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NCIS/CM犯罪心理]非典型废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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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ucky再一次被刺激到了,原因是emma居然遭到了绑架!

    事情是这样的,在刚刚的晚饭过后,一老一少本来计划着像往常一样在花园里散步,然后回家读书。不料还没来得及出门,ducky便接到了局里的电话,紧急情况,机密。

    挂下电话后的老ducky再次犯难了,他着急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如果是一般的情况,他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可是这次不行,他知道的,问题就在于这推不掉的任务,如果他现在去,那谁来照顾他的emma?

    最后,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的老ducky将emma寄送到了对面的史密斯家,据他了解,这家人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而女主人是大学教授,男主人则是做烟草生意的商人,两家人虽不怎么交涉但相处的还算融洽。

    史密斯夫妇很爽快的答应了ducky的请求,临走时史密斯先生还保证他们一定会好好照顾emma。潜意识里ducky觉得不应该把emma一个人留在一个陌生人家,毕竟有过一次保姆事件。可是理智却告诉他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夫妇两人均受过良好的教育,更何况两人也有孩子,他们一定不会虐待emma的。

    没错,他们确实不会做出那种违背道德的事情。可是他们不会,不代表别人不会。ducky走了之后不一会,便又有人来敲门,男主人还是很有防范意识的,从门缝儿看去是两个不认识的男人后他并没有开门,隔着门问他们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男人回答他说他们他的房子前捡到一个黑色的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问问是不是他家掉的。

    史密斯先生其实并不贪财,他有的是钱,但是刚才对面的邻居mallard先生刚走,那个包很有可能是他掉的,他得让mallard先生的孙女看一下是不是她祖父的包。

    史密斯先生打开门示意两人进来,不过还没来得及把包拿给emma看,史密斯先生就被枪抵住了脑袋,史密斯太太护着她的两个孩子和emma。

    两个歹徒一个用枪抵住史密斯先生的脑袋,一个走上前推开史密斯太太带走了小emma和史密斯夫妇的一对儿女,临走时留下要求,“太阳升起之前拿$600,000换他们,一个孩子$200,000,一共三个地点,收到一笔钱放走一个孩子,不许报警,否则,太阳出来后就别想再见到你们可爱的孩子们了!”然后,三个孩子就被蒙着眼睛塞进了车里。

    史密斯夫妇当然不敢报警,他们在筹备资金,他们有钱,只要不伤害他们的孩子,要多少都无所谓。

    与此同时,刚到局里的ducky越来越后悔,他还是觉得将emma留在一个他不太了解的人家是个错误的决定。于是,他向illiam请示能不能派个特工去史密斯家把emma接到局里来?

    illiam当然知道ducky口中的emma是dney的女儿,他二话不说就派了一个特工去接emma。

    那个叫ben的特工抵达史密斯家时史密斯先生正在给会计打电话筹备钱款,ben了解情况后冒着冷汗将这件事秘密报告给illiam,illiam并没有将事情告诉正在专心验尸的ducky,而是亲自联系伦敦警察局局长。

    天亮之前,警察抓住了两个犯罪分子,于是案子结了。好消息是emma没受伤,俩小孩也还健在,坏消息是老ducky在得知整件事后暴跳如雷,他再一次向illiam严重表明要其提拔局里的另一位验尸官替代他的位置,他不干了!

    理亏的illiam自然说不上什么话,再说ducky早就申请辞职了,他没权利强留人家啊。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ducky和emma一起回到了家。

    理所当然的,史密斯夫妇还特意准备了一些礼物到ducky家来道歉。

    表面上来看,的确是史密斯夫妇的原因才导致了这场有惊无险的闹剧。不过如果要深入的思考一下的话,也许有人会默默同情一下史密斯夫妇了。

    让你们收留一个属性为高级奇葩且还拥有源源不断吸引变态的性质的孩子真是连累你们了!

    哈!

    要说起来,其实emma也在纳闷,她怎么就那么倒霉?

    上次差点被精神不正常的保姆烤,这次遭勒索绑架,才在这边活了三个年头就已经遇到了普通人八百年都遇不上一回的事,难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也被ducky强大的奇葩属性所感染了?

    emma点点头,嗯,应该是这样。

    不得不说,emma有时候还挺欠揍的,尤其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就像刚才,她居然把引起这些事的原因都归咎在老ducky的身上!如果她能有那么一点点的自觉意识,她就应该意识到,无论是保姆事件还是绑架事件,其实都是ducky不在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这根本不是奇葩不奇葩的问题,总结起来还是她自身问题,比如,人品啊,磁场啊什么的。

    相比起来,老ducky就精明的多了,通过这件事,他彻底觉悟了。他意识到他的emma虽然从不惹麻烦,可是麻烦总是上杆子找她,尤其还是在没人陪同的情况下,那简直就是吸引各种麻烦的磁铁,没辙。

    所以,在之后的一个晚上,老ducky再次被illiam委托帮忙时,他咬咬牙答应了,不过ducky提出了一个条件,他得把emma也带着!

    illiam没犹豫就答应了,如果再来一次绑架事件,估计他和ducky之间的老友关系就彻底破碎了。

    于是还在睡的今昔不知何夕的emma就迷迷瞪瞪的被老ducky裹上大衣然后和ducky一起被ben接走了,直到上了直升机后她才被直升机呜呜发出的噪音吵醒。

    当 她一头黑线的听ducky说完她为什么会睡着睡着就睡到直升机上的原因后,她淡定的接受了。

    原来是illiam的好基友(误!)重案组的bossellman遇到一个棘手的案子,一个高智商的已经在伦敦两周内连续谋杀了三名贵妇的连环杀手向他发出了挑战杀了他们重案组的首席验尸官并警告其如果在继续查下去还会死更多人。

    要说那位验尸官其实是老ducky的一个老朋友,两人在苏格兰牧场时就相识了,关系挺不一般的。这也是为什么ducky答应的这么爽快的原因,因为这就是私事啊私事,与公无关。

    emma顿时觉得ducky整个人都金光闪闪了,真伟大,为了革命般的友谊居然冒着生命危险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她还是想见一见传说中的dney&sirey&ducky共同的boss——illiam先生!

    她都准备好了,见到他务必放个屁熏熏他,丫怎么回事,整个大腐帝国的验尸官就剩ducky这老头儿了么?咋能老这么压榨ducky呢?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而已,boss不是她想见,想见就能见的啊。她快速的放弃了上面那个要对illiam放屁的想法。

    emma裹在厚厚的大衣里走神,老ducky则跟ellman聊天。

    ellman问他怎么凭空多出个孙女,ducky则反问他是不是已经开始脱发了?ellman摸一把头发然后愤愤的瞪回去,不说是吧?没事,等案子结了他有的是时间查。

    过了不一会儿,飞机在一处空旷的野地里降落了。

    emma不认识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当然她也不想知道,估摸着这会儿都下半夜了她困死了。

    上哪睡去啊?emma环视了一下周围然后果断放弃了想在这个地方睡觉的烂想法。在抛尸现场睡觉?她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得了,睡不了干脆就看星星望月亮思故乡吧!emma仰头45经典角度作文艺状,打了个激灵,在风中凌乱了一下,然后把外套领口处拉紧了些抓抓耳朵朝ducky的方向走去。没星星看啊没月亮盼,故乡在遥远的天朝啊暂时回不去啊回不去。

    不过,ducky在跟谁吵架?

    emma加快了脚步,她好像听见ducky爆粗口了耶!

    事实上,ducky确实在吵架,原因是他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尸体居然被挪动过了!谁干的?!他怒了,于是那个未经其允许就挪动尸体的那个警察就倒霉的被ducky给谴责了一番。

    当然,谴责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不在这里具体描述了。

    emma只觉得眼前这景象似曾相识,有种说不清楚的感觉,尤其是老ducky这家伙,她总觉得她还在天朝的时候就听过这个名字。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好。又一阵小风吹来,emma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实在冷的不行的emma迅速爬上一辆离她最近警车。

    emma不知道事情最后到底怎么样了,不过回来的时候ducky的情绪明显不高调,她猜ducky应该是怀念他老朋友呢吧。于是她十分白眼狼的啥也不问,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窝着睡觉去了。

    其实老ducky也并不是完全在悼念死者,他在考虑他在英国的两处地产应该用什么价钱卖给illiam。

    一回到伦敦的房子,便有人来拜访,在返程路上还没睡饱的emma圆润的滚回了自己的窝继续睡去了。当然了,如果她知道来者是何许人也的话她的瞌睡虫一定会秒速消散。

    当然是illiam了,他是来看房子的!

    还记得三年前这老奸巨猾的ducky跟他做了一个交易,交易内容就是如果有一天他要卖房子,他必须得买,且不能议价。

    该死的!illiam在心里咒骂道,其实他倒不是说房价的问题,他说的是他居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恶,果然不能和这个狡猾的老家伙做交易!

    办了手续,做了简单的道别后,illiam便离开了。老ducky则到厨房给emma做点心去了。

    等emma终于醒了之后,她发现家里多了个人,不是别人,正是ducky的妈,她曾祖母!

    “kate,过来,”老太太眯着眼睛朝emma招手。

    emma囧,这老太太,又把她名字叫错了,上回是tina,这回就变kate了,emma也懒得纠正她,叫错就叫错吧。

    “……”emma上前,搬了个小椅子坐在老太太旁边。她寻思这老太太指不定是又想把她当小狗了。

    果然——

    “你是一只小狗?”老太太明显又不正常了。

    “汪汪……”emma很上道。

    就在这时,ducky左手端着一个小碟,右手一杯牛奶,从厨房走出来,“哦,young lady,你醒了?”

    “早上好ducky,”emma卖得一手好萌,盯碟子,“我饿了。”

    ducky将装着法式小薄饼的碟子和牛奶放在emma的小桌上,推了推眼镜,说道,“我认为你应该说下午好,女士。”

    “不可能,我才多睡了十分钟而已……”emma一边吃一边回答。

    ducky耸耸肩,刚想说什么,从外面传来关车门的声音,然后,叩叩敲门声响起,“mallard先生,我是ben,”

    老ducky把门打开,然后说道,“我想,你应该很愿意先坐下休息一会,”

    “没有必要,我——”“在emma吃完点心之前休息。”ducky打断ben的话。

    ben朝正在用餐的银发小女孩看去,后者朝他摆摆手,ben笑着说道,“ok,当然。”

    emma以为ben是来找ducky的,反正跟她没关系,她就继续一边学小狗取乐老太太,一边吃点心。

    吃饱喝足了后,emma伸了个懒腰跺跺脚,然后将小椅子拖到书架旁边,踩上去想拿本解刨学看,结果一悬空,老ducky把她抱了下来,“哦亲爱的,今天不用看书,我们得走了——”

    “去哪?”emma疑惑的问。

    “华盛顿。”ducky给emma戴上帽子,然后拍拍她的小脑袋。

    emma乐了,这玩笑开的,都跨国了。

    于是,直到三人登机,飞机起飞后,emma才反应过来老ducky没跟她开玩笑啊,这这这真是要去美帝啊!

    “ducky,”emma结舌,“我们什么时候回伦敦……?”

    没人回答,emma扭头,老头儿正歪着脑袋睡觉呢。

    “不回去了,”曾祖母替ducky回答道,“哦我真的会怀念伦敦的好天气……”说着说着,她也睡着了。

    hy?!

    emma嘴张成“o”型,不可思议且费解的瞪着熟睡的俩人。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因为礼拜三是每个礼拜俺最忙的一天,所以,没更新。。

    嗯,于是这章是emma终于去美帝了。

    至于剧情啥的,那在后面,也不是很远了,希望妹纸们不要因为半天看不着认识的人就弃文。。因为……好戏在后面!

    至于emma的教父,没错,94gibbs老大!qvq

    我能说神马呢。。。知我者mia同学也。。。

    cp什么的,我还在考虑的说==!

    还有就是,我昨天整理了一下时间轴问题发现想把这俩剧连上还挺有难度的,所以有些地方我改了改,后面会提到,我先把目前的时间轴贴上——

    gibbs 与第一任妻子1982年结婚 1984年女儿kelly出生,同时间在英国,emma也在1984年出生,1987年(emma4岁)时,ducky带着母亲与emma来到美国,此后在ncis工作,住在以前的美式别墅里。

    然后,想看cm里的人物出场,目测还得等上几个章节,毕竟,这才1987年啊1987……

    另,我也很想让cm快点出来啊!!

    时间轴真是硬伤,伤脑筋==

    还有就是,文里可能会有大小bug而我没发现,如果有亲发现了,一定要告诉我!

    =v=果然,有花就有动力!

    ducky再一次被刺激到了,原因是emma居然遭到了绑架!

    事情是这样的,在刚刚的晚饭过后,一老一少本来计划着像往常一样在花园里散步,然后回家读书。不料还没来得及出门,ducky便接到了局里的电话,紧急情况,机密。

    挂下电话后的老ducky再次犯难了,他着急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如果是一般的情况,他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可是这次不行,他知道的,问题就在于这推不掉的任务,如果他现在去,那谁来照顾他的emma?

    最后,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的老ducky将emma寄送到了对面的史密斯家,据他了解,这家人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而女主人是大学教授,男主人则是做烟草生意的商人,两家人虽不怎么交涉但相处的还算融洽。

    史密斯夫妇很爽快的答应了ducky的请求,临走时史密斯先生还保证他们一定会好好照顾emma。潜意识里ducky觉得不应该把emma一个人留在一个陌生人家,毕竟有过一次保姆事件。可是理智却告诉他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夫妇两人均受过良好的教育,更何况两人也有孩子,他们一定不会虐待emma的。

    没错,他们确实不会做出那种违背道德的事情。可是他们不会,不代表别人不会。ducky走了之后不一会,便又有人来敲门,男主人还是很有防范意识的,从门缝儿看去是两个不认识的男人后他并没有开门,隔着门问他们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男人回答他说他们他的房子前捡到一个黑色的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问问是不是他家掉的。

    史密斯先生其实并不贪财,他有的是钱,但是刚才对面的邻居mallard先生刚走,那个包很有可能是他掉的,他得让mallard先生的孙女看一下是不是她祖父的包。

    史密斯先生打开门示意两人进来,不过还没来得及把包拿给emma看,史密斯先生就被枪抵住了脑袋,史密斯太太护着她的两个孩子和emma。

    两个歹徒一个用枪抵住史密斯先生的脑袋,一个走上前推开史密斯太太带走了小emma和史密斯夫妇的一对儿女,临走时留下要求,“太阳升起之前拿$600,000换他们,一个孩子$200,000,一共三个地点,收到一笔钱放走一个孩子,不许报警,否则,太阳出来后就别想再见到你们可爱的孩子们了!”然后,三个孩子就被蒙着眼睛塞进了车里。

    史密斯夫妇当然不敢报警,他们在筹备资金,他们有钱,只要不伤害他们的孩子,要多少都无所谓。

    与此同时,刚到局里的ducky越来越后悔,他还是觉得将emma留在一个他不太了解的人家是个错误的决定。于是,他向illiam请示能不能派个特工去史密斯家把emma接到局里来?

    illiam当然知道ducky口中的emma是dney的女儿,他二话不说就派了一个特工去接emma。

    那个叫ben的特工抵达史密斯家时史密斯先生正在给会计打电话筹备钱款,ben了解情况后冒着冷汗将这件事秘密报告给illiam,illiam并没有将事情告诉正在专心验尸的ducky,而是亲自联系伦敦警察局局长。

    天亮之前,警察抓住了两个犯罪分子,于是案子结了。好消息是emma没受伤,俩小孩也还健在,坏消息是老ducky在得知整件事后暴跳如雷,他再一次向illiam严重表明要其提拔局里的另一位验尸官替代他的位置,他不干了!

    理亏的illiam自然说不上什么话,再说ducky早就申请辞职了,他没权利强留人家啊。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ducky和emma一起回到了家。

    理所当然的,史密斯夫妇还特意准备了一些礼物到ducky家来道歉。

    表面上来看,的确是史密斯夫妇的原因才导致了这场有惊无险的闹剧。不过如果要深入的思考一下的话,也许有人会默默同情一下史密斯夫妇了。

    让你们收留一个属性为高级奇葩且还拥有源源不断吸引变态的性质的孩子真是连累你们了!

    哈!

    要说起来,其实emma也在纳闷,她怎么就那么倒霉?

    上次差点被精神不正常的保姆烤,这次遭勒索绑架,才在这边活了三个年头就已经遇到了普通人八百年都遇不上一回的事,难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也被ducky强大的奇葩属性所感染了?

    emma点点头,嗯,应该是这样。

    不得不说,emma有时候还挺欠揍的,尤其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就像刚才,她居然把引起这些事的原因都归咎在老ducky的身上!如果她能有那么一点点的自觉意识,她就应该意识到,无论是保姆事件还是绑架事件,其实都是ducky不在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这根本不是奇葩不奇葩的问题,总结起来还是她自身问题,比如,人品啊,磁场啊什么的。

    相比起来,老ducky就精明的多了,通过这件事,他彻底觉悟了。他意识到他的emma虽然从不惹麻烦,可是麻烦总是上杆子找她,尤其还是在没人陪同的情况下,那简直就是吸引各种麻烦的磁铁,没辙。

    所以,在之后的一个晚上,老ducky再次被illiam委托帮忙时,他咬咬牙答应了,不过ducky提出了一个条件,他得把emma也带着!

    illiam没犹豫就答应了,如果再来一次绑架事件,估计他和ducky之间的老友关系就彻底破碎了。

    于是还在睡的今昔不知何夕的emma就迷迷瞪瞪的被老ducky裹上大衣然后和ducky一起被ben接走了,直到上了直升机后她才被直升机呜呜发出的噪音吵醒。

    当 她一头黑线的听ducky说完她为什么会睡着睡着就睡到直升机上的原因后,她淡定的接受了。

    原来是illiam的好基友(误!)重案组的bossellman遇到一个棘手的案子,一个高智商的已经在伦敦两周内连续谋杀了三名贵妇的连环杀手向他发出了挑战杀了他们重案组的首席验尸官并警告其如果在继续查下去还会死更多人。

    要说那位验尸官其实是老ducky的一个老朋友,两人在苏格兰牧场时就相识了,关系挺不一般的。这也是为什么ducky答应的这么爽快的原因,因为这就是私事啊私事,与公无关。

    emma顿时觉得ducky整个人都金光闪闪了,真伟大,为了革命般的友谊居然冒着生命危险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她还是想见一见传说中的dney&sirey&ducky共同的boss——illiam先生!

    她都准备好了,见到他务必放个屁熏熏他,丫怎么回事,整个大腐帝国的验尸官就剩ducky这老头儿了么?咋能老这么压榨ducky呢?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而已,boss不是她想见,想见就能见的啊。她快速的放弃了上面那个要对illiam放屁的想法。

    emma裹在厚厚的大衣里走神,老ducky则跟ellman聊天。

    ellman问他怎么凭空多出个孙女,ducky则反问他是不是已经开始脱发了?ellman摸一把头发然后愤愤的瞪回去,不说是吧?没事,等案子结了他有的是时间查。

    过了不一会儿,飞机在一处空旷的野地里降落了。

    emma不认识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当然她也不想知道,估摸着这会儿都下半夜了她困死了。

    上哪睡去啊?emma环视了一下周围然后果断放弃了想在这个地方睡觉的烂想法。在抛尸现场睡觉?她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得了,睡不了干脆就看星星望月亮思故乡吧!emma仰头45经典角度作文艺状,打了个激灵,在风中凌乱了一下,然后把外套领口处拉紧了些抓抓耳朵朝ducky的方向走去。没星星看啊没月亮盼,故乡在遥远的天朝啊暂时回不去啊回不去。

    不过,ducky在跟谁吵架?

    emma加快了脚步,她好像听见ducky爆粗口了耶!

    事实上,ducky确实在吵架,原因是他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尸体居然被挪动过了!谁干的?!他怒了,于是那个未经其允许就挪动尸体的那个警察就倒霉的被ducky给谴责了一番。

    当然,谴责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不在这里具体描述了。

    emma只觉得眼前这景象似曾相识,有种说不清楚的感觉,尤其是老ducky这家伙,她总觉得她还在天朝的时候就听过这个名字。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好。又一阵小风吹来,emma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实在冷的不行的emma迅速爬上一辆离她最近警车。

    emma不知道事情最后到底怎么样了,不过回来的时候ducky的情绪明显不高调,她猜ducky应该是怀念他老朋友呢吧。于是她十分白眼狼的啥也不问,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窝着睡觉去了。

    其实老ducky也并不是完全在悼念死者,他在考虑他在英国的两处地产应该用什么价钱卖给illiam。

    一回到伦敦的房子,便有人来拜访,在返程路上还没睡饱的emma圆润的滚回了自己的窝继续睡去了。当然了,如果她知道来者是何许人也的话她的瞌睡虫一定会秒速消散。

    当然是illiam了,他是来看房子的!

    还记得三年前这老奸巨猾的ducky跟他做了一个交易,交易内容就是如果有一天他要卖房子,他必须得买,且不能议价。

    该死的!illiam在心里咒骂道,其实他倒不是说房价的问题,他说的是他居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恶,果然不能和这个狡猾的老家伙做交易!

    办了手续,做了简单的道别后,illiam便离开了。老ducky则到厨房给emma做点心去了。

    等emma终于醒了之后,她发现家里多了个人,不是别人,正是ducky的妈,她曾祖母!

    “kate,过来,”老太太眯着眼睛朝emma招手。

    emma囧,这老太太,又把她名字叫错了,上回是tina,这回就变kate了,emma也懒得纠正她,叫错就叫错吧。

    “……”emma上前,搬了个小椅子坐在老太太旁边。她寻思这老太太指不定是又想把她当小狗了。

    果然——

    “你是一只小狗?”老太太明显又不正常了。

    “汪汪……”emma很上道。

    就在这时,ducky左手端着一个小碟,右手一杯牛奶,从厨房走出来,“哦,young lady,你醒了?”

    “早上好ducky,”emma卖得一手好萌,盯碟子,“我饿了。”

    ducky将装着法式小薄饼的碟子和牛奶放在emma的小桌上,推了推眼镜,说道,“我认为你应该说下午好,女士。”

    “不可能,我才多睡了十分钟而已……”emma一边吃一边回答。

    ducky耸耸肩,刚想说什么,从外面传来关车门的声音,然后,叩叩敲门声响起,“mallard先生,我是ben,”

    老ducky把门打开,然后说道,“我想,你应该很愿意先坐下休息一会,”

    “没有必要,我——”“在emma吃完点心之前休息。”ducky打断ben的话。

    ben朝正在用餐的银发小女孩看去,后者朝他摆摆手,ben笑着说道,“ok,当然。”

    emma以为ben是来找ducky的,反正跟她没关系,她就继续一边学小狗取乐老太太,一边吃点心。

    吃饱喝足了后,emma伸了个懒腰跺跺脚,然后将小椅子拖到书架旁边,踩上去想拿本解刨学看,结果一悬空,老ducky把她抱了下来,“哦亲爱的,今天不用看书,我们得走了——”

    “去哪?”emma疑惑的问。

    “华盛顿。”ducky给emma戴上帽子,然后拍拍她的小脑袋。

    emma乐了,这玩笑开的,都跨国了。

    于是,直到三人登机,飞机起飞后,emma才反应过来老ducky没跟她开玩笑啊,这这这真是要去美帝啊!

    “ducky,”emma结舌,“我们什么时候回伦敦……?”

    没人回答,emma扭头,老头儿正歪着脑袋睡觉呢。

    “不回去了,”曾祖母替ducky回答道,“哦我真的会怀念伦敦的好天气……”说着说着,她也睡着了。

    hy?!

    emma嘴张成“o”型,不可思议且费解的瞪着熟睡的俩人。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因为礼拜三是每个礼拜俺最忙的一天,所以,没更新。。

    嗯,于是这章是emma终于去美帝了。

    至于剧情啥的,那在后面,也不是很远了,希望妹纸们不要因为半天看不着认识的人就弃文。。因为……好戏在后面!

    至于emma的教父,没错,94gibbs老大!qvq

    我能说神马呢。。。知我者mia同学也。。。

    cp什么的,我还在考虑的说==!

    还有就是,我昨天整理了一下时间轴问题发现想把这俩剧连上还挺有难度的,所以有些地方我改了改,后面会提到,我先把目前的时间轴贴上——

    gibbs 与第一任妻子1982年结婚 1984年女儿kelly出生,同时间在英国,emma也在1984年出生,1987年(emma4岁)时,ducky带着母亲与emma来到美国,此后在ncis工作,住在以前的美式别墅里。

    然后,想看cm里的人物出场,目测还得等上几个章节,毕竟,这才1987年啊1987……

    另,我也很想让cm快点出来啊!!

    时间轴真是硬伤,伤脑筋==

    还有就是,文里可能会有大小bug而我没发现,如果有亲发现了,一定要告诉我!

    =v=果然,有花就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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