明伶俐,就教了个一招半式。嘿,没想到石头学得飞快,没几日就打的有模有样,唐文就跟冯五说了让石头跟着自己学一些防身打猎的本事,冯五自然是很痛快的答应了。

    冯五领着石头来到唐家,磕过头敬过茶,这事儿就算成了。

    方母住了三日之后就说要走,老这么住着也不成。方南吵着不愿意走,不是要跟李杨学认字就是要跟石头一起练武。丁氏也不想走,唐家的饭可是比自家好吃多了,每顿饭几乎都有一点肉味儿,方氏的厨艺跟李小兰想出来的东西更是好吃,连白菜煮出来都比自家的香。

    方南在唐家的这几日李小兰神经都粗了不少,屋子乱已经是小事了,只要方南不去揪兔子耳朵,不去捅蜂窝就算得上安宁了。

    这会儿方母要走,李小兰竟是有些高兴,嘴上却道:“外婆难得来,多住几日罢?就算是家里忙着,让二舅妈回去帮忙就是了。”

    方母也知道丁氏有些讨嫌,又觉得李小兰会说话,就很慈祥道:“又不是以后不来了,我这心里就是记挂着家里头,等下回外婆再来啊,给你带些好东西。”

    方南不满的嚷嚷道:“小兰姐姐,我还想在你家玩,我想看母兔生小崽子哩!”

    李小兰吓了一跳,想着方南要是把小兔子玩儿死了咋办?李小兰道:“等小兔子长大些了我给你捉一只去玩就是,那母兔被你揪耳朵揪怕了,你在它不敢生哩!”

    唐文听了李小兰的话忍不住笑起来,方南将信将疑道:“真的么?好吧,那你就要记得给我捉一只来,我不揪它耳朵,等着看它再生小小兔子。”

    李小兰长出了一口气,笑道:“嗳,你要是不揪它耳朵,它肯定生好多小小兔子给你玩。”

    丁氏没办法,也只好跟着上了牛车回村去,只是临走的时候搜刮了不少东西带走,要么是家里人喜欢吃要么是方南喜欢,借口多得很,方氏自是不计较,至于李小兰,只希望她再也不要来了。

    于是日子又这么慢慢地过下来,天气渐渐回暖,日头停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李杨最近都不大出门,把自己闷在书房里温书,当当也不敢来打扰他,只等李杨考过试回来继续教她认字。

    石头如今已经九岁,学武的时间说早不早说晚不晚,每天也有许多事情要做,能过来学习的时间也不过几个时辰,剩下的就是自己回去练习摸索,遇着难解的情况就过来问唐文。

    等到冬天完全过去,这时候就该忙着收过冬的稻子,开始春耕了。

    收稻子的时候李小兰跟着去了田里,发现去年种下的再生稻果然根部生了不少腋芽,只是可能由于种的季节问题不太稳定,今年再种一回就不用忙双抢了。

    收过稻子之后李大奎去缴了冬税,又按照惯例给两位老人两百钱。方母走了之后徐氏他们也回到老房子那边住着,刘春花对此很不满,因为家里又要多开销了,只是她压根儿就没想到自家的吃穿倒是大部分从两个老人那儿得来。要是按照李山的种地本领跟想做生意赚钱的心思,怕是她早就喝西北风去了哩!

    屋里有方氏做饭,李杨又忙着温书,李小兰就想着也来田间帮忙。李大奎知道闺女没有下过田,见李小兰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却也不忍心拒绝,想着学着学着就会了。李小兰前世是下过田的,插秧的速度虽然不快,却也是一溜儿的整齐。这会子下田来,除了刚开始手下生疏了些,后来就逐渐掌握了插秧的力度跟间距,身后蔓延开一排排整齐的秧苗来。

    插了一块田之后就上田埂歇一会儿,李小兰是女人,下田的时候裤腿扎得紧,还穿了鞋帮编得高高的草鞋。这会儿上田埂来却发现唐文跟李大奎两个人小腿肚上爬了好几只吸饱了血的蚂蝗,肥硕的身体看起来五颜六色滑不溜丢的实在恶心得紧。

    李大奎随手拿竹篾子刮掉了蚂蝗,道:“这些吸血虫田里到处都是,你倒是要注意一些。”

    李小兰见蚂蝗叮过的地方有一个小血孔,问道:“难道你们没有想过办法治一治蚂蝗?”

    李大奎道:“不过几只虫,田里多得是,插过秧也就不管了。”

    “这可不成哩!”李小兰严肃道:“这蚂蝗要是咬了人,说不得还会有传染病!”

    传染病?那不就是像瘟疫一般?李大奎见李小兰说的严重,而且也听过不少被蚂蝗吸掉血的事情,只是庄稼人对于这些都是没有办法的。如今李小兰提起了,李大奎就问有啥办法可以治蚂蝗。

    李小兰想了半天,想起以前在小学生作文大全上看到的一篇文章,就说:“蚂蝗最喜欢吸血,我们拿棉花浸了血放在放水口上,等放了水蚂蝗闻着味儿就过来了,到时候全部夹出来烧了就是。虽说不至于全部灭掉,好歹也不会成什么祸害。”

    好法子!唐文眼睛一亮,觉得媳妇真是越来越聪明了,不管自己知道的再多,貌似媳妇儿都更灵活一些。

    依着李小兰的办法,放水之后夹起棉花,果然里边钻着许多蠕动着的蚂蝗,看得人鸡皮疙瘩顺着脊梁骨就起来了。李大奎急忙把蚂蝗扔到一处,唐文架起柴和稻杆一把火把这些花花绿绿的虫子烧了个干净。

    李大奎见办法有效,面带喜色地跑去跟几个交好的汉子眉飞色舞地交流起来。村里的人家听说了这个办法纷纷效仿,一时间蚂蝗在丰都村就要绝了影儿,唐文笑道:“以后蚂蝗听了你的名字都要绕道走了哩!”

    李小兰心里也很高兴,虽然现在看不出来消灭了蚂蝗的作用,但要是有心人统计一下就会发现受蚂蝗荼毒的人少了好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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