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回七零之小甜妻

分卷阅读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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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老太心里虽担心三儿媳的那事儿,但是眼看就要过年,应该要喜庆点儿,让大家高兴点儿。

    那么她只好选择活跃一下大家的气氛,别被三儿媳那个混球搅了兴致。

    “妈,我想吃炖肘子?”

    “妈,我想吃蒸排骨?”

    “奶,我想吃炸丸子,炸酥肉……”

    “奶,我想吃红糖汤圆……”

    家里有十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都把陈老太说晕了。

    忙打手势道:“停,你们个个是馋猫不成,想累死我这老婆子?”

    “奶,你放心,你不累,你不是有我们帮你打下手吗?”

    王晓梅跟她亲妈徐春花一样,馋起来谁也拦不住。

    一听过年有这么多好吃的,她哪还忍得住,急忙喊了出来。

    “那成,这是你说的,你们到时可不许给我偷懒。”

    甭管三儿媳是不是一个搅家精,她三儿子都带自己女儿回来过年,是好事。

    他们家好久没有这么团聚了,是该把这个年过得红火些。

    累就累,只要大家开心,儿孙听话孝顺,这比什么都好。

    独自躺在床上的金菱听着堂屋传过来的乱七八糟说话声,她突而有些伤心和难过。

    她觉得一民不在乎她了,他现在只知道和那些农村人待在一起,都不知道来关心关心她这个孕妇?

    她已经四个多月了,再有五六个月,这个孩子就该落地了。

    到时她生孩子的任务就算彻底完成,她也不用因为避讳肚子里的孩子,而不能跟王一民深入亲近。

    想着想着,金菱就责怪起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感觉是他的到来,才让自己和一民没有以前那般甜蜜恩爱。

    若不是他,一民就不会带她回来看那帮农村人。

    说什么有了儿子,就该回家看看,让他爹妈放心。

    现在好了,儿子是有了,男人却快不理她,要和她产生隔阂,真是越想,越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祸害。

    不该留下他……

    “菱菱,你这是在干什么?”

    王一民正抱着王晓悦来屋里给金菱打个招呼,让她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也能像巧巧这样,这么乖,这么可爱。

    哪晓得却刚好撞见金菱在用力捶打自己的肚子。

    而且是一下比一下更重,怒得王一民直接腾出一只手,攥住了金菱的胳膊,眉眼间都是戾气道:“菱菱,你疯了吗?那是我们的孩子,你干啥要伤害他?”

    “孩子……孩子,你为了他,你都不要我,就知道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

    金菱满脸怒气地瞪了一眼王一民怀里的王晓悦,像个孩子似的,无理取闹地大吼了一句。

    “那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吗?他也是你的骨肉。还有我明天一早就去县城给岳父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接你,你高兴了吧!”

    王一民刚才就跟她说过这话,哪想到她这么快不长记性,仍胡思乱想,把锅都甩到了自己孩子身上。

    “不……一民,我不要走,我要和你待在一起,我不说了,我不打孩子了。”

    金菱才不想和一民分开,她要是走了,一民一定被这帮农村人吃得死死的。

    不行,她不走,她就要留在这儿。

    王晓悦真是服了她三妈这作天作地的性子,不知道为啥她三爸要和这眼高于顶的女人结婚?

    难道是因为她长得还算可以?

    “不行,我觉得你不适合留在这儿,你应该单独冷静一下。”

    王一民不会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谁让她总是食言,很快就变卦。

    “不要,不要,我不要走。我从现在开始,我一句话都不说,好不好?”

    金菱为了证明自己,说完这句话,她就真的闭嘴,而后,王一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暂且安生了大半天,第二天一早,她还是跟着王一民,也不说话,老老实实地跟着他坐在一起吃完早饭。

    “一民,是你不?”

    王红霞刚进老王家院子,便一双眼睛立刻黏在王一民的身上。

    还特意把一民那两个字拉的很长很长,显得分外甜腻。

    “是红霞啊!你来我们家,是?”

    王一民正打算去县城打电话,没想到被王红霞迎面拦在了院子门口。

    “我……我就是替我爹还东西,没想到我还能见到你这个救命恩人。”

    王红霞二十多岁的人了,在面对王一民,竟还有些羞涩和忸怩。

    “救命恩人?”

    金菱一听这四个字,马上警觉起来。

    她能喜欢上王一民不就是因为他救了她,那看眼前这女的表情,莫不也是因为一民救了她的命,而喜欢上一民?

    不成,一民是她的,哪能让一个农村女人把他抢走,尤其这副像未婚少女的害羞之色,简直让她十分厌恶和不喜。

    第26章八朵金花

    “那都多少年的事儿了,你咋还记在心里。”

    对王一民来说,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

    他当年是看她实在可怜,忍不住从家里拿了一点两三斤左右的玉米面,给她暂时救急。

    为此,陈老太还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说他是败家子,烂好人,不能见谁可怜就去帮。

    万一碰到不要脸的白眼狼,他们全家都得跟着完蛋。

    “那咋能不记得,要不是你,我不得给饿死,哪能活到现在。所以我做梦都想着报答你,可惜我没什么本事,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你。”

    王红霞现在这副感恩戴德,温柔可亲的模样,与王晓悦满月酒那天表现出一副刻薄尖酸的模样,真是大不相同。

    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哪怕她已经和知青韩晔结婚,想做城里人。

    但现在盼她丈夫有出息,还不如想办法勾搭上已经当兵的王一民。

    听人说,他现在是连长,将来还可能升团长这种大官。

    那她要是和他好了,说不定就能离开这破地儿。

    就算他那婚不好离,没关系,她只要王一民把她男人弄到城里去,不在农村这疙瘩久待,也行。

    “你爹和我爹都是老相识,帮那忙是应该的,你真用不着这么感激我,我也不需要你帮。”

    王一民忙摆摆手,在王红霞要趁机黏上来的时候,他往后退了几步。

    金菱却狠狠地瞪着这个不要脸的农村女人,竟敢当着她的面,跟她丈夫抛媚眼。

    拿她当摆设不成。

    “你个乡下人靠我丈夫那么近,想做什么?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模样,没知识,没文化,是我见过所有农村人中最粗鄙,最恶心的,而且你就像阴沟里的臭虫,不该出现在这里,你会脏了我丈夫的眼,会让我反胃。”

    金菱不会骂一些带有地方特色的脏话,她只知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